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心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冬杳只觉太阳穴在隐隐作痛,她闷声大口喘着气,眩晕感让她站不稳身体。
她不想逼任何人,小时候她很喜欢一句话:
你当像鸟一样飞往你的高山。
这是冬杳高中毕业时朱志鑫写给她的话,写在她最喜欢的一本书上的话。
是余华的《活着》,扉页还有被雨水晕出墨的亲签。
冬杳喜欢收集石头,也喜欢看书,她的文科成绩是整个年纪数一数二的,简直就是老师眼中典型的乖乖女学霸,从小到大她的作文刊登过的报纸、收录过的书,或许和她捡过的石头差不多多。
因为她本身就生过一场大病,朱志鑫不喜欢她看这些悲切的书,怕会影响她的心态,但他静静看着她翻着书页啜泣,喉咙却干涩得厉害。
他的脑子里只有那一句话。
你当像鸟飞往你的高山。
她不该是金丝雀,应该是一只自由的鸟。
冬杳的小名叫小小,甚至连朱志鑫都没有独特的小名,她就在一声声“小小”里长大,小时候出去疯玩回来后她就趴在哥哥肩头打瞌睡,长大了便窝在他怀里酣睡。
或许是他困住了冬杳,也说不定。
所以他们的感情其实是有一年的空白期的,朱志鑫说,他会给冬杳一年的时间,如果她能在这个期限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他发誓再也不会干预她的生活。
那天冬杳很高兴,她有了自己的小公寓,也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车,她拿着车钥匙扣上了一个小黑猫的挂件,每次回家都叮当作响。
像个得了奖励的孩子。
要说不落寞是假的,那是朱志鑫第一觉得,自己对她来说是枷锁。
冬杳的病或许是得到了缓解,但他突然开始了反复的焦虑、心悸,甚至有时候会大脑缺氧。
冬杳的离开,像一场漫长的潮湿,他像一个没有自主意识的机器人,浑身的关节都生锈到嘎吱作响,直至无法活动女。
而冬杳在那一年也如愿谈了一场恋爱,对方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她开劳斯莱斯,住在富人区的公寓里。
朱志鑫见过那个人两次,戴着眼镜的斯文薄唇男,是冬杳从小到大都喜欢的类型,她还是一点没变,也依旧看不懂人心。
冬杳不是一个习惯和别人亲密接触的人,直到那个男的劈腿,他们都没做过牵手以外的事。
甚至连抓奸,都是年后开工冬杳忙得作息紊乱大病一场,朱志鑫想去看看她,结果打开门就是陌生的男人和女人,在妹妹的房子里翻云覆雨的画面。
或许是因为那年朱志鑫萎靡惯了,很久没有发火,却还是在回过神之后把人给打了,几乎是扫地出门,闹得两层楼都下来围观两个人捂着屁股裸奔。
冬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回家便被坐在玄关的朱志鑫吓了一跳,他的掌心冒着血珠,原本干净的衣衫都被鲜红的血液蹭得触目惊心。
她顶着晕血的风险替朱志鑫包扎伤口,却被按着后脑勺狠亲了一顿。
朱志鑫说,那些话都不作数了,给哥哥当一辈子的情人吧。
看吧,没有人能做到把最亲的人往外推,什么自由,什么高高挂起事不关己,都是最脆弱的屏障。
除了高山,还能飞往你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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