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厂门口永远有一股混杂着棉絮、机油和汗臭的味道。顾曼桢从车间走出来时,脸上蒙着一层灰扑扑的棉絮,像只刚出笼的灰毛兔子。她摘了发罩,露出一头乌黑的短发,看见门口那道身影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姐?"
元歌正倚在纱厂的铁门旁,抽着一支"大前门"。她今天换了身行头,墨绿色的旗袍,滚着金线边,开叉开到了大腿根。外罩一件黑纱披肩,脚上是一双崭新的漆皮高跟鞋。这身打扮放在百乐门叫"时髦",放在纱厂门口就叫"招摇过市"。
进出的女工都侧目而视,男人们的眼神像苍蝇一样黏在她身上。元歌全当看不见,只是朝曼桢招招手,声音拖得又软又长:"曼桢——姐姐来接你下班。"
曼桢的脸刷地红了。她快步走过来,拉着元歌的胳膊往角落里拽:"姐,你怎么来这儿了?被人看见……"
"被人看见怎么了?"元歌吐了个烟圈,"我来请我妹妹吃饭,天经地义。"她上下打量曼桢,十六岁的姑娘,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工服,脸都瘦出了尖下巴,"你们厂里的伙食是有多差?把你饿成这样。"
"姐!"曼桢急了,"别在这儿说,被人听见不好。"
"行。"元歌熄灭烟头,踩灭火星,"走,姐姐带你去红房子吃牛排。"
"红房子?"曼桢瞪大眼睛,"那地方……很贵的。"
"贵才要去。"元歌挽住她的胳膊,"姐姐我现在有钱了。"
她拦了辆黄包车,不由分说把曼桢推上去。车夫问去哪儿,她说"Hengshan Road",还特意用洋文,显得自己很有派头。曼桢坐在她旁边,局促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姐,你哪来的钱?"
"跳舞跳来的。"元歌从手包里摸出个小镜子补妆,"怎么,怕姐姐做坏事?"
"不是……"曼桢低下头,"妈说你这个月只给了三十块家用,她在家哭了一下午。"
"哦。"元歌毫不意外,"那你觉得我该给多少?"
"姐,家里确实困难……"曼桢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伟民的学费,奶奶的医药费,还有惠民他……"
"曼桢。"元歌打断她,把镜子合上,"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二十八块。"
"交给家里多少?"
"……二十五块。"
"自己留三块,够干什么?"
曼桢不说话了。三块法币,够吃几顿最便宜的糙米饭,坐几十次电车,买半块固本肥皂。她留这三块,是为了给元歌买生日礼物的——虽然她知道,姐姐的生日早就没有过了。
"你看,"元歌摊手,"你交二十五,我交三十,加起来五十五块。你知道这个家一个月开销多少吗?"
曼桢摇头。
"七十块打底。"元歌冷笑,"那十五块的缺口,妈会找谁补?"
"……会找你。"
"对。她还会说,曼桢还小,还在长身体,不能让她累着。曼璐是姐姐,是舞女,认识有钱老板,多跳几支舞就有了。"元歌的声音很轻,像在说别人的事,"然后我会去陪更恶心的老板,喝更多的酒,跳更久的舞,拿命换钱,养那一屋子废物。"
曼桢的脸色白了。
"姐,你别这么说……"
"我偏要说。"元歌凑近她,盯着她的眼睛,"曼桢,你信不信,再过两年,妈就会让你辞职,说给你找个好人家嫁人。然后你会认识一个姓沈的,叫世钧的,温文尔雅的大学生。你们谈恋爱,谈婚论嫁,然后——"
"然后什么?"
