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那些泼我冷水的人我一定把水烧开回泼给你。
谨以此文,赠给我们的姑娘,于笙。
-01-
夏季很热,但夏季的冰激凌很好吃。我一直这么觉得。
姑姑在家闲来无事,开了一家冰激凌店。姑姑家的常客除了捡便宜的我,便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夏季,他几乎每天都来。
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
五岁的时候,我常常舔着巧克力味的冰激凌蹲在冰柜后面,偷偷地看着他。
他叫易烊千玺。
印象中的易烊千玺便是与周遭人格格不入的性格,仿佛是天生的高冷,冷到没人敢跟他说话。
“阿笙,上学去吧。”
姑姑看了看墙上的大钟表。
我向上颠了颠背上背着的小书包,在路边摘了一朵栀子花,插在头发上,不久香气四溢。
学校里熙熙攘攘,班级里吵吵嚷嚷。我轻轻吹去桌子上的橡皮屑,把手工课要用的工具一一从书包里拿了出来。
“于笙,你头上的花真好看。”
“于笙,你从哪摘的啊。”
“于笙,这什么花,好香啊。”
……
彼时我只九岁,上三年级,但是作为一个小女生,这一点虚荣心多少是有的。然而这些话,听多了,却厌烦了。
真吵。
直到手工老师夹着一个课本走进教室,他们才安静下来。
“这节课,我们来学习如何叠千纸鹤。”
千纸鹤?嘛玩意?不过听起来好像挺好玩的。
我的智商并不低,况且手工老师是一步一步教的,可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大会。班上也有好多同学不大会。
太难折了。
“那请一个同学手把手教一下你们吧。”手工老师的目光越过了前几排学生,最终落在那个白衣男孩身上。
“千玺,你来。”
他既没摇头也没点头,却缓缓地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
“你们几个谁不会?”清冷的语气裹挟着温暖的阳光袭来,我微微一颤,回头看了一眼后桌,王源。
他却只是摇摇头,我懂他的意思。千纸鹤,他会折,不用那个冷淡的孩子教。
却鬼使神差地,抬眸对上易烊千玺幽深的琥珀色瞳仁,扯了扯嘴角:“我不会。”
他俯下身来,手肘撑在我面前的红木课桌上,垂着眼帘微微地勾了勾嘴角:“笨。纸给我。”
被骂了,很意外的没有生气,反而从桌子上的一沓纸里,抽出了一张,递给他。
他的身上也有栀子花的香味。
全程,我只盯着被岁月刻下一道道痕迹的红木课桌。面对他的问题,我也只半推半就地应付着“我会折了”,毕竟我根本半个字都没听,只顾着看着他发呆。
“你头上的花挺漂亮的。”易烊千玺直起身,抬腿要走的时候,轻轻地瞥了一眼我鬓角镶嵌着的那朵幽香的栀子花,然后这样说道。
-02-
后来,老师就安排我们做了同桌。小学六年的前三年不冷不热,而后三年,谁知道是仍旧平淡还是万分精彩。
不懂,为什么我们就做了同桌。老师的理由,也无非就是易烊千玺成绩好。
早就想吐槽成绩好并不代表一切,看着他的脸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双眼睛,好神奇的样子。
语文老师让我们练钢笔字。学校发了字帖,每天下午课前二十分钟就用来描字帖。
那时候我并不安分,更别提静下心来一笔一划描字的耐心了。夏季还是那样闷热,似水洗过的天空蓝得过分,耳边的蝉鸣络绎不绝。本就心情不好,加上这讨厌的天气,描了一半的字帖被我胡乱塞进书包里,钢笔狠狠地往桌上一扔,在惯性的带动下滚到了易烊千玺的课桌上。
以他的性格,他应该会选择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然而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拿着钢笔轻轻放在了我摊开的书本上。
也许是注意到我惊讶的目光,他礼貌地笑了笑,迅速看了一眼老师的方向,指了指钢笔。我依着他意思握起了笔,手背上又裹上了另一只手背,温暖,干燥,柔和。
“于笙,你握笔姿势错了。”
傻愣愣地僵坐在那里,软趴趴的手毫无力气,任他摆布。他的手移向哪里,我的手也跟着移向哪里。用正确方法写了几个漂亮的楷体字之后,便松开了手。我手里的笔没了支持力顺势掉在桌上。
“写几个字,等会我要检查。”
瞧你说得你好像多厉害似的。好吧班长大人当我什么都没说。我撇了撇嘴,看着他侧趴在桌上,闭着眼,背对着我也不知是真睡还是装睡。
好的我不服,于是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背对着他侧趴在桌上睡觉。
本想气气他来着,只是没想到我真的要睡着了。睡得迷迷糊糊时,两条手臂一阵阵的酸麻感,可又舍不得周公,便换了一个方向睡。
