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前一直觉得我才是你的正妃,后来知道不是,肯定会失落,但是后来想到,我有这么大一个儿子,又有靳东这么一个各方面都能比得上我的人在肯定会册封他为你的正妃。
确实各方面比得上你,就连跟别人同居的时间都快超过你和你前妻了。


怎么,你嫌弃啊。
怎么会啊,我也跟建峰同居了三年。


哼。
恋爱的滋味还真挺好的,成天泡在蜜罐里。


哼,老陈好,你去陪你家老陈去。
噗,你不也吃醋了?


哼,我才没呢,要吃醋早泡在醋坛子里了,
吻了上去“我确实吃醋了,我要是早点儿遇见你们该多好。”


因为经历过那些,我们才懂得如何爱你。
吻了一下。

第二天-
所有人都来到了有苏琴琴和陈键锋曾经的家。


哇塞!公主心满满,没想到小妈还有这种时候呢。
那是!以前在他面前我可不是什么御姐类型而是十足的甜妹儿。


拿出双人自行车“知道你喜欢所以我都会定期检查,这些,嗯,还行,要不试试?”
你坐前面还是后面。


前面吧。
坐在后面,听着音乐。


整个一个偶像剧啊。

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让你乱说话。”

小声嘟囔“本来就是。”

恶狠狠的瞪着他。

只好闭嘴,但是眼神里的吃瓜怎么也掩盖不住,

果然白月光就是白月光。

我爸这个朱砂痣真挺惨的,甜蜜记忆都少的可怜。

难道不应该是我们后面的吗?

行了,别说了,快跟上吧。

也骑着单车追了上去。
好久没来了。


这里的风景依旧。
你我也如旧。


嗯。

行了,够了啊,我没有自虐的癖好,想当初我俩同时追你你为啥不答应我。
在商朝欢喜冤家多了去了,我与我姑父和第一个王后之子子圣关系也是欢喜冤家。

他这种类型的,就像我在话本子里看到的玉面书生,妖精最爱这种类型了,换个比例就是,你这种类型的等于男人眼中的女汉子,可以日久生情,但是一见钟情的还得是那种其他类型的,而他这种的等于男人眼里的温柔小姐姐,哇塞太让我着迷了。


那我是哪种的。
知性的,跟你在一起很有安全。


那我呢。
甜宠文里霸道总裁得类型我也很吃这一套。


合着就我这种类型不行啊。
类型行了的话你们就该多一个两千多年前历史上的人得情敌了,我和子圣算是青梅竹马,他呢,是先王后之子我是新王后的侄女儿,我们俩自然斗来斗去的,属于一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的,虽然吵,但也是最关心对方的知己,所以若论欢喜冤家,当属子圣。

所以当时,我看到的身影不是你而是跟我斗了多年,保护我死去的子圣,心里只有愧疚,他本战无不胜的,是我,是为了我才落入别人的圈套死了,对于那时候真得尽量少接触,因为我不想菀菀类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