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月如风,能否陪我过个冬…”
我叫刘霖霖,和秋冬是一个学校的。
从第一天遇到他起,我就觉得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因为他就像我的白马王子,长着黝黑的肌肤,浓密的毛发像夏天的狗。
有时我看着他,会不自觉地想,这世上真的会有这么完美的存在吗?
我要做他的狗,舔他一辈子,无论爱与不爱,生生世世都要和他在一起,永不分离。
在高中的三年,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每次上课,我都会偷偷地回头去看他,讲真,你们可能会觉得很变态,但是他的腿毛,单拎出来看,但是非常芳香的存在。
每次上体育课,他性感的腿毛都会把女生吸引的魂牵梦绕,可是他不会让她们得逞,只会非常帅气的把自己腿毛和鼻毛捻给我,让我好好保存它们。
我也总是很争气,他们说,所以都说你不争气,偏偏你最好笑。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考上了家里蹲大学,他上了蓝翔技校。
就在我以为我们会分道扬镳时,他却骑着鬼火,穿上最贵的切尔西,跨越两千米来见我,我很感动,小小的心脏此时也被大大的肚子填满了。
那天,我们相约在酒吧,出卖了我的爱,我们深情并茂,满眼口水地注视着对方,鼻涕流淌入嘴的瞬间,我吸了吸嘴角,咽了咽口水,看着他。
只见他宠溺一下,轻轻地刮下我的鼻梁,将手藏在身后,宠溺地对我笑了笑:“小可爱,就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不走了,以后你就陪我去蓝翔吧,我会开最好的拖拉机带你看日出日落的。”
简短的话语缺包含了大大的深情,我被他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从此我辍学打工,来到了他的城市。
住进了男生宿舍,却见秋冬怀里抱着另一个女孩,她说她叫麦麦,是秋冬最好的朋友。
我爱他,我信他,可我仍然嫉妒的发狂。
我开始着了魔的练太极拳,不停地上b站看24式太极拳,为了不挂科,我又寄托神明,卸载了原神和崩铁。
终于,在24小时后,练得了阿威十八式,打败了冯宝宝,取得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吉尼斯记录。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叼,不然为什么会如此难过,在深夜emo,打开网易云,却要会员,然后不得已点开了广告,畅享半个小时的会员,可是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但是你告诉我,到底什么是真的,我初三开始写话本,现在已经大学了,还想着一日暴富,不用签约,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我真的累了。
单身18年,归来仍是小丑。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扒开读者的脑子,可惜里面没有头发,不然为什么不给我送鲜花,我开始哭泣,阴暗爬行,撒泼打滚,质问王思聪,凭什么你可以这么有钱,世上多我一个有钱人会死啊。
可悲啊,这世道炎凉,终究是没人懂邪恶摇粒绒。
我在漆黑的夜晚,逐渐懂了周迅说的,这路上本没有路,走的多了,便有了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