谁又知道那一秒易烊千玺也换了方向,我们就这样子面对面,醉人的眼眸略有错愕。幅度太大,有那么一秒钟,彼此的薄唇上会掠过一阵阴冷的风,正好浇灭你内心的烦躁的火把。
差点亲到了。啧啧啧。
我不好意思而又充满歉意地笑了笑,往边上退了退。而他,也不再吝啬,第一次向我们露出笑容,嘴角的梨涡,平淡浅笑却如旧日恋人。
可这又能怎么样。
-03-
人是会变的。
五年级时,我总结出了这么一句信息量很大的话语。人是会变的,外貌,性格,特点,优点,等等。
举个例子,从三年级到五年级,不过两年的时间,我就从一个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疯姑娘变得斯文内敛,以前常和男孩子们一起厮混,现在的这点时间我只用来学习,或看着同桌发呆。
而同桌,易烊千玺,也比以前高了,帅了,气质不凡。年纪不过十一岁,那帮女生却好像生来就懂得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一样,不断的往易烊千玺课桌里塞情书,堆礼物。有时候他那不够放了,我的课桌就被霸占了。
但易烊千玺从来不收这些东西,给她们的答复永远只是微笑着说“谢谢对不起”。
自从那次易烊千玺覆着我的手教我写了几个楷体字之后,我就一直在努力练字。房间的箱子里全是大大小小的字帖,和用坏的钢笔。家人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学校要让我们每个班级都出黑板报,你们谁愿意来?”
班级里一片沉寂。语文老师无奈地摇摇头,再度开口:“千玺,于笙,你们俩字好看,这次你们来出。”
都是练字惹的祸。不过能和易烊千玺一起,也没什么不好的。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却硬生生地把“喜欢”塞回大脑深处。
于笙你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瞎凑什么热闹呢。
中午的时候,由于要出黑板报,我不得不比平时早一些去上学。盛夏是难熬的,对于我,上学前必不可少的便是冰激凌。
鬼使神差地,多拿了一份。那是给易烊千玺带的。
一路小跑着来到学校,空气中的栀子花香已经不复存在了。唯一的美景,便是校园里一棵又一棵高大的枫树,碧绿的枫叶,随风摇曳。
“……”
到了班级门口,里面却只有易烊千玺一个人,站在板凳上高高地举着手里的粉笔,一笔一划认真地写着,额头上渗出大大小小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可能是意识到我的存在,易烊千玺转头看了我一眼,又接着转过头去写:“你来了啊。”
“嗯。”我闷闷地应了一声,把手中装着两盒冰激凌的袋子放在了桌上,一边在板凳上坐下,“千玺,歇会吧。我给你带了一盒冰激凌。”
闻言,潇洒地把短粉笔扔进了垃圾桶,坐在我的红木课桌上,修长的双腿垂在我的旁边。
我们的距离,很近。
莫名其妙的心跳加速,慌忙拆开冰激凌包装大吃特吃做掩护,生怕被察觉出什么端倪。
“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我“哼”了一声并不理他。
人是会变的,人心也会变。语文老师布置的一周一篇日记,我在开头是这么写的。
-04-
暑假总是美好的,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中午神游下午做作业晚上出去浪。因此王源总是吐槽我在坐月子。
坐你妈的月子。
姑姑的冰激凌店生意日益红火,也没什么时间管我了。只让我跟王源后面学点技能。
王源是我的邻居,暑假一有空就跑到小区隔壁中学学校里浪,面对姑姑的要求我只吐槽“王源他除了会在中学里挖土还会什么”。
然而当我看见他穿着溜冰鞋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我傻了。王源你什么时候会玩这危险的玩意的。
“请我吃冰激凌我教你。”王源一个潇洒的刹车停在我旁边。于是我傻傻地跑回姑姑家给他拿了三盒冰激凌。
那段时间,每天黄昏我都会去找他,或者他来找我,然后换好鞋子一起去隔壁中学校园里练习。因为运动的多了,我长高了。
又是一天黄昏,王源不在家,我就自己在校园里晃悠。大片大片的火烧云分布在天涯,煞是好看,停留在树枝上不停鸣叫的知了,这一刻也不是那么令人厌烦。
下坡路很颠簸,平时若王源不在我都不敢穿着溜冰鞋滑下去,因为怕速度控制不好然后摔死。今天不知怎的心血来潮想试试,就扶着墙停在下坡路边沿。心里默数五秒,然后抱着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心理滑了下去。
风吹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我不由扬了扬嘴角。但在半路突然冒出的人影使我慌了手脚。
“兄弟让让让让——”
“什么——”
“咚!”
