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翔
严浩翔“他不能坐牢,一旦师父坐牢,剩下的孩子没人管,捡垃圾养不活,大家都会饿死。”
严浩翔“所以一路逃跑着,我们就成了盗贼。为了做更多的事,又坚持到了今天。”
扶桑“那你是考去安蒂斯洛的?”
严浩翔“对,我也就在读书上有点天赋,所以师父从没亏待过对我的教育。”
严浩翔“我们做了几次……不好的事,有了钱,他就供我去读书。进了安蒂斯洛后,我才发现,人和人就是不一样——不过有钱人的生意更好做,那些钱都被我拿回来补贴家用了。”
扶桑“真厉害啊。”
扶桑听了半天,由衷地感慨道。
因为劳作,她的脸颊微微泛着红,汗珠挂在额角上,亮晶晶的闪着光。
严浩翔“你不害怕?”
扶桑“我为什么要害怕?”
扶桑微微蹙眉,反问道。
严浩翔“……因为我是星盗啊。”
严浩翔怔愣了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扶桑毫无保留,只是跟她待在一起时,心灵放空了似的,很舒服。
于是不知不觉间,就说了这么多。
原本担心对方会嫌弃自己不体面,可得到的居然是意外的肯定。
在过去的多年里,除了自己认定的家人,严浩翔在外人那得到的评论,可以说是贬褒不一。
有人感激他的所作所为,有人唾弃他的自私自利。
大部分的过客,只因为他的身份,就充满了畏惧。
六子他们不仅是严浩翔的朋友,还是他在猎鲨的下属。
严浩翔需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威严,才方便立规矩。
所以,他的朋友寥寥无几,像这样平等的沟通,还是第一次。
扶桑“那你也做了好事啊。君子论迹不论心,求生之举,怎么能分高低贵贱呢?”
扶桑“不是有钱人的谋生才叫谋生的,像我们这样的人,已经做得很好了。”
扶桑“我得向你看齐——有句话叫‘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就是指和别人待在一起,他身上肯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扶桑“以后,哪怕回了学校,我们也可以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你觉得怎么样?”
扶桑很激动,严浩翔这叫什么?天选的学习搭子啊!出身差、有上进心、目标明确,她要是有对方这个毅力,肯定也能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的自己,在严浩翔眼里,简直闪闪发光。
哪怕扛起八十斤的菜篮子时,严浩翔的心脏都没跳得这么快过。
风轻轻拂过发梢,周遭的叫卖声好像被什么东西一键屏蔽。
只剩下抱着乐器卖唱的流浪歌手,在欢快唱着情歌的声音。
“那一天我遇见的她,闪烁的光芒撒下,她眼睛明亮,长长的头发……”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是爱情吧?我只想握住她的手,一起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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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酒好香,一款容易被拿下的男人——有点像“她居然听我说话,心疼我,鼓励我,我喜欢”!我们治愈款小白花的吸引力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