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日子是无聊的。
受限于身体虚弱,我现在走路依然需要人搀扶。
照顾我的护工并不时时都在,我是一个对肢体碰触比较敏感的人。
为此,我不得不强压下心中的不自在,配合医生的建议尽快康复。
如今无聊又悠闲的时光,可能是我仅有的偷懒机会了。
那位不客气的先生快没有耐心了。
可我至今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真是失礼,谁让我现在还是人家随手可以捏死的小废物。
……
……
……
我告别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即将前往另一个陌生的城市。
洛杉矶机场,人潮涌动。
我身旁的这位凶凶先生,一身乌漆嘛黑的穿着,那肆意泛滥的冷气,就差光明正大在脸上写上“不法分子”四个大字了。
“先生,我们是要去学校吗?”
坐上一辆黑色的宾利,我试探开口。
那个男人仿佛耗尽所有耐心,冲着我泄愤一般揪起我胸前的衣服,恶狠狠的说道。
“收起你的小聪明,小子,子弹可不长眼睛。”
看着我褪去所有表情,所有情感仿佛被抽吸走了一样无机质的冷漠,他轻“啧”一声,不大的力气却能够让我的身体碰的撞上车窗。
“小怪物。”
没关系,我现在原谅凶凶先生对我的冒犯。
我已经得到我想要的了。
他毫不掩饰对我的杀意,鄙视我弱鸡的体质,却又按捺着脾气,在他看来,他大概觉得对我已经相当温和。
他身上有着少年人憧憬的大哥气质,他大概身居高位,但脾气暴躁,讨厌麻烦,而他的boss可能对他交代了什么,让他烦躁杀心欲动又不得不忍耐。
他不是要把我送去学校,否则,我这么明目张胆打探消息,他起码要揍我一顿,看来,是要去见见幕后的大人物呀。
是凶凶先生的boss吗?
这么看来,凶凶先生短时间内是摆脱不了我了,嘻嘻。那位boss绝不可能亲自抚养我的。
所以,我很大概率要和凶凶先生长久的生活在一起了,真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
这么一想,他刚刚的举动有点可爱。
就好像,明明是丛林之王,却只能小拳拳捶你胸口的大猫咪,无能狂怒的冲着你喵喵叫。
当然,这样的想法只能我自己慢慢品味,我还承受不起这个大物发怒的代价。
汽车在一处别墅门前停下,临下车,我揪着他的衣角指了指我被他粗鲁的举动攥的皱巴的衣服,示意他我需要花费时间来整理。
毕竟是大猫猫闯出来的祸,即使他知道我在回报他之前对我的无理,他也只能炸着毛对我让步。
在他又一次把手放在他那把精致漂亮的银色手枪上时,我示意可以走了。
我总是乐此不疲的抓住一切机会挑逗他,他的任何反应都让我觉得有趣极了。
推门进去的那一刻,我还在想,如果我一会儿在他的boss把我拜托给他的时候,当着他boss的面叫他爸爸,他的表情该有多精彩。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