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上警校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在我的脑海里,警察是一个严肃的不尽人情的职业,而且在我童年的记忆里,警察这个字眼是和怪物、巫婆这类词语地位等同的,因为每当我在外面打仗归来,不管胜负,姥姥总会严肃的警告我,再不老实警察叔叔就会把你抓走了。
基于这种印象,在父亲让我念完高中就报考了警校的时候,我十分强烈的表达了我的不满一一在家里绝了拿了一颗显饭,但是很快我就投降肚子过不去。 看着父亲那满意的笑容,我才知道,这早饭不应该不吃,不吃我也得去。
那个时期的我实际上是我们家附近的孩子头儿,当时整个小区80后的孩子里面我年龄最大,身边跟着一群小弟很是威风,况且那个时候我们伟大的祖国刚刚走上奔小康的大路,各种新事物层出不穷,尤其是黑帮电影,给我们这群尚没有形成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孩子们上了最直接最朴实的一课,那就是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想吃?靠劳动? NO,要靠武力。
于是我就地发展整合资源,在占山为王巩固自己地盘的同时,随时注重外敌侵入对我军造成的侵扰,经常无缘无故的对那些现在看来完全是绿色无公害的,跟随父母来我们家附近串门的孩子们进行孤立、骚扰和攻击,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傻。
而那时候在我的小集团里,只有一个丫头,还成天跟着我们这群男生后面屁颠屁颠的翻墙、爬树,抓知了、螳螂的,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要照顾她。考虑到女孩子得有女孩子的形象,况且我还缺少一个知书达理的压寨夫人,所以我也经常的组织孩子们开个演唱会,形式简单自由,就是大伙轮流站在圈子中央唱个歌,期望以此来陶冶大家的情操,顺便也让我那小子堆里里扒拉出的姑娘儿能少一些男孩气儿,谁知道这丫头和我们疯惯了,对这活动经常嗤之以鼻,认为不刺激。这使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朽木不可雕也”这句话的含义,以至于我那时候一写作文就想把这句话写上。
不过话说回来,压寨夫人这个位置除了她我也没法给别人了,她再不济最起码性别达到了标准,所以我还是在那个阶段成功的让她入主了后宫,这下子,每次我一出现在家门口,就如同皇帝出行一般,有我的地方必有小弟和这个女粉丝。看着小弟们羡慕的目光,我就如同那狼群中的狼王,不定期的选择一两个近期势力膨胀的家伙单挑一下,以证明我的老当益壮,他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时间久了,他们对我的压寨夫人再也不敢造次,于是我安稳的过上了舒服惬意的皇帝日子,不是都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裳嘛?我在那小小的年纪里能四肢健全的穿戴整齐出现在他们中间,可比他们没有衣裳的强多了。
就这样我晃晃悠悠的度过了小学,没毒明目如何和我最后大的,我流的研究一下人与人之间微妙的感情,我就上高中了,随着我被迫正法,这些孩子们也都依次收敛,因为他们也发现不靠劳动光靠武力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会招来警察叔叔。于是我们的小团体解散了,再看见那丫头我也只是绅士般的点点头,谁知那丫头还是没心没肺的用她那张柏芝似的(貌似那时候还没有张柏芝?)公鸭嗓大声的喊我哥,让我突然觉得女大十八变这个词儿是不是一句假话。
上了高中我真的就收敛了许多。可是穿过衣裳的人怎能轻易就裸奔呢,于是我一直把重新找一件衣裳这件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但是考虑到父母的压力,我迫不得已把学习也排到了很高的地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再说,男人也不能光靠外表,有内涵的男人自然魅力更加不同,穿衣服自然档次更高不是。还好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外表加成绩的双重引诱下,成功俘获了一套衣裳,而且一穿就是两年半(对不起,我再牛X也得裸奔半年,总得给人家衣服看看你的身材啥的是否合乎她的尺寸吧)。
随着毕业的临近,大伙都在复习高考,而父母却让我考警校,因为那个时候上了警校等于找到了工作,而且我的学习成绩相对于警校的分数线来说还算可以。
于是就出现了我上面说的那一幕。可是我真的是舍不得我那套衣裳,因为我俩已经拉过手亲过嘴儿了,都把人家弄埋汰了,不负责任能行吗?可是胳膊总归是拧不过大腿,在我和小衣服匆匆的说了拜拜之后,极其心不在焉且很不情愿的考取了警校。现在看来,当时幸亏只是把她弄埋汰了,没给她弄个洞,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话说到学校的那一天我那个后悔啊,这都是啥条件!?上下铺八张床板子,一拍全他妈的是灰,当时恨不得回去算了。可是一转身看到父亲那严厉的表情,我还是忍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好选择吃背后亏,既来之,则安之吧。于是和父亲趁着其他人还没到把寝室简单的清扫了一遍,然后依依不舍与父亲作别。说实话,我一直渴望远离父母的生活,可是如今真的得到了,却莫名奇妙的发慌,这也许就是我的“皇帝综合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