全身毫无痛感,反而处在一片温暖的怀抱之中。
“于笙你想死吗……”
“谁让你突然冒出来……”
“我不是指这个……”
“……”
当我看到自己的双手搭在他胸口时,我方了。
男孩女孩年轻的脸庞被定格在时光里,每一帧每一格都有着鲜艳的色彩,连空气中也有独属于童年的特殊味道。
后来,王源被报了各种补习班,便没时间陪我滑溜冰了。一个人有些无聊,不知不觉身边多了他的陪伴。
哦,易烊千玺的技术也很好嘛。
夏季还是那个夏季,天空还是那片天空,知了还是那只知了,只是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
-05-
姑姑说,她的女儿要出嫁了。养了二十几年的女儿就这么嫁出去了委实有些不舍,当时姑姑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眼圈泛红,眼眶中尽是水汽,也有丝丝欣慰。
我对结婚没多少概念,也不就是两个人,一个穿西装一个穿婚纱,手挽着手交换戒指嘛。
它不就是个有情人终成家属的仪式嘛。
直到后来,自己也穿上婚纱以后,才理解了它的含义。
“你姐姐想让你去当她的伴娘。”
“很好玩吗?”
“很好玩。”
于是我毅然决然地答应了姑姑和姐姐。后来,要不是因为“很好玩”我才不会乖乖坐在镜子前让一个大哥哥往脸上涂涂抹抹,还不能动,遭罪。
折腾了一个小时之后,姑姑招呼着我坐车去新郎家里,我撇了撇嘴巴,又扯了扯身上的白色拖地长裙,跟了出去。
这裙子是用来拖地的吧……
我在内心吐槽道。
个子不高,要不是因为我是伴娘,恐怕我真得被围绕着新郎新娘的一大圈子人无视在天涯。仗着伴娘这个身份,站在了圈子最里面,看着新郎把姐姐背起,背到轿车上。
姐姐一脸幸福,我也有点傻掉,什么时候我也会被人这样背呢。
最后我只觉得,当伴娘不好玩,真的很不好玩。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没有玩的,只能同伴郎一起跟着姐姐姐夫到处跑。敬酒结束了,还要去拍相册,不是结婚照,是用来留恋的。
于是我又坐车去了枫林园。那段时间季节已入秋,不少植物的叶子都开始变黄变红。枫叶经过秋天的过滤会积淀成橙红色,凉风吹过发出飒飒的声响,很好听,翩翩起舞的模样,很好看。
对于这般美景,我的笨笔委实写不出个一二三。只得在姐姐补妆休息时,拿着她的手机去拍照。
正当我选好角度准备拍的时候,镜头中闯入了一个熟悉的影子,站在一棵枫树下,移动步伐,跳着帅气潇洒的街舞。
“这谁啊……”
索性收起手机迈着步子走向那棵枫树,走进了一些,便听得见声音不大的音乐,节奏感很强,听了以后会不自觉地跟着后面打节拍。地上堆积的枯萎的枫叶被我踩得“嘎吱”,很脆很好听。
“于笙?”他仿佛是听见了动静,警觉地转过身来对上我的眸子,语气略带疑惑与讶异。
“千玺。”我也微微一愣,咧嘴笑了笑,“你怎么在这?”
“这里人少安静,适合我练舞。你呢?”
