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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薄荷味的旧情书

我爱你,所以永别

04.回到相遇的地方

次日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屋内,暖洋洋的。叶知秋早已收拾好拿起辞职报告书离开了家。

主编办公室的百叶窗将晨光切割成条状的光带,落在她交出的辞职信上。叶知秋突然的辞职让陈雯有些惊讶:“真的考虑清楚了?”陈雯推了推眼镜,“你在文学部的成绩有目共睹。”

叶知秋的指尖轻轻摩挲着办公桌边缘,那里有一道浅浅的划痕——三年前她刚入职时,不小心用钢笔留下的。“主编,我考虑的很清楚,我想我需要去找回一些...更重要的东西”,叶知秋说道。

走出大厦时,初春的风掀起她米色风衣的衣角。出租车驶过城市高架桥,玻璃幕墙大厦逐渐被抛在身后。叶知秋打开车窗,让风灌进来,吹散她盘起的长发。后视镜里,陈雯还站在大楼门口,手里捏着她留下的编辑部胸牌。

飞机穿越云层时,她翻开随身携带的《拜伦诗选》,一张泛黄的照片从书页间滑落——十七岁的许长歌站在大理一中的梧桐树下,白衬衫被风吹得鼓起,像张开的翅膀。照片背面是她用蓝色钢笔写下的日期:2015年5月21日。

大理的风带着苍山雪的凉意。叶知秋拖着行李箱走过青石板路,行李箱的轮子在凹凸不平的石面上发出咔嗒咔嗒的声响,像是某种倒计时。民宿老板娘递来钥匙时多看了她两眼:“姑娘一个人来旅行?”

“我来找回忆。”叶知秋接过钥匙,铜制的钥匙牌上刻着“望雪居”三个字,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房间的窗户正对着洱海,水面碎金般的光斑让她想起许长歌眼睛的颜色。那年校运会,当他冲过终点线转身望向看台时,阳光也是这样落在他琥珀色的瞳孔里。

手机在此时震动,主编发来短信:“记得你在做的‘城市记忆'专栏吗?读者都在问叶编辑什么时候回来。”叶知秋望向窗外,一群白鹭正掠过湖面。她回复:“也许下一期专栏,我会写一个关于薄荷糖的故事。”

晚霞在玻璃幕墙间来回折射,整条街道浸泡在蜂蜜色的光晕里,行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叶知秋来到了记忆中的小卖部,手指轻轻拂过斑驳的门框。十年了,这家小卖部竟然还在,只是写着“四季小卖部”木质招牌比十年前更加倾斜。当叶知秋推门时铃铛响起,还是那个声音,只是柜台后的人变成了头发花白的阿婆。

“要买点什么吗?”阿婆和蔼的问道。只是这个阿婆和叶知秋记忆中那个总是笑眯眯的中年妇女有几分相似,或许是她的女儿。

叶知秋摇摇头,目光落在角落里那个老式冰柜上。高中时,许长歌总是从这里买两瓶汽水,一瓶橘子味给她,一瓶柠檬味留给自己。她仿佛还能看见少年修长的手指扣在汽水瓶上,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

“我以前常来这里。”叶知秋轻声说,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阿婆眯起眼睛打量她,“看着面熟,你是...老叶家的闺女?”

叶知秋惊讶地点头,“您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你还总和那个高个子男孩一起来”,阿婆笑着指了指冰柜,“你们来这里总拿这两种口味的汽水”。

叶知秋的心猛地一跳,汽水瓶差点从手中滑落,叶知秋赶忙问道:“那个男孩是叫许长歌,对吗?”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阿婆转身整理货架。

“阿婆,您最近有见过他吗?”

阿婆思考片刻,“没什么印象了,应该是没来过”。

叶知秋付了钱,手里紧紧攥着汽水走了“四季小卖部”。阳光刺得她眼睛发疼,大理的天空蓝得不像话,就像十年前他们分别那天一样。

叶知秋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他们的高中。大理一中的铁门换了新的,但门卫还是当年那个总爱打瞌睡的老李。认出叶知秋后,他痛快地放她进去了。校园里的一草一木都带着熟悉的陌生感——那棵他们曾并肩坐过的银杏树更高大了,篮球场的地胶换过了,教学楼外墙刷了新漆。

叶知秋的指尖划过走廊的墙壁,那里曾经贴满他们的月考排名。许长歌永远在前三,而她则在十名左右徘徊。每次公布成绩,他都会揉乱她的头发说:“下次一定能超过我。”可她从来没有。

转过拐角,通往阁楼的楼梯依然隐蔽。这是当年他们发现的秘密基地,一个废弃的储物间。叶知秋摸出钥匙——令人惊讶的是,它竟然还在她的钥匙串上,从未取下过。

阁楼比记忆中更狭小,灰尘在阳光中飞舞。叶知秋打了个喷嚏,目光落在角落里那个歪斜的课桌上。那是他们从废弃教室搬来的,许长歌总爱在上面刻字。她蹲下身,果然在桌腿内侧发现了模糊的刻痕,是许长歌和叶知秋的缩写:XCG&YZQ。

“幼稚。”叶知秋轻笑,眼眶却热了起来。

当她准备起身时,余光瞥见墙角放着一个破旧的铁皮盒子。好奇心驱使她撬开它,里面放着一封泛黄的信和几颗包装完好的薄荷糖。

叶知秋想起,那种薄荷糖——她高中时常因不吃早餐而低血糖,所以许长歌口袋里永远备着这种糖。

拿起信封叶知秋的手莫名的开始抖。信纸展开时发出脆响,许长歌清秀的字迹跃入眼帘:

「致叶知秋:

见字如晤。

此刻是凌晨三点十七分,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但风还在摇着老槐树的影子。我点了一盏昏黄的台灯,忽然很想给你写信——用钢笔,用信纸,用最笨拙也最真诚的方式。

我常常想,该如何形容你在我生命里的存在?

你不像骤然而至的暴雨,而像一场绵长的春雨,悄无声息地浸润我荒芜的岁月。你不像惊鸿一瞥的烟火,而像一盏长明的灯,在我每一个迷途的夜晚,安静地亮着。

我见过你许多模样——

你低头看书时,睫毛在脸颊投下浅浅的阴影;你生气时,眉头微微蹙起,像一只炸毛的猫;你笑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连带着我的世界也明亮起来。

有时候我会害怕,怕自己不够好,怕时光太匆匆,怕命运捉弄,让我们走散。可每当这样的念头浮现,我又会想起你的眼睛——那双无论何时望向我,都盛满温柔与坚定的眼睛。

这世上最奢侈的幸运,莫过于在茫茫人海里,遇见一个能读懂你全部沉默的人。

而我何其有幸,遇见了你。

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我希望还能牵着你的手,在夕阳里慢慢走。你可以笑话我白发苍苍还爱写酸溜溜的情书,我也可以吐槽你皱纹里藏着的倔强脾气。

但这一生,只要是你,晚一点也没关系。

叶知秋,我喜欢你。

长歌

2015年4月2日」

泪水砸在信纸上,晕开了几个字。叶知秋攥着那几颗薄荷糖,糖纸发出细碎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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