"然后我会把你献给祝鸿才。"
黄包车的轮子碾过一块石头,猛地颠簸。曼桢差点摔出去,被元歌一把拉住。她脸色惨白,嘴唇发抖:"姐,你疯了……"
"我没疯。"元歌松开她,靠在椅背上,"曼桢,我昨晚做了个梦。梦里我就是这么干的,为了留住祝鸿才那个老混蛋,我把亲妹妹送上了他的床。最后我病死了,肺痨,吐血吐了一床。妈和奶奶怕传染,连杯水都不给我倒。而你……"她顿了顿,"你被困在祝家,生了个儿子,疯了一辈子。"
黄包车停了。红房子的霓虹灯招牌在黄昏里闪烁,像一颗妖异的红宝石。曼桢呆坐在车上,像被抽走了魂。
"下车。"元歌说,"我请你吃牛排,七分熟,加黑胡椒汁。吃完这顿饭,你再决定要不要信我。"
曼桢机械地跟着她走进餐厅。侍应生看见元歌的打扮,殷勤地引她们到靠窗的位置。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摆着银光闪闪的刀叉。曼桢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别动。"元歌按住她的手,"看着。"
她优雅地展开餐巾,铺在腿上,然后点了餐,用流利的英文。侍应生退下后,她才解释:"这叫仪态。曼桢,你记住,我们虽然是穷人,但不能穷得没骨气。钱可以赚,规矩可以学,但脊梁骨一旦弯了,就再也直不起来。"
"姐……"曼桢终于开口,声音哽咽,"你为什么突然……"
"突然清醒了?"元歌喝了口水,"因为我不想死了。曼桢,我二十二岁,跳了三年舞,身体早就垮了。医生说我肺不好,再这样下去,活不过三十。"她扯出一个笑,"我不想死,我想活,想活得好。但那个家,会把我吸干。"
牛排上来了。嫩红的肉在铁板上滋滋作响,香气扑鼻。元歌切下一小块,放进曼桢盘子里:"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想事情。"
曼桢吃了。吃着吃着,眼泪掉下来,掉进黑胡椒汁里。
"姐,我信你。"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其实……我早就想说了。伟民他、他在学校里交女朋友,花钱大手大脚。杰民也不是个省心的,总跟同学攀比。妈和奶奶……她们确实……"
"确实拿我们当提款机。"元歌替她说完,"所以,从今天起,我们不干了。"
"可是……"
"没有可是。"元歌从手包里抽出一张十块法币,拍在桌上,"这顿饭,十块钱。我付得起,因为我赚的钱,我自己支配。你记住曼桢,钱是给女人胆的。没钱,你什么都不是;有钱,你才能说'不'。"
她让侍应生打包了两份布丁,一份给曼桢,一份自己带走。
"现在,送你回宿舍。"元歌说,"你住厂里宿舍,对吧?"
"对。"
"很好。从现在起,别回家,就说加班。工资也别全交了,留十块给自己,就说是厂里的规矩,要扣押金。"元歌教她撒谎,脸不红心不跳,"剩下的十五块,给妈。记住,给现金,别转账,让她写收据。"
"收据?"
"对。让她签字画押,写明'收到顾曼桢工资十五元整'。"元歌笑得像只狐狸,"以后这都是证据。"
"什么证据?"
"告她们虐待、剥削、侵吞私人财产的证据。"元歌说得轻描淡写,"当然,用不上最好。但手里有刀,和手里没刀,是两回事。"
曼桢听得心惊胆战,却又隐隐觉得……姐姐说得对。
送曼桢回了宿舍,元歌没急着回家。她顺着Hengshan Road慢慢走,高跟鞋踩在地砖上,清脆作响。夜上海的霓虹灯逐一亮起,像一场永不落幕的繁华梦。
"宿主,"小可在她脑子里小声汇报,"当前崩坏值:45点。"
"才45?"
"林妹妹的信念动摇,贡献了30点。"小可解释,"原剧情里,顾曼桢是坚定的'家庭至上'主义者。"
"她会转变的。"元歌自信满满,"只要让她看清,那个家不值得。"
她在一家珠宝店门口停下。橱窗里,一枚钻戒在射灯下熠熠生辉,标价五百法币。她看了很久,久到店员出来询问:"小姐,喜欢可以试试。"
"不必。"元歌转身离开,"再看看。"
"您不买?"
"太贵了。"元歌说,"等它打对折,或者等有人送我。"
"谁会送您?"
"祝鸿才啊。"元歌笑得意味深长,"那个老色鬼,不是一直想包我吗?我得让他知道,包我,得付出代价。"
"宿主,您不是要远离他吗?"
"远离?"元歌摇头,"不,我得利用他。我要让他给我钱,给我房子,给我地位,然后——"她顿了顿,"再一脚把他踹了。"
"那您打算……"
"现在,"元歌伸手拦了辆黄包车,"回百乐门。今晚的舞,还没跳完呢。"
"您还要回去?"
"当然。"元歌坐上车,"我得赚钱。不过,不是为那帮吸血鬼。"她摸了摸手包里那叠薄薄的钞票,眼神亮得吓人,"是为我自己。"
"我要在这个世界,活得比谁都漂亮。"
"谁挡我,我就作谁。"
黄包车汇入夜色,像一滴水融进黄浦江。而她,是江里那条最艳丽、最毒的鱼。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