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忆欣第一次见到李梓桐,是在的快手互联网上。那年九月,校园里的梧桐树叶刚刚泛黄,风一吹,就打着旋儿落下来,铺满了文学院前的小路。
她抱着一摞书,在招新摊位间犹豫不决。文学社的摊位前围了不少人,她踮起脚尖,看见一个穿浅蓝色衬衫的男生正在朗诵诗歌。阳光透过梧桐叶的间隙落在他身上,斑驳的光影里,他的侧脸线条分明,声音低沉温柔。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是舒婷的《致橡树》。刘忆欣站在人群外围,不知不觉听完了整首诗。朗诵结束时,掌声响起,男生抬起头来,目光恰好与她相遇。他微微一笑,眼角的细纹舒展开来,像春风拂过湖面泛起的涟漪。
"同学,有兴趣加入我们文学社吗?"他走到她面前,递来一张报名表。
刘忆欣接过表格,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一股微弱的电流似乎从接触点蔓延开来。"我叫李梓桐,文学社社长。"他说,"你的名字是?"
"刘忆欣。"她低头填写表格,感觉脸颊发烫。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忆',欣欣向荣的'欣'?"李梓桐问道。
她惊讶地抬头:"你怎么知道?"
"猜的。"他笑得眼睛弯成月牙,"这名字很美,像一首诗。"
那天晚上,刘忆欣辗转难眠。宿舍窗外,一轮明月挂在梧桐树梢,她想起李梓桐朗诵时微微颤动的睫毛,和那句"像一首诗",心跳便乱了节奏。
文学社的第一次活动是读书分享会。刘忆欣选了张爱玲的《半生缘》,当她读到"世钧,我们回不去了"时,声音不自觉地哽咽。抬眼间,她发现李梓桐正凝视着她,目光深沉如潭水。活动结束后,他拦住她。
"你读得很好,"他说,"让我想起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的感受。"
"你也喜欢张爱玲?"刘忆欣眼睛一亮。
"喜欢她笔下那些求而不得的爱情。"李梓桐从包里拿出一本旧书,"送你,我批注过的《倾城之恋》。"
书页间夹着干枯的梧桐叶,叶脉清晰如掌纹。刘忆欣翻开扉页,上面写着:"给忆欣,愿你的故事不必倾城也能圆满。——梓桐"
他们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每周五下午,李梓桐都会在图书馆三楼的角落等她。那里有一扇朝西的窗户,夕阳西下时,整个空间会被染成琥珀色。他们肩并肩坐着,读同一本书,偶尔交换几句心得,更多时候只是安静地各自阅读,偶尔抬头相视一笑。
十月的一个雨天,刘忆欣忘了带伞,李梓桐坚持送她回宿舍。雨中的校园空无一人,他们共撑一把黑色长柄伞,肩膀挨着肩膀。雨水顺着伞骨滑落,在地上溅起小小的水花。
"你知道吗,"李梓桐突然说,"我小时候最怕打雷,每次雷雨天,我妈就会给我读泰戈尔的诗。"
"《飞鸟集》?"刘忆欣问。
"对,《飞鸟集》。"他停下脚步,转向她,"'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那时候不懂什么意思,只觉得读起来好听。"
雨滴落在他的睫毛上,像细小的钻石。刘忆欣鬼使神差地伸手想替他擦掉,却在半路停住,尴尬地收回。李梓桐抓住她的手腕,轻轻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
"你的手好冷。"他说,声音几乎被雨声淹没。
那一刻,刘忆欣觉得心跳声大得连他都能听见。他们就这样站在雨中,谁也没有动,直到远处传来同学的呼喊声才如梦初醒。
第二天,刘忆欣在课桌里发现一本崭新的《飞鸟集》,扉页上写着:"给我雨天里的阳光。"没有署名,但她知道是谁。书里夹着一张纸条:"周五老地方,我有话对你说。"
等待的几天里,刘忆欣把《飞鸟集》翻来覆去读了无数遍,试图从字里行间揣测他想说的话。周四晚上,她失眠到凌晨三点,干脆爬起来写了一首长诗,题目就叫《致梧桐》。
周五下午,她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半小时,手里攥着那首诗,手心沁出汗来。窗外开始下雨,雨滴敲打着玻璃,像某种密码。当李梓桐的身影终于出现在走廊尽头时,她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
