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鼎记》是香港作家金庸创作的一部长篇武侠小说。这部小说创作于1969年-1972年间,背景设置在明末清初(1644年-1689年),讲述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韦小宝,以不会任何武功之姿态闯江湖各大帮会,周旋于皇帝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俄罗斯之故事,塑造了一个与传统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并借这个形象讽刺了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迂腐顽固的思想,表现了民族统一的思想。
行那文士提笔蘸上了墨,在纸上写了个“鹿”字,说道:“鹿虽是庞然大物,性子却极和平,只吃青草树叶,从不伤害别的野兽。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逃不了,便只有给人家吃了。”又写了“逐鹿”两字,说道:“因此古人常常拿鹿来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给人欺压残害的份儿。《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就是说,秦朝失了天下,群雄并起,大家争夺,最后汉高祖打败了楚霸王,就得了这只又肥又大的鹿。”
住那小孩点头道:“我明白了。小说书上说‘逐鹿中原’,就是大家争着要做皇帝的意思。”那文士甚是欢喜,点了点头,在纸上画了一只鼎的图形,道:“古人煮食,不用灶头锅子,用这样三只脚的鼎,下面烧柴,捉到了鹿,就在鼎里煮来吃。皇帝和大官都很残忍,心里不喜欢谁,就说他犯了罪,把他放在鼎里活活煮熟。《史记》中记载蔺相如对秦王说:‘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也,臣请就鼎镬。’就是说:‘我该死,将我在鼎里烧死了吧!’”
衣《明书辑略》经过这许多文人学士撰改修订,是以体例精备,叙述详明,文字又华瞻雅致,书出后大获士林赞誉。庄家又是志在扬名,书价取得极廉。原稿中涉及满洲之时,本有不少攻讦指摘的言语,修史诸人早知干禁,已一一删去,但赞扬明朝的文字却也在所不免。当时明亡未久,读书人心怀前朝,书一刊行,立刻就大大畅销。庄廷鑨之名噪于江北江南。庄允城虽有丧子之痛,但见儿子成名于身后,自是老怀弥慰。
行也是乱世之时,该当小人得志,君子遭祸。湖州归安县的知县姓吴名之荣,在任内贪赃枉法,百姓恨之切齿,终于为人告发,朝廷下令革职。吴之荣做了一任归安县知县,虽然搜刮了上万两银子,但革职的廷令一下,他东贿西赂,到处打点,才免得抄家查办的处分,这上万两赃款却也已荡然无存,连随身家人也走得不知去向。他官财两失,只得向各家富室一处处去打秋风,说道为官清苦,此番丢官,连回家也没有盘缠,没法成行。有些富人为免麻烦,便送他十两八两银子。待得来到富室朱家,主人朱佑明却是个嫉恶如仇的正直君子,非但不送仪程,反狠狠讥刺,说道阁下在湖州做官,百姓给你害得好苦,我朱某就算有钱,也宁可去周济给阁下害苦了的贫民。吴之荣虽然恼怒,却也无法可施,他既已遭革职,无权无势,又怎再奈何得了富家巨室?当下又来拜访庄允城。
衣吴六奇道:“那丐帮由来已久,自宋朝以来,便是江湖上的一个大帮。帮中兄弟均是行乞为生,就算是家财豪富之人,入了丐帮,也须散尽家资,过叫化子的生活。帮中帮主以下是四大长老,其下是前后左右中五方护法。在下位居左护法,在帮中算是八袋弟子,位份已颇不低。后来因和一位姓孙的长老不和,打起架来,在下其时酒醉,失手将他打得重伤。不敬尊长已大犯帮规,殴伤长老更属大罪,帮主和四长老集议之后,将在下斥革出帮。那日在府上相遇,先生邀我饮酒,其时在下初遭斥逐,心中好生郁闷,承先生不弃,还当在下是个朋友,胸怀登时舒畅了不少。”查伊璜道:“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