“这里风景好,我陪姐姐来拍照片,今天她结婚。”我解释道。他从地上捡起一片枫叶,两根手指夹住它的根轻轻摩挲着转了两圈像是在仔细端详,然后他走过来,插在我的头发上。
“本来就很好看了,这样会不会更好看一点?”第一次看见易烊千玺脸红。虽是浅浅的红晕并且稍纵即逝,那也被我看见了。
“谢谢。”
我下意识地抬了抬头,映入眼帘的却是那片天空,不是那片枫叶。哦,最近智商又低了。
“阿笙……你怎么在这……他们正找你呢……”比我大一岁的伴郎一路跑来,一边喘气一边解释,胸口因此起伏得更加激烈。
“对不起。”我冲着他吐了吐舌头。
“走吧,又要拍照片了。”在他说话的同时,他端详着我的目光停留在那片枫叶上,好奇地摘了下来,同易烊千玺一样,轻轻摩挲着转了几圈,随后不经过我同意就把枫叶扔掉了。
随后他就很不负责地转身走掉了。
真想破口大骂一顿却又害怕他向我的父母汇报。只好一脸怂逼地眼睁睁看着他扔掉我的枫叶。
“抱歉打扰了,我先走了。”离开的同时不停地低着头四处寻找,那片被丢到的枫叶。
但是枫叶有很多,找的人只有我一个,我哪来那么多机会每一个都认真地里里外外地看一遍。就像我和易烊千玺,他的一生可能会有成千上万的爱慕者,难不成要一个一个面基吗?而我,这辈子只有他的音容笑貌在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走了以后,那个名叫易烊千玺的少年,彻底没了耐心,关掉了音乐烦躁地揉揉脑袋,在枫树下盘腿坐着。
不过,那都也是后话了。
-06-
人人都说秋天是一个伤感的季节,全世界都涂满了金色,凉风萧瑟,无限凄凉。
童年时自然没有这么多心思,我只关注秋季的秋游。
学校门口的十字街人头攒动,挤满了学生,有去参加秋游的,也有不能参加秋游而纯属来凑热闹的。
我这人吧,有时候就会关键时候掉链子。老师在招呼同学们上车找座位时,我偏偏肚子疼。
“王源你先去吧,我要去厕所。”
“同情你。”王源看着我摇了摇头。
上完厕所之后,显然只剩我一个人了。平时的朋友们都各自找了伴坐在一起,王源也是扎在男孩堆里。我正想着坐在哪里时,好心的司机大叔给我指了指第七排的第二个空座位。我探头望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愣了愣。
易烊千玺戴着耳机抱着书包,头枕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阳光,似睡非睡。窗户开着一个小缝,丝丝冷风见缝插针地挤了进来,轻柔地吹散开他搭在前额的刘海。脸庞一片灿烂的金色,闪着光亮。
“嘿。”突然他的眼睛睁开了,有些迷离的目光中含着些许笑意,抬手冲着我扬了扬,示意我过去。
于是我很乖的走了过去,在他旁边坐下,心里莫名紧张却一句话不说。
车开动了,随着窗外不停变换的风景我想起来一件事。
我晕车。
上车前忘记吃晕车药了。
十分钟过去了,感觉不是很糟。但又是十分钟过去,眼前的一切都像是在旋转,不久,预计中的不适感笼罩了全身,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于笙你怎么了?”毕竟坐在一起的,易烊千玺首先发现了我的异样。
“晕车。”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带水了吗?”
“刚喝完。”我一脸苦逼地摇了摇手中的空杯子。他皱了皱眉,手里握着的是他自己的水杯。
几秒以后,他扯了扯嘴角,缓缓开口:“这个是我的水杯,还剩一半……但是……我喝过。”
“没事能喝就行你又没有传染病。”
我抢过他手里的水杯仰头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半下肚,水顺着我的下巴流到了脖子上,只用袖子随意擦了擦,大口大口地喘气。嗯明显好多了。
“那个……你好点了没?”
“嗯,谢谢。”我点点头,又仰头灌水。
“我本来想提醒你,换一个方向喝。我嘴唇碰过那地方……”
然后我喝水呛了足足五分钟,衣角和裤子上洒满了水。后来我们默契地不再提这件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却莫名心虚地想起了一个成语:自欺欺人。
耳朵里塞着他递过来的耳机,目送窗外无数的建筑和树木向后远去,最后停留在我和他曾邂逅过的枫林园。
下了车感觉还不是很好,解散之后一个人扶着一棵棵枫树沿着记忆的路,来到了那棵最大的枫树下。
脚下枯萎的红色枫叶还是一大堆,却早已不记得哪一个是易烊千玺曾经端详过,也曾经插在我头发上的枫叶了。
“于笙,你也在这啊。”循声望去,他站在我身后。我有些尴尬地点点头。
“我小时候听奶奶说过,在梧桐树下埋一张写着自己想的人和物或者什么事什么愿望,那么梧桐树就会替我们实现。”他倒是没在意我的局促不安,自顾自地说着他听过的故事,一边走向我,走向我身后的枫树。
“可惜这不是梧桐树,是枫树。”
他停在枫树前默默感叹一句,转头对我笑笑。我倒是觉得什么树都无所谓,只要自己诚恳地许愿,上帝会听见,命运会实现。
“管它什么树呢。”我大大咧咧地回了一句,一边从书包里拿出了纸笔。
“我要许愿。”我说着在树前蹲下,“你来不来?”