然而下一秒,她看见一个长发女生迎上去,亲密地挽住李梓桐的手臂。女生说了什么,李梓桐笑着点头,还亲昵地揉了揉她的头发。他们转身离开了,消失在楼梯拐角处。
刘忆欣站在原地,手中的诗稿被捏得皱皱巴巴。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雷声轰鸣,她突然想起《飞鸟集》里的那句:"沉默是一种美德,但在爱的人面前,沉默就是懦弱。"
她终究是懦弱的。那天之后,刘忆欣开始避开文学社的活动,李梓桐发来的信息也迟迟不回。一周后,家里打来电话,父亲突发脑溢血住院,需要她立刻回家照顾。匆忙办理休学手续时,她在教务处门口远远看见李梓桐和那个长发女生走在一起,女生挽着他的胳膊,头靠在他肩上。
刘忆欣删掉了李梓桐的所有联系方式,登上了回家的火车。车窗外的梧桐树飞速后退,她翻开《飞鸟集》,发现最后一页有一行之前没注意到的小字:"如果你也喜欢我,周五请一定来。我会等你,直到图书馆关门。"
泪水模糊了视线。火车驶入隧道,黑暗笼罩了一切。
两年后,刘忆欣重返校园。父亲的病情已经稳定,她申请复学,继续未完成的学业。校园里的梧桐树依旧,只是当年的人已不在。她听说李梓桐毕业后去了英国留学,而文学社早已换了新社长。
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忆欣在图书馆整理旧书时,发现了一本《中国现代诗歌选》。翻开扉页,她呼吸一滞——是李梓桐的笔迹:"给忆欣,如果你看到这本书,我大概已经不在学校了。但请相信,我找过你,等了很久很久。"
书里夹着一封信,日期是她离开的那天。
"忆欣: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消失,也不知道这封信能否到你手中。但有些话,我必须说出来。
那个你看到的女生是我表姐,从国外回来参加外婆的葬礼。那天她情绪崩溃,我只是在安慰她。
我喜欢你,从第一次听你读《半生缘》时就喜欢了。周五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申请到了交换生名额,但如果你希望我留下,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
现在交换计划已经推迟了一年,我每天都在图书馆等你出现。如果你回来,请到老地方看看,我在那里留了东西给你。
永远等你的人
梓桐"
刘忆欣冲向三楼那个角落,夕阳依旧如两年前一样将空间染成琥珀色。在那个他们常坐的位置下方,她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暗格,里面放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
笔记本里全是写给她的诗和信,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半。最后一页写着:
"明天就要飞伦敦了,这是我等你的第573天。图书馆的老师说会帮我留意,如果你回来,就把这个交给你。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误会,只希望有朝一日你能知道,有个叫李梓桐的人,曾经那么认真地喜欢过你。
保重,我的雨天阳光。"
刘忆欣抱着笔记本蹲在地上,泪水打湿了纸张。窗外,一片梧桐叶飘落,在夕阳中划出金色的轨迹,就像那些错过的时光,美丽却无法挽回。
后来,刘忆欣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年秋天梧桐叶黄时,她都会去那个角落坐一整天。有时她会翻开那本笔记本,读那些未送达的情诗;有时只是静静看着窗外,想象着平行时空里,另一个没有误会的结局。
而伦敦的雨季里,李梓桐总会在背包里放一本《飞鸟集》,封面上贴着一张便签:"给我雨天里的阳光——虽然她从未知道。"
也许这个是刘忆欣遗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