“少贫,”我把粥放在他面前,“赶紧吃。”
“你喂我嘛~”他又开始撒娇。
我瞥了他一眼,他眼神里带着期待,像只等着投喂的小动物。
我叹了口气,走到他身边坐下,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吹了吹,递到他嘴边。
他满足地张开嘴,吃了一口,眼睛亮亮的,“真好吃!”
我笑了笑,继续喂他。他一边吃,一边眯着眼睛看着我,时不时地冒出一两句夸赞,或者说一些关于粥的“品鉴”心得。
“这个粥的口感很细腻,米粒都已经煮开了,入口即化,”他一本正经地说,“而且味道很清淡,很适合病人。晚晚,你很有做饭天赋啊!”
我被他逗笑了,“你才吃了几口,就开始品鉴了?”
“那说明我轩哥唱啥都好听,吃啥都好吃嘛!”他得意地说。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但心里是开心的。
喂他吃粥,我帮他量了体温,已经降到37.5 °C了,比刚才好多了。
“吃药再睡一觉吧。”我说。
“你陪我睡吗?”他眼神期待。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还是点了点头,“嗯。”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他有些虚弱地靠在我怀里。我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像哄小孩一样。
“晚晚,”他突然轻声说,“我爱你。”
我的心猛地一颤。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说爱我,但在经历了这次争吵和他的生病之后,这句话的分量变得不一样了。
“我也爱你。”我轻声回应。
他抬起头,吻了吻我的下巴,然后又把头埋进我怀里。
“有你在,真好。”他说。
我抱着他,感觉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和踏实。
那一夜,我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宋亚轩已经退烧了,脸色也红润了一些。
“早啊,晚晚。”他看到我醒来,对着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眼睛里带着光芒。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为了这个笑容,为了这个眼神,我愿意去面对一切困难。
我们一起吃了早餐,我给他做了简单的三明治和牛奶。他胃口很好,吃得干干净净。
“晚晚,”吃饭,他拉着我的手说,“今天周六,你不用去律所吧?”
“嗯,不用。”
“那……你想跟我一起出去走走吗?”他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一个地方?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在外面光明正大地走过了,上一次,还是在他没有这么红之前。自从他成为了顶流,我们的约会几乎都在室内,或者去一些人少的地方。
“去哪儿?”我问。
“一个……可以看到星星的地方。”他说,眼神里带着一丝神秘。
看到星星的地方?在北京,能看到星星的地方可不多。
“我们怎么去?”我有些担忧地问,“会被人拍到吗?”
“放心,”他笑了笑,“我已经安排好了。而且那个地方,很隐蔽。”
我还是有些犹豫,毕竟一旦被拍到,对他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