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
一万三猛地一拍大腿,眼睛瞪得像铜铃,一副终于看穿真相的表情:
“曹兄!好家伙!我说呢!怪不得你平时从不跟我说家里头的情况!合着……”
他用手指点着曹严华,拖长了腔调:
“合着——你!是!离!家!出!走!啊!”
曹严华的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像是被戳穿了最隐秘的底牌。
他难堪地垂下脑袋,沉默了足足好几秒,才从喉咙里闷闷地: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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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严华离家已有八年,期间从未回过老家,但定期给家里写信、寄钱。
他与家人中唯独同二表弟关系亲密,情同手足。
因此,二表弟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偶尔会打电话给他,告知家里的情况。
八岁那年,在曹老爹的主张下,他和同屯的曹金花订了娃娃亲。
曹金花比他小三岁。
有趣的是,自十二岁起,金花的身高就超过了曹严华,此后常年比他高一个头,体型也比他壮实。
为反抗这门包办婚姻,曹严华曾有一次站到自家房顶上敲锣,大声宣告自己绝不接受这门婚事。
然而,这场反抗行动很快以曹老爹带领几名青壮年攻陷屋顶而告终。
最终,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曹严华毅然离家出走。
离开前,他还郑重其事地从门缝底下给曹金花塞了一封正式信函,声明与她断绝关系,并祝愿她去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此后,他历经波折,最终扎根于重庆。
在那里,他网罗了一群“不务正业”的小弟,尤爱豆花鱼和麻辣火锅。
闲来无事也看书提升文化素养,最终成为了——来自解放碑的曹爷。
经过一万三连开导带打气,曹严华总算鼓起勇气,决定衣锦(?)还乡,踏上返程的高铁。
时间不紧不慢地流淌。
在曹严华抵达老家那个弥漫着熟悉与陌生气息的村庄时,丽溪,聚散随缘酒吧里,一万三那望眼欲穿的“相思病”,终于等来了唯一的解药。
秦肃秋没提具体抵达时间。
所以当他如同幽灵般出现在酒吧门口,径直走入这个喧闹场所时,仿佛一块磁石,瞬间吸走了大半的嘈杂。
喧嚣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只剩下酒杯碰撞和音乐的背景,视线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他身上。
挺拔、冷峻,即使在微暗的光线下也锋利得如同出鞘的名刃。
那张极具冲击力的俊脸,引得几个坐在卡座里的女客下意识捂住了嘴才压下抽气声。
一万三正背对着门口,手法娴熟地摇晃着调酒壶,冰块撞击声清脆悦耳。
忽然,周围的议论声浪低了下去,一股强烈的直觉如电流窜上脊背。
他下意识地转身,视线穿过攒动的人头——
吧台后的阴影里,秦肃秋静静地立在那里,嘴角噙着一丝极淡、却足以融化冰雪的笑意。
他的目光穿透嘈杂和距离,精准地锁定在某人的脸上。
轰!
一万三只觉得一股巨大的热浪瞬间冲上头顶,击碎了所有冷静!
手中的调酒壶“哐当”一声掉在吧台上,冰凉的金属触感都没能唤回他的神志。
“张叔!”他头也没回,声音带着失而复得的狂喜和不管不顾,穿透音乐,“我请假!我家老秦——回来了!!!”
最后一个字几乎吼出来的,他甚至等不及回应,身体已经像离弦的箭,猛地绕过吧台,带倒了高脚凳也浑不在意。
目标只有一个——那个站在人群之外、光华夺目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