“好啊。”然后就要在我旁边蹲下,我立刻阻止:“你到树的另一边,不许偷看我写的愿望。”易烊千玺无奈地笑笑,嘟哝一句“谁要看啊”就蹲到了树的另一边。
埋下了那张纸条,那张写着自己愿望的纸条,同易烊千玺相视一笑,默契地不再停留,走向不同的方向。
好想知道他许了什么愿望啊。同时又记起了自己的愿望,不着痕迹地扬了扬嘴角。
——但愿自己不再自欺欺人。
-07-
六年级了,作业明显多了。一次次的频繁的月考也让我猝不及防。课程难了,每天晚上都得跟试卷上的题目大眼瞪小眼。
不过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学霸同桌,不懂的问他就是咯。
还有一个不好的事情,那就是我七岁的堂妹就喜欢缠着我让我给她讲童话故事。
比如《灰姑娘》,再比如《白雪公主》,再比如…呃…等等等等。我真的受够了,她还在我面前唠嗑了一句“姐姐什么时候才会遇到你的王子呢”。
我温和地说,如果他敢来我会拿毒苹果噎死他。堂妹一脸懵逼,我摇了摇头,“啧”了几声,小孩就是单纯。
我的王子……易……啊呸,是我想多了。
不得不说毕业班压力大,难得的放松都是一种奢望。所以当同学组织一个野餐会时我无比激动。
“于笙去吗?”
“必须!”我坚定地看着王源。随后习惯性地戳了戳同桌的手臂:“千玺你去吗?”
“嗯。”他只是闷闷地应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然而能和易烊千玺一起去自然是好的,我也没纠结那么多。
所以当我转头跟王源说话的时候错过了易烊千玺眼中一闪而过的苦涩与愠怒。
“于笙啊,你好像还不会骑自行车呢吧?”
“跟你有个卵关系。”
“我们野餐是要骑自行车去大风车底下烧烤的。”
“……于是?”
“源哥我可以考虑骑自行车带你。”
“好的就等你这句话了。”
上课铃响之际,一片嘈杂里看见易烊千玺嘴唇动了动却没发出什么声音,闭上眼睛再一次背对着我,手肘挡住了眼睛。
也挡住了眼神。
白驹过隙,日历被我一张一张撕掉,最后看见了那一张被我圈起来的“星期六”。
哦心情真好。
“嘿,于笙。”远远的就看见了王源,帅气地反戴着帽子,和他招扬的手。
“上车?”王源偏过头问我,我往人堆里张望了一眼:“千玺呢?”
“都说了他是一个性格与周遭人格格不入的人,同学还没到齐他就自己先骑车走了。”王源无奈地耸了耸肩。
—接上—
“好吧,到那里了我再去找他。”揉揉酸涩的眼睛很客气地坐在了王源的自行车后座。
他所说的大风车也无非是用来发电的那种,后山上建了不少大风车,附近的风景都美如画卷。然而唯一不好的就是路上,会经过一个布满杂草和垃圾的垃圾厂。因而每天,前往最近的大风车的路上,时不时地会有运载垃圾的大卡车经过。
“有车,慢点。”
于是路上我就当王源自行车的后视镜,给他提醒。
此时想着,这次野餐有易烊千玺在,倒也不这么无聊了。不知不觉地,刮在脸上的秋风也不是那样冷了。
那种奇异的感觉充斥着内心,压抑到喘不过气来。
到了大风车脚下,环顾四周依然不见他的影子,微微皱眉,隐隐的担忧肆意弥漫。
侧了侧头跟王源嘀咕了一句,就离开大部队,他们去找野餐的地方,我去找易烊千玺。
这小子能在哪呢,还不会迷失在茫茫垃圾中了吧?
