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厌鑫,出生于梦灵星。
或许出生这个词不太准确,我是机器人,是被造出来的。
那制造我出来的人呢?我从未见过祂,我不知道祂是谁。
所以,我算是被抛弃了吗?我是个失败品吗?
我也不清楚祂为什么要把我制作在梦灵星。
在这个星球上,只有人类和动物。
所以,像我这种会动、有思想、有感情的机器人,在他们眼里只能算作怪物。
我不敢暴露我是机器人的事实,所以我很少与人接触。
可我总是要生活的,我得找工作赚钱,应付我接下来的生活。
但我遇到个畜生。
他拖着我的工资迟迟不发,我去和他讲道理,他却总是扯各种理由。
我算了一下,我在这里工作一个多月,工资差不多是三千块,而这里的碗碟都是十块一只。火气再次上升,我砸了他三百只碗碟。
他震惊的指了我半天,“你你你……”
我则是拍了拍手,扯下围裙扔在地上,“钱不用给了,我辞职。”
之后,我走出餐厅,虽然气消了一半,但我得再找份什么工作。
上上份工作的钱已经花光,我也有几天没有吃饭了。
砸东西耗费了不少体力,这会饿的厉害。
眼前一黑,我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再次睁眼,我看到的是天花板和闪亮亮的吊灯。
旁边传来一道声音,“嗨,你好,我叫悠梦!”
我转过头看去,是个女孩,她像个公主。
我说,“我叫厌鑫,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却摆手,“不麻烦,不麻烦!”
她与我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她温柔、善良,还有一点活泼。
我交代了自己的身世,不过,我没告诉她我是机器人。在这个星球上,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是一个机器人。
她说,做她的小跟班,包吃包住。
这算不算是一份工作?应该是吧,那么既然我工作了,那这饭我吃得踏实。
跟上了营养,我的身高突飞猛涨,十二岁时,我已经长到了一米七,比大小姐高出一个头。
所以,大小姐和我说话是需要抬头的。
可我是小跟班,大小姐抬头跟小跟班说话,这不合规矩,也不应该。
所以每次她要说话时,我会主动弯腰。
“厌鑫!”大小姐在叫我了。
“怎么了,大小姐?”
“我们拍张照吧!”
她举着相机,兴致很高。
我答应道,“好。”
这是我第一次直观地对着镜头,而且是和别人一起,总觉得有点不太自在。
拍出来的效果果然不尽人意,但大小姐很喜欢的样子。
她把照片塞给我,“收好,不许弄丢了。”
她的表情认真得可爱,我轻笑道,“我一定不会弄丢了的。”
我也的确没有弄丢过这照片。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都活得很好。
直到,一场造谣的发生。

退人圈了,不好意思,喝中药调理好了,青春仿佛是个梦梦醒了也该谢幕了,最近发现自己是吗喽,列表里的人类都找我互删,我要做回吗喽,从此不在当倒霉的人类,以后好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