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宝子请了一天假,在家里足足睡了一天,晚上出去自己坐在马路边上撸串儿,喝了3瓶啤酒,抽了半盒烟,他忽然觉得,这件事好像也没什么,也没有所谓“失恋”那种心疼的感觉,“算了,爱谁谁吧”,大宝子自言自语道,班还得上,日子还要过,也不能因为这个事把工作耽误了啊。当天晚上,大宝子睡得很好,好像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由于事发时是下班时间,大宝子回到公司的时候,同事们对发生事并不知情,只是知道黄婷婷也请假了,都问大宝子什么情况,大宝子也是含糊搪塞。又过了一周,黄婷婷销假上班,她主动找到大宝子,说:“下班后谈谈吧”,大宝子淡淡的回答:“晚上要送李总,没时间!”“那就一起去送,又不是没一起送过”。大宝子实在不想和她在公司纠缠这些事情,就点头答应了。一起送李总到家后,在回去的路上,大宝子一言不发,黄婷婷咬了咬牙,下定决心般的对大宝子说:“刘伟缝了7针,你没事吧?”“那你是希望我有事,还是希望我没事啊!”大宝子有点心不在焉,“他说要报警,我拦住了,这几天我一直照顾他,现在没事了……”“哦?那我是不是要谢谢你啊!”黄婷婷并不接着大宝子的话,接着说:“其实我和他在一起也只有一个月,和你在一起的时候真觉得你挺好的,但时间长了,觉得你没什么追求,天天就是混日子,我看不到未来的希望……所以我……”大宝子心里一动,不自觉的点了点头,拦住了黄婷婷的话:“行了,别说了,我也有点冲动,你说的我也不反驳,就这样吧,以后咱们还是朋友,你记住一点,我最讨厌别人拿我当傻子,以后有话直说就行了。”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回到公司,各自回家。
又过了几天,大宝子觉得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在公司看到黄婷婷多少还是觉得尴尬。就在这时候,公司有个去市区某拆迁项目发宣传资料的任务,大宝子自告奋勇的第一个报名参加,心里想的就是出去走走,别总在办公司里待着。到了指定地点,大宝子发现这是这个城中村,位置极好,北京最繁华的商圈,周边大型商场林立。大宝子本身就是出来玩的,哪有心思老老实实的发宣传资料啊,又是大热天的,没发一会儿就热的汗流浃背了,也没和同事打招呼,自己一个人溜进了附近的一个商场,吹空调,凉快去了。
大宝子热的口干舌燥,那时候北京还没有那么多咖啡厅,商场里比较高大上的就是K记和M记,而且那里面的空调温度定的低,最适合大宝子这样的胖子,所以大宝子想也没想的直奔K记而去,要了一杯冰镇可乐和薯条,找了个座位坐下后,狠狠地喝了一口,顿时暑气全消,心情平静了不少。就当大宝子打算伸个懒腰然后趴在桌子上先睡一会儿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腰被什么东西隔了一下,随手一摸,发现椅背下面放着一个信封,信封的口是粘住的,封皮上写的有字:Chelsea liu,QQ:*****,大宝子对英文实在没研究,但是QQ他是知道的,那时候没有微信,QQ可是网上最火的聊天工作了,而且这个QQ号还是个五位数的,挺少见的,大宝子不自觉的就把这串QQ号印在了脑子里,他拿起信封,把它交给了F记的店长,店长带信封的主人表示了感谢,并承诺如果有人找回来,一定原物奉还。
大宝子这个月的任务又完成了,他就开始无心工作了。李总出差,这几天也不用他送,大宝子每天早早的就回家,吃完饭就玩电脑,打游戏,那时上网还没普及,速度差的要命,上网的方式只有56KB的拨号,大宝子玩了几局扫雷,都被炸死了,心情好郁闷啊,就在他打算关机睡觉的时候,突然想起来那天在F记捡到的那个信封,上面的QQ号直接从他脑子里跳出来,“加个好友问问找到信封了吗?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大宝子赶紧拨号,上网,打开QQ,查找,输入QQ号,确定,网页上随即弹出一个名字来:晴儿,“我去,应该是个姑娘吧!”大宝子心里想,加好友,并在留言栏里写到“信封找回来了吗?”大宝子没想到的是,很快这个晴儿就通过了他的好友请求,并发来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于是两个人就在QQ里聊了起来:
你好,美女,信封找回来了吗?
嗯,是你捡到的?
是
谢谢,里面的东西很重要,丢了很麻烦
不用客气,找到了就好
你怎么知道我是美女?
呵呵,看你名字就知道
我可不是,普普通通的北京大妞
哦?你是北京的?我也是
……两个人就这样一句两句的闲聊着,最后道别,关机。
在之后的好几天,大宝子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上QQ,看看这个“晴儿”在不在,有时候两个人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在聊天过程中,大宝子知道“晴儿”是地道的北京姑娘,在校大学生,在厦门大学上学。大宝子慢慢地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姑娘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甚至是有些好感,直到有一天,大宝子在QQ里说:“美女,你说我帮你捡到了东西,你怎么也得请我吃个饭,感谢感谢啊”,“哦?你这是要见面吗?可以啊,不过见了面你可别失望啊!”“不能,你见到我别吓着了就行”,“那就在你捡到信封的那个商场吧,明天上午10点,商场大门口”,“行,就这么定了!我怎么能认出你来?”“我穿一件蓝色连衣裙,你呢?”“我我穿一件蓝色衬衫,胖子,好认。”“好”“好”!
大宝子对这次网友见面活动十分重视,早早的起来准备,洗澡,刮胡子,穿上那件他自认为最显年轻的蓝色衬衣,提前10分钟到达了商场门口。
当大宝子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晴儿”,和他脑子里想象过很多次的形象惊人的一致,个子不高,披肩的头发一丝不乱,圆圆的小脸儿,大大的眼睛十分有神,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白斜纹的连衣裙,整个人显得既活波可爱又落落大方。大宝子突然觉得自己的打扮好土啊,用现在的话说,整个一个“油腻中年大叔”,他楞在原地好几分钟,没敢上去打招呼,“晴儿”东张西望的在找人,当她把目光落在大宝子身上的时候,显然也认出了大宝子,冲他微微一笑,这个笑容让大宝子终生难忘,甚至产生了一种眩晕感,他机械的走到“晴儿”面前,支支吾吾的说:“你好”,“你好,你就是大宝子吧,你真命叫什么啊?”“晴儿”眯着眼睛笑嘻嘻的问,“哦,我叫王宝胜”,“哦,看你这样子怎么也比我大吧,以后我就叫你宝哥吧”,“行啊,想怎么叫都行,那你的真名叫什么啊?”“我叫柳晴”,“柳晴,好文艺的名字,好听”。
大宝子自己也没想到,“柳晴”这个名字,从这一天开始,就再也没有从他的生命里离开过,快乐悲伤,或生或死,皆与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