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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室:旅途本纪(私设)

后室:旅途

—后室—

代表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

拥有着庞大自我调控能力的生态系统

祂的根基深埋地心而祂的果实已经耸入云端的生产力

生产资料一切公有制的又因暴力而极端私有制

混乱与秩序缝隙之中建立的社会

强烈主观意识色彩而在特定情况下累积出来的上层建筑

时间流速趋向分散,低危层级时间流速趋向一致,但有时差,时差小;高危层级时间流速更加分散,时差大;死区时间流速混乱荒谬,无人知晓

倘若一个层级出现巨大生态事物变故,那么那一段区间之内的时间会变得混乱,流速出现巨大偏差。巨大生态事物变故包括短期内大量生物死亡、层级环境异变、生物占比比例失衡等

层级环境异变又包括稳定性与不稳定性间的来回转换、近似自然环境灾难的频繁出现、原有基础生态环境的转移变种等

任何时间段的任何生物都可以进入并成为流浪者,正如一条大河的支流,在不同的地区汇入干流,不管是在平原,高原还是在山地丘陵,最终都会奔腾入海

流浪者不再受时间的桎梏,时间成为定义某一阶段或某一个事物成长、发展且诞生为某一结果的计量单位,但是后室军事政府仍然规定了一个统一的时间刻度,以供各位流浪者生活参考以及一些勘探、军事活动的记录需要

对于流浪者而言,自然死亡成为奢望,只有非正常死亡,依据不同的生物有不同的体质,来到后室成为流浪者以后,其对后室环境的适应程度来决定其外在身体生理状况的衰老程度,不同个体的适应程度不同,因而会出现表面上的流浪者们先入为主的衰老现象,但实际就理论而言完全可以出现容貌永驻的现象,所以在外表生理上看到的衰老现象均是由于先天对后室适应力不足而产生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后天长期的适应活动补救,而在不选择后天长期适应活动补救的情况下,寿命仍然比大部分流浪者所来自的前厅的人均寿命要长一些,普遍值分布在109.6~128.5区间内(抽样调查,精确至一位小数)

倘若你足够幸运,幸运到足够活着回家,请你保持镇静,请勿慌张,禁止大喊大叫,深呼吸然后保持安静,不要情绪崩溃,做一个正常人,那里还是你的家,是你错过了他们的未来。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如果你有疑惑,请按照以下指示:

不要胡思乱想,要认为自己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面,回过头来就会发现答案所在,头开的话句每看。

请回头看本文段的每一句话。

—针对“流浪者”中的人类—

目前已知最庞大、最活跃的“流浪者”群体

这意味着遇到的大部分“流浪者”都是人类

在大众的普遍认知当中人类分为两性——女性和男性

关于人类男性流浪者,我想,记载的应该有够多了,所以在此及下文将着重介绍人类女性流浪者在进入后室以后,自身身体可能会产生的一些变化。

声明此结论完全来源于长期的对大量的人类女性流浪者的观察和走访而得出,具有普遍性,但不意味着特殊性,鉴于各位人类女性流浪者的身体素质不同,难免出现偏差,请结合自身情况而定。

鉴于前厅大部分地区的人类文明因为早期历史为维护统治而产生的目的性偏见和遗留下来的封建文化,所以大部分人类女性流浪者来到后室以后,身体素质上对后室的适应性普遍要小于同年龄段的人类男性流浪者,但这只是来到后室的初期所表现出来的大部分情况,中后期大部分人类女性流浪者的表现要比同年龄段的男性流浪者优秀很多。

生理上,大部分身体发育成熟到已经会来月经的人类女性流浪者在来到后室的初期会产生月经紊乱不调的状况,而且在这个期间人类女性流浪者会受激素影响变得异常暴躁,同时寻求结盟和保护的倾向更深。

随着在后室所待的时间增加,月经的频次会相应减少,随后可能变成季经,年经,同时出血量相应减少,最后有一定概率会变成暗经,但是并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不会加速衰老,同时也不会影响生育功能,请广大人类女性流浪者放心。

心理上,在进入后室以后会产生恐慌,孤独的情感,想家是正常的,但最好不要期待可以回去,不要想念你过去在前厅所拥有的一切,你找不到路

所以请尽可能的保持冷静,保持希望,保持活动,然后活下去。

先生存,然后生活。

—比较有活人感的东西—

没有什么事情是比一个人孤独的在后室中到处游荡的时候,找到一个社区,并且在这个有很多同胞的地方中生存生产生活更快乐的事情了( ﹡ˆoˆ﹡ )

是的,除了包括军事政府在内的一些大型组织建立的基地、前哨站,我们还有流浪者们自发团结起来建立经营的社区。

所谓社区,就是指由十名以上流浪者自发聚集、在某一稳定层级内建立长期定居点,并形成内部共同行为规范的社会单元。

它是草根的,自主自足的,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形成的一定的规则来维系。

最早的社区现已不可考据,据说只是一群不约而同在一个安全且稳定的层级停歇的流浪者发现协作比独行更安全。他们共同休息、共享资源、交换层级情报,大大提高了生存的几率。当人数稳定在十余人以上时,他们开始划分探险轮值表、指定物资存放点、约定不得在聚居区内使用暴力。