然而到处都没有他的影子,更别谈垃圾堆了。至于大部队到哪里探险去了,我也不知道。一个人站在路中央,煞是迷茫。
“嘀——”
车鸣。车鸣——我转头,整个人好像失去感知了一般愣在原地,大脑空白毫无举动,只是眼睁睁看着那辆装满垃圾的大卡车向我这里急速行驶。
听学霸同桌说过,任何物体都有惯性。那么这辆车,即使现在停下了,那么在惯性的带动下,还是会撞到我吧?
这么想着,就闭上了眼睛。
后来并没有痛感,也没有那种浑身轻盈地飞上天堂的幻觉,只感觉在一抹力量的带动下晕乎乎地转了一个圈,跌坐在地上。剩下的感知,便是裸露的脚踝轻轻摩挲着野草的微痛,和紧紧禁锢着手腕的力量,触感温暖而干燥。
“这次不能怪我说你蠢。”
“可是也只有你说我蠢。”
小学六年以来成绩一直不错的,也没有人说过我蠢。只有易烊千玺说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那么确定身边的人就是他。此番话说出口心里有点迟疑,微眯着眼睛偷看了一下,事实证明我预知能力很不错。
“干吗心虚,要看就光明正大地看。”猝不及防,一个暴栗敲在脑门上,其实也就是做做样子,下手并没有很重。
他说的不无道理,于是我光明正大地睁开眼睛瞪着他。
“怎么你一个人?王源呢?”那语气就像是再跟我说“王源那小子怎么没在你身边照顾你”。
我解释道:“他们不知道上哪浪去了,我出来找你的。”
话音未落就听见他一声轻笑,我略带疑惑地将他望着,他只是咳了两声摇摇头:“没什么,我笑你蠢。”
“……”
后来我说什么也不肯走上那条大卡车时常出没的路,只固执地盘腿坐在路边的草地上,凝视着山坡下那个平静的湖泊,在阳光下波光粼粼。
“有没有累了?”易烊千玺见我这般固执的态度索性也在我旁边盘腿坐下,用余光瞥我一眼。
我点点头。
“这片草地也算干净,昨天刚下了雨应该把灰尘冲洗得差不多了,要不你在这躺着,我过一小时喊你。”
易烊千玺的观点向来分析得有理有据,我也向来为他折服。很听话的我翻了个身,在旁边躺下。
不得不感叹自己的机智,这个角度偷看他正好,还不会被发现。
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没有之一,这是我在仔细观察他以后总结出来的。从前我只顾跟他唠嗑家常讨论题目,从来没有认真地端详过他。
睫毛长长的让女生也嫉妒,这种黑色和他深邃的眼睛一样浓稠如黑墨,琥珀色的瞳孔尤其自然,没有刻意的模仿。高挺的鼻梁下方是紧抿的薄唇,生就一副成熟稳重的气质。
他对我们总是不失礼仪,却又好像很友好,宛如被一层隔膜保护着的明火,令人向往而不敢接近。
那么我此刻对着他犯花痴是什么意思?喜欢吗?
虽然不理解,却懵懵懂懂地体验了一回。也好。既然喜欢那就喜欢吧,这后三年因为有你,果然还是万分精彩的。
-08-
哦哦哦完蛋了。
这些天我一直纠结于我喜欢易烊千玺易烊千玺喜欢我等诸如此类迷茫的问题,以至于没多少心思去研究学习了,上周的月考分数简直惨不忍睹。
啧。别说话。
我也有想过放弃这份不切实际懵懵懂懂的感情,把所有精力和心思全部投入进学习里,毕竟我只是学生,何况我和易烊千玺是不是会有什么结局呢。
然而太难了,真的。真的放不下。可能这种感觉就像同班女生整天叽叽喳喳讨论的小说里所形容的一样。爱吗?
