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霞在餐桌旁坐了下来:“我们是这样打算的,你看你身份尊贵,如果能帮我们宣扬一下这红烧肉就再好不过了。”
原来是因为这事找她,她喜欢吃红烧肉确实不错,放在平常,无论是什么事她都是乐意帮助他们的。
只是,这件事李朝朝有所顾虑。
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看向李凤霞:“幼时跟阿耶读《韩非子》,其中有言,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实在不是我不想帮这个忙,只是我若真帮了,反而害了你们。”
古时,越王推崇勇武致百姓轻视生死,楚灵王偏爱细腰导致臣民节食束腰,上位者的好恶总是会被民众所效仿。
就像贵族不喜猪肉,民众便也不吃猪肉,若李朝朝真的将这猪肉在公众面前端上餐桌,只怕猪肉的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沈家再想以便宜的食材做美食的想法更是无望了。
李凤霞也不蠢,李朝朝一说完她就懂了,只是现在无人愿意尝试实在让人头疼。
李朝朝自然了解沈家小饭馆面临的难处:“听说沈家郎君近日在永安很是出名?”
“嗯,一整天一点活也不做,幸好有阿圆在店里帮忙,我们也还忙的过来。”
“那这不就有现成的招牌吗?让我想想,阿娘说那叫代言人,届时再找几个人先尝上一口,煽动情绪,这样不就成了吗?”李朝朝满足的咬了一口红烧肉,笑望着李凤霞。
李凤霞茅塞顿开:“好主意!”
她不由多看了两眼李朝朝,皇家培养出来的公主,看来也并不拘泥于贤良淑德,把握民心也是有一套的。
难怪在古代,寒门难出贵子,知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而这些少数人也只会将这些祖辈传承下来的知识教给自己的子孙。
————————
沈家小饭馆又恢复了往日的红火,李朝朝则着手调查起当年崔氏旧案,只是大理寺的卷宗他们当时也看了,并没有多大问题。
可雁过留痕,事情做过总会有蛛丝马迹的。
李朝朝这几日就扎在那卷宗里翻来覆去的检查,一向与她交好的姑母听闻她这几日不曾出门,便下了请帖来,邀她过去用膳。
没什么进展的李朝朝也决定换换心情,便欣然赴约。
只是到了地方却发现长公主并不是只邀请了她一个人。
“问公主安。”中郎将陆江停起身作揖。
“中郎将也来了?”李朝朝在长公主身旁坐下,“我还以为姑母只邀了我来呢。”
“数月不见,公主与我倒是生分了,只称中郎将却不唤我的名字。”陆江停在李朝朝坐下后,也坐回了原来的地方,望着李朝朝的眼中皆是笑意。
长公主也是笑着点了点李朝朝的额头:“就是,陆郎君不过是年前被指派出京,如今办完公事回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你倒好从小与人家一起长大,如今倒是生分起来了。”
和陆江停这事确实不假,他当年是长兄的伴读,李朝朝那时破例和皇子们一同学习,与陆江停还算玩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