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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

进化论不是进化史

基因(遗传因子)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部分病毒如烟草花叶病毒、HIV的遗传物质是RNA)。基因支持着生命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孕育、生长、凋亡等过程的全部信息。环境和遗传的互相依赖,演绎着生命的繁衍、细胞分裂和蛋白质合成等重要生理过程。生物体的生、长、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它也是决定生命健康的内在因素。因此,基因具有双重属性:物质性(存在方式)和信息性(根本属性)。

带有遗传讯息的DNA片段称为基因,其他的DNA序列,有些直接以自身构造发挥作用,有些则参与调控遗传讯息的表现。组成简单生命最少要265到350个基因。(这涉及到了基因工作组的力量,人类的基因工作组与果蝇的基本相似)

首先介绍一下作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他是当代最直言不讳的无神论者和演化论学者,被誉为继19世纪博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之后,现代版的"达尔文斗犬”。有了这个基本的介绍,就不难理解作者在书中极力鼓吹的进化论的原因了,其实他想把新达尔文主义发扬光大,但是这一次不是从物种个体的角度出发,而是更深入一层,从基因的视角,揭示了支配着宏观生物现象背后的普世规律。

作者的核心观点就是定义了基因作为一种复制子,唯一的目的就是复制自己。这个目的是如此的坚定与简单,以至于驱使基因玩出了千奇百怪令人咋舌的花样。基因通过操控个体这一台精密的机器来跟外部环境做交互,将自己安稳的保护起来,一有机会就繁殖和复制自己。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基因其实是没有意识,所谓的目的性只是我们强加上去的主观解读。基因之所以表现得好像有目的,原因是进化论的适者生存定律在不停地做筛选。有了这样一道筛选,剩下我们能看到的就是最能复制自己的基因,于是基因就表现得很“想”复制自己,非常自私。

如果承认了“自私的基因只想复制自己”这个动机,那么生物的很多现象就可以解释了。首先来梳理一下如何从基因到单细胞,从单细胞到多细胞这个不可思议的过程。这个过程其实无法严格证明,毕竟当时除了上帝没有其他旁观者。当然也有可能像《普罗米修斯》里面描述的太空骑师的志愿者来到地球分解了自己,开启了生命进化的按钮。一般认为,地球从46亿年前诞生以来,其实一直非常安静,甚至是死寂,没有任何有趣的现象,整个世界被最基本的物理学定理支配着,演变着。直到下了一场持续百万年的大雨形成了海洋,并且在各种条件作用产生了神奇的有机物,例如氨基酸等,形成了生命的“原始汤”。这个现象据说已经被米勒实验证明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就真的只有上帝才知道了,某一天有一种能自我复制的东西突然产生了,这个就是DNA。它利用原始汤中的组件来构建自己,很快就充满了整个海洋。当资源不够的时候就有了竞争,为了更加高效地复制自己,同时对抗外部恶劣多变的环境,双层磷脂分子逐渐被DNA利用,DNA躲在这个膜里面,开始成为幕后黑手操控这个机器,并且让这个机器越来复杂和精细,于是单细胞,甚至多细胞就开始进化了。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浓缩为1个小时,那么生命的出现其实非常晚,是在最后15分钟才开始的。

自利性和利他性对群体的价值和对个人的价值不同,影响族群的生存也不同。

基因本来就都是自私的。生存下去本质就是基因的延续方式而已。但是大脑在一定情况下是不受基因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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