我也不清楚啊,只觉得易烊千玺你在我心中居住得真的越来越深了,有时候,若是要把你从那颗心脏里清除掉,恐怕痛不欲生的是我吧。
“考试时间快到了,请各位考生回到各自考场做准备。”
数学考完以后,心情郁闷的我就来到教学楼楼下的大枫树下傻站着。听见了广播铃声,却并不急着赶回考场,只是伸出自己有些苍白冰凉的右手,轻轻抚摸着当年天真的自己偷偷在树枝上用小刀刻的几个字。
易烊千玺很好看。
挺可笑的吧,他很好看着谁不知道呢,学校里几乎全是他的爱慕者,对于这句五岁时总结出的对易烊千玺的第一印象,她们定不屑一顾。
皱了皱眉转过身向前迈步,插在卡其色风衣的两个口袋里的双手紧紧攥着。
我和他不在一个考场,没他的日子很无聊,倒也这么熬过去了。试卷上的题目都不再是题目,大片大片的空白处似乎画满了易烊千玺的脸。这才几天不见就这么想他了,于笙你也真是有够窝囊。
毫无意外的我并没有考好,姑姑语重心长地跟我谈,老师也愁眉苦脸地教导我,我只跟个呆子一样站在旁边应景地摇头晃脑。若是从前我想我会改,甚至自己也会难过,但前提是,这世界上没有易烊千玺这个少年,我也没有无药可救地喜欢上他。
最后一节课,亦或是说,我们在小学上的最后一节课上,班主任一如既往地给那些考好的学生发奖状。而我,只有干瞪眼的份。
该发的都发了,偏偏还剩一张没有主人的奖状,即便如此我依然不抱太大希望。
“还有一张奖状……”班主任一边沉吟一边在学生堆里观察着,观察还有谁本该得到却没有得到。
“老师,于笙没有。”
鸦雀无声的教室里只充斥着一个醉人的苏音,来源于易烊千玺的苏音。我惊讶地望着他,张了张嘴刚想说“你别闹了”班主任就打断了。
“好的,于笙挺好的,就算没考好也有很多优点值得表扬……”
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任何声音,只一遍遍地重复上演着易烊千玺的笑语。
我愣愣地走到老师旁边接过她递过来的那张奖状,一脸懵逼。台下没有掌声,易烊千玺却突然咧着嘴拍手,然后,我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掌声了。
“千玺……”我刚要跟他理论他就摆摆手:“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给我一张你的同学录就可以了。”
“……”如果你要写直接问我要就好了。无奈给了他一张,他却好像没有要写的意思,反而直接塞进了书包。
“我还没想好写什么,过两天带给你。”随后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塞给我一张纸,摊开看了看,是他的同学录呢。“我们交换。”
放学了,他走了,我一个人愣愣的。一切都太突然,还没有机会没有时间容我反应,立马就让我去面对一切。
好友赠言,赠什么言……
走到校门口那些断掉的,零碎的回忆才被连接起。这都小学毕业了啊,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似乎是一眨眼时光就过去了。后来,我又在书上写了一句话,表达我对思念童年这么多年的祭奠。
“如果可以我希望回到小学。该告白的告白,该道歉的道歉,该和好的和好,再也不存在什么后悔与遗憾。”
那么我的任务,也无非就是告白。所以才会脑袋发热地在给他的好友赠言上写了那句话。
——你好我是于笙,愿我伴你余生
—接上—
后来,又偏偏担心易烊千玺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毕竟这货智商高但情商不一定高。所以我才会作死地又补了一句。
——我喜欢你,千玺。
几年以后回想起来心里只有这句话哦天真是日了狗了…
外面天很黑,但很晴朗。星星一颗又一颗,柔和地闪着亮光毫不刺眼。我撑着下巴,望着窗外的天空,看那淡淡的光芒洒满我的瞳孔,电石火光之间仿佛灵光一现,就那么一瞬间我看见了北极星。
那是空中最亮的星,亮到周围的星星都逊色不少。它指引着它们的方向,再远的地方一起去闯。
像易烊千玺,不像吗?