这是社区规则的雏形,然后随着越来越多的流浪者涌入,规则在一直不断的摒弃与继承,更新与完善。

时至今日,Level 1、Level 4、Level 11等稳定层级上散布着大大小小上百个社区。它们彼此独立,又在贸易和信息网络中互相关联。

这些社区们大多分布在安全且稳定的层级,人数不等,按照人口规模来分,有三档,依次是小型社区,中型社区,大型社区。

—小型社区(10~50人)—

最常见也最脆弱。

通常由一支偶然相遇的流浪者小队就地扎营而成,或者从一个更大的社区中因理念分歧而分支出走。

小型社区并没有形成严格的权力结构,没有固定的专职管理人员,也没有常设的职能小组,因其人员总数小,所以施行直接民主制,所有重要事务会在设立的固定会议上由全体成员举手表决。

小型社区通常以行动自由灵活、决策快,覆盖率高为显著特点,但同时整个结构极其脆弱,抗风险能力极低,因其接纳人员的流动性,一个关键人物的失踪或死亡或一个观念的分歧就可能导致整个社区解体。

小型社区与那些大型组织的关系非常松散,仅仅停留在交换物资层面。

也有的小型社区在遇到大型组织之后选择整体加入,那么在这种事实成立的情况下,该社区不复存在。

—中型社区(50~300人)—

最稳定的社会形态。

中型社区通常会形成较为正式的权力架构,且人口足够支撑明确的任务划分。

常划分为若干个职能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特定领域的职能工作,如:

医疗组:负责伤病人员的照料,通常由具备基础医疗知识的人员组成。

巡逻组:负责社区周边的警戒和巡逻,必要时与实体交战。

记录组:负责口述历史的整理、层级信息的记录,以及社区内部事务的存档。

各小组各司其职,来维持社区的稳定。

中型社区实行民主投票选举制,由社区内所有成年成员(不分性别,不分种族,18岁及以上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定期投票选举,选出三到五名主要负责人,任期通常为一年。连任不限次数,但连任超过两届的负责人会被社区密切关注,社区所有成员均有监督权,防止腐败滋生。

主要负责人拥有权限的事项:

· 日常行政事务的最终裁定权(如物资分配方案的执行调整、临时巡逻任务的指派)。

· 紧急状态下的临时处置权(如实体入侵时下令全员撤离或进入防御状态),但事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社区全体成员或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质询。

无权单方决定的事项:

1.与另一社区或组织结盟。

2.更改社区所属的政治倾向或对外态度。

3.征收额外劳动配额。

4.驱逐非犯罪的社区成员。

以上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成员会议或委员会集体表决,且通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中型社区与其他大型组织的关系通常属于友好贸易往来——社区用层级特产交换武器弹药、药品和层级情报。部分地理位置优越的中型社区会定期接待物资中转队,收取过路费作为社区收入。

—大型社区(300人以上)—

极为罕见。

能够维持三百人以上聚居的社区,通常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坐落在资源异常丰富的安全稳定层级、与后室大型武装组织有深度合作关系,或形成了极为高效的内部分工体系。

大型社区通常会建立更加制度化的治理结构。

大型社区内部划分为若干个职能分区,每个分区下再设若干小组。典型的大型社区通常包含以下分区:

1.居住分区:下辖住宿管理组、环境卫生组、公共设施维护组。

2.生产分区:下辖采集组、加工组、仓储管理组。

3.防御分区:下辖常备巡逻队、应急响应组、武器管理组。

4.行政分区:下辖记录存档组、对外联络组、民事调解组。

5.医疗分区:下辖日常诊疗组、药品管理组、防疫观察组。

其中针对在后室中新出生的孩童的教育集中在行政分区

每个分区设分区长一名,由该分区的正式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分区长负责本分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并代表本分区参加社区议会的全体会议。

分区长由本分区所有成年人员(即年龄在18岁以上,来自前厅的不同地区的不同人员聚集的社区,对此的划分会有不同)集中投票选举产生

大型社区的治理模式有两种并行形态:

第一种:代议自治制。

社区设立社区议会,由各分区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议会负责制定社区法令、审批年度预算、批准重大对外决策。社区最高负责人(通常称为“执事”)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执事拥有日常行政和紧急处置权限,但无权单方决定重大外交和制度变更事项。

这种模式常见于历史悠久、自成一体的大型社区。

第二种:委任统治制。

这种模式出现在与其他大型武装组织关系极为紧密的大型社区中——通常是该社区最初由那些组织扶植建立,或在某次重大危机中被解救后主动请求托管。

在委任统治制下,社区最高负责人由那些组织 直接委任,但社区内部仍保留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分区选举、日常管理、内部民事纠纷仍由社区自行处理。

委任统治的优势在于大型社区会得到更稳定的物资供应和军事保护;但代价是社区必须遵守那些组织的统一法令,且在必要时提供兵源和后勤支持。

—法—

形态各异的上层建筑。

文明的延续需要法。

由各个社区成立之初的规则演变而来,在社区形成稳定架构以后,会产生立法小组,统一立法,常见于中型,大型社区当中。

在社区中具有一定行政能力和地位的成员是执法的主体。

法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妇女、儿童、老人,因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以暴制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这里上演,但倘若罪犯真是罪大恶极,社区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法律是一种宣言。

它用一场耗时的程序、一次公开的裁决、一项可以被所有人看见的处罚,向黑暗宣告——即使在这里,人类仍然坚持着不能被突破的底线。

这条底线让社区区别于野兽聚集的巢穴。

这是一份证明:我们仍然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