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春杏高兴地点了点头。
她脱下罗裙,穿上粗布衣。两个人研究外套可以剪多少云锦纱手帕,绣什么图案可以卖更多的钱。
“你拿出你经常绣的图案,我看看,我帮你出主意。”
余岁欢也会这么一点绣花,小时候看奶奶经常绣花,十几岁那年来了兴趣,缠着奶奶学了一段时间,后来也失去了兴趣。
她也局限于各种针法,绣出来却一般。
春杏闻言,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盒。
“这些都是。平时绣一些小东西就不用花样了。欢欢看这个。这个是我花20块钱买的。这是镇上最富有的女儿。我妻子喜欢它,可以卖个好价钱。”
春杏献宝从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纸递给余岁欢。
她还以为是什么绝世精致的图案,只是几首诗,没什么特别的,真想说一个优点,那就是字写的还不错。
“这只是几首写景的诗,没什么特别的?”
"欢欢,你还认字吗?"
“认得一些。”
她不敢说太满。毕竟这个不知名的时代用的是繁体字。小时候跟爷爷写毛笔字好几年了,现在很久没写了。
春杏看到余岁欢的眼神都带着热切的光芒,整个大柳树村认识字的人很少,还是男人,从来没有听说过女人读书。
“听说镇上县里有钱人家的小姐和老婆都喜欢风、雪、花、景的诗。那种表现出文字的手帕最容易卖。可惜我不知道几个大字,只会画出来绣。如果你想有新诗,你一定能卖出价格。”
都说万物皆下品,只有读书高,春杏打小就觉得读书会认字的人高人一等。
“这还不简单,我给你写几个,你只是画绣,你家有笔墨纸砚吗?”
虽然她个人没有文采,但她也是一个熟悉唐诗300首的人。背诵几首诗并不容易。
“是的,我爷爷当过账房先生,我给你带去。”
春杏跑得很快,那些诗还是花二十文买的,欢欢识字,一定要让她多写一点。
余岁欢挑了一张脏纸,拿起毛笔,好久没写了,想找感觉。
写了十几个字,感觉差不多换了一个干净的。
想了想,笔又开始写了。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深林人不知道,明月来拍照。】
【妆后低声问丈夫,画眉深浅时没有。】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星辰。】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珠帘总不如。】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写完一张纸,余岁欢放下毛笔,满意地点点头,还算不错。一字一句地读给春杏听,问她能不能。
即使她看不懂春杏的意思,也觉得很好,连连点头都表示肯定。
两人商量手帕上不仅要绣上这些字,还要绣上适合场景的花边。
余岁欢看着她以前的绣品,觉得绣工很好,但都是单面绣,前面好看,后线看起来有点乱,不好看。修剪后也不好看。
于是他教了春杏一种针法,这样反面和正面一样好看,就是要多花点绣线。
奶奶以前教过她这种针法。
春杏人都傻了,这种高超的针法一般都是师傅传给徒弟,或者家里的女人代代相传,从不轻易给外人。
欢欢对她也很好,第一次见面就愿意告诉她这种能赚钱的针法!
其实双面绣不留线头的针法有很多种。余岁欢说的只是最简单的一种,就是只用一种颜色的线绣,反面看起来不乱,看不到线头。
那种非常复杂的高级技能,需要用很多颜色的绣线,前后两幅绣的画面都不一样,她也不会。
临走前,春杏又给她带了一小碗猪油,几斤玉米面,几斤面粉,还有盐。
“你一个人回家肯定没吃。先吃这些。两天后,我们一起去市场卖手帕。如果你有钱,你可以买一些食物。”
“谢谢春杏,等卖了钱,我还你。”
余岁欢内心感激,立刻下定决心,以后发达了,永远不会忘记春杏对她的好。
“一点东西都不值几块钱,你连双面绣都愿意教我,快回去,天黑了一会儿。”
村里的家家户户都在天黑前做工作,做饭吃饭,黑了就睡觉,没事就不点油灯,太浪费了。
余岁欢拿着东西回到茅草屋,找了一块破布当抹布,花了半个小时把里面打扫干净。
天没黑的时候,用玉米面和白面一起烤了两个蛋糕,炒了一个野菜,烧了一锅开水。
刚开始她用这个烧火的炉子不太方便,用了一会儿就习惯了。
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做饭蒸馒头都是她烧火的。
因为蛋糕用的是猪油,比春杏家好吃多了,配野菜还算凑合。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女人,我带你去找吃的,遇到危险你跑得比兔子快!”
乌鸦哥扑着翅膀从树枝上跳下来,落在余岁欢面前,一脸怒色。
她狠狠地咬了一口蛋糕,脸色也不好。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关键时刻你随地拉屎,我就能被神经病发现!”
“鸟吃五谷杂粮,拉屎不正常!”
余岁欢正想和它分手,弄清楚谁对谁错。余光瞥见乌鸦哥的爪子上挂着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当你仔细观察时,它实际上是一个精致的金色吊坠。
出乎意料的是,这只鸟比她更富有,她刚填饱肚子,人家都戴上了金首饰。
“是的,乌鸦哥,这件事靠我,是我做事不地道,你消气了,吃了没有,来尝尝我刚烤好的蛋糕。”
余岁满脸欢笑,把饼子掰碎放在手掌上递给乌鸦哥。
"你能做饭吗,这个蛋糕可以吃吗?"
乌鸦哥抬起爪子,眼睛里满是不喜欢拉了两下蛋糕,金色的吊坠出现在余岁欢的手掌里。
“当然可以吃,香的勒!乌鸦哥哥,你的爪子是什么?看起来挺好的,就是……”
她故意说了一半。
乌鸦哥嘴里叼着一块蛋糕扔进嘴里,味道还不错。
“如果你能将就一下,它不如肉好吃。你这么说!这就是我在河边看到的。我们乌鸦人天生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当他们看起来不错时,他们会把它们拿回来。这是什么?不要说一半!”
乌鸦哥还抬起爪子,欣赏着金色的坠子。
 余岁欢心里羡慕不已,她一族也很喜欢闪闪发光、闪闪发光的东西,可惜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