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作者由于上篇字数比较少。
作者所以。
作者再更一篇。
作者依旧是沙雕文。
作者回归老本行。
作者果然沙雕文就是好写。
搬进新宿舍那天,我推开房门,看见一个寸头男生正对着镜子啃黄瓜。他转头冲我咧嘴,露出两排寒光闪闪的尖牙——等等,那黄瓜在他嘴里怎么碎得像薯片?
“你、你好?”我攥紧行李箱把手,后退半步。
他咽下黄瓜,抬手抹了把嘴:“叫我阿暴就行,他们说我以前是霸王龙。”
我:“???”
后来我发现,阿暴的“以前”可能不太遥远。比如他能用尾巴(伪装成运动裤抽绳)扫开走廊积水,用爪子(修剪得比美甲还精致)拆快递,最绝的是每天晨跑时,他头顶会冒出虚拟血条——据说是系统在计算“恐龙基因觉醒进度”。
某天深夜,我在阳台背书,突然听见楼下传来“嗷呜”一声。探出头一看,阿暴正蹲在路灯下,对着月亮狂甩尾巴——而他的运动裤里,正钻出半截鳞片反光的尾巴尖。
“在练抖音新学的狼嚎舞。”他抬头冲我笑,月光把尖牙照得透亮,“明天社团纳新,我打算表演恐龙disco。”
更离谱的是,宿管阿姨居然默认了这一切。有次查寝,阿姨指着阿暴桌上的生肉罐头:“年轻人要注意营养均衡,下次记得让食堂炖熟了送上来,别总吃冷的。”
上周学校运动会,阿暴报名参加铅球比赛。当他单手抓起铅球,助跑时突然脚下生烟(事后他说是“恐龙爆发力预热”),铅球划出抛物线,直接砸进了隔壁动物园的虎山。
饲养员举着喇叭喊:“哪位同学扔的?老虎以为是投喂,现在抱着铅球不肯松口!”
阿暴挠头:“要不...我去虎山唱首《童话》哄它?听说猛兽都爱听情歌。”
现在全校都知道,302宿舍住着个“恐龙练习生”。每天清晨,阿暴都会在操场边压腿,尾巴扫过草坪时留下整齐的波浪纹。而我坐在台阶上,啃着他用爪子剥壳的茶叶蛋,看着他手机里的《霸王龙入门礼仪100讲》——第一章标题是:如何优雅地用爪子拿吸管喝奶茶 。
哦对了,昨天他收到一条短信:尊敬的恐龙先生,您的美团外卖已放置在宿舍楼后小树林,请尽快领取(注:请勿使用尾巴签收)。
这日子,真是越来越有“兽”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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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没了。
作者下篇依旧是沙雕文。
作者差不多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