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鑫:
展信安。
阿志,这莫约是你我分离的第六个年头。
从前的年少轻狂早已随风远去,如今只剩一副被生活负担束缚着的躯壳。
倘若你见了,可不许笑我行尸走肉啊。
毕竟没有人永远是少年。
世俗总会抹去一些痕迹的,对吗?
但是过了这么久,你依然和那些追逐梦想的时光一起,站在我记忆里,永不褪色。
永远脆生生地逆着光冲我笑。
回忆里的你被那段时光定格了,一直一直那么无忧无虑。
你好像不会变,但又好像变了。
从天真烂漫,变得成熟稳重。
悄悄告诉你,算上今天,我们分别的时间,刚刚好超过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是我们相遇的第十年。
其实也许早就到了,但我总不相信的。
于是会悄悄地减一天。
在一起的时候,你说我是你的乌托邦,令你安心,高兴。
还记得么?那时你抱了一大捧玫瑰,和我告白。
我一直想说,玫瑰没有阿志好看。
看着你的眼睛,我答应了。
分开的时候,你又说也许名利场才是你所热爱的,你天生追求闪光灯。
那时你的眼睛里有很多,茫然与追求占了大多数。
我答应了。
其实你我都知道,我两根本就找不到自己的心。
于是只能什么都试一试。
但现在,我认清了。
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阿志。
所以,阿志呀,你到底找到你的心没有?
苏新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