他很优秀,他为我们指引着生活的方向,他是我们的信仰。我以前,把他比作成被隔膜保护着的火。我不能用双手去触碰他,否则我会被烧伤,所以他才披上那层隔膜,隔开了我们之间的两个世界,看似近在眼前其实遥不可及。我在想,可能做他身边的某一颗平凡的星星,就足够了吧。
昏暗的房间里蓦然多了一束亮光。埋在臂弯里的脑袋微微侧了侧,瞥了眼手机将它举到耳边。
“阿笙,我们明天要去吃小学毕业的散伙饭,你去不去?”王源清晰好听的声音萦绕在耳畔。
“我……”太累了,不想去。
其实是我不敢去,我怕再去看一眼小学同学,就没有勇气再离开了。六年的相处,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那个班级,就是我的第二个家,它记录了我的整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和那一份第一次懵懵懂懂的感情。
“千玺也去。”可能是料到我要拒绝他的邀请,在我开口之前王源连忙补充道。
“……”
“我知道你喜欢他,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告白的机会了,因为他初中将不再留在这个城市,他要转去北京。”
一笔一划,像刀一样在我的心上刻着,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记。
“就算他可能不喜欢你,或者拒绝你,起码你要让他知道你喜欢过他,起码你不能给你的童年留下遗憾。”王源接着絮絮叨叨地说。
“行。”我闭上眼睛,舔了舔干燥的下唇,叹了口气回道,“我去。”
北极星有很多人爱慕与追求,它知道;针对某一颗星星对它的态度,它不清楚。
我希望让他知道我是喜欢他的,就算结局可能不像堂妹的童话那样美好,起码我在自己的童年里添上了这美好的一笔,它不会再有遗憾了。
也许我自私,但我真的不想在往后的日子里,他成为了我记忆中不可磨灭的印记,而我对他却连窗外的白月光也不是。
那么最后的这次机会,就不要放过好了。
今晚月亮很圆。
—09—
“哗……”
卧槽今晚雨怎么下这么大。果然老天爷是机智的,这年头看见伤感的分别场景也会装装文艺地来下一场轰轰烈烈的雨。
白色的雨伞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明显,却并不想引起谁的注意,我只想让他记住我就好。
哪怕在他的记忆中有我这个轮廓也好。
“阿笙你怎么来这么迟……”
餐馆被包场了,刚到门口王源就跟个大人似的来接我,一边嘴里还嘀嘀咕咕地抱怨。
我一边收伞一边冲他笑笑,很勉强,“因为下雨嘛。”其实也不是因为下雨,第一次要告白我真的没有经验,难免的紧张。
王源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咧嘴一笑,接过我手里的伞看似漫不经心地喊:“呀阿笙,你怎么头发全被淋湿了啊?”
“不就一点点……”我并没有懂他的意思。王源咬着牙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阿笙,二楼阳台有吹风机,你去吹吹头发吧,别感冒了。我还要接客,就不陪你了。”
话音刚落,他就偷偷地用口型告诉我:“千玺在二楼阳台。”
我敲了敲脑袋,又犯二了。啧。
习惯性地揉了揉头发,确实触感冰冷潮湿,凉到心里。我故装淡定地一步一个脚印踏在台阶上,抬眸望向那皓月下的阳台,那里有他的身影,很美的风景。
雨已经小了,淅淅沥沥若有若无,我停在台阶上,他站在屋檐下,双手撑在那白色的围栏上,幽深的醉人的眼眸不知在看什么,只是凝望着远方的楼房,愣愣的没有任何行动。唯一的动景,便是秋夜微凉的风拂过脸庞,微微掀起搭在额前的细碎的刘海,美好得那样不真实。
周围没有任何人,只有我和他。我眼里的世界也没有任何人,只有我和他。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存在,他转过头来看着我,含着笑,伸出手淡淡地开口道:“阿笙,过来。”
—接上—
可能在他面前我永远是听话的。
我坐在伞下的咖啡桌旁,和着桌上飘渺着热气的咖啡,耳边只有易烊千玺拿吹风机为我吹头发的温暖的嘈杂。
怎么办……啊啊啊啊啊爸爸我要疯了。
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就冷不丁地伸手抓住他的手腕,来自吹风机温暖的风只停留在我的发梢。
我关掉了吹风机,耳边没有了那嘈杂。
“千玺,给。”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同学录。
他的眸子闪了闪:“可以看吗?”
我点点头。
然而他没有马上摊开那张同学录,只从自己的口袋里也掏出了一张递给我。
“你的。”我刚要接过他就又收了回去,“等我看完你再看。”
是的我很乖。他摊开同学录,像个小孩子一样动动嘴唇默念着我写的赠言,笑开了颜。见他看完了我也低下头摊开我手中的那份,因而我没有看见,他眼底匆匆闪过的苦涩。
——如果累了,可以止步看夕阳,余生的路上我陪你浪。
——阿笙,我喜欢你。
瞪大了眼睛,瞳孔里的惊讶呼之欲出,大脑一片空白。索性他还是理智的,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抱住了我。周身上下的温暖却让我红了眼眶。
“阿笙,我喜欢你。”
“我知道,我也喜欢你。”
“可是初中我要去北京。”
“我知道。”
“初中时我会出道,成为艺人。”
“……”
“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我喜欢你。”
“……嗯?”
“我愿意等你。”
“好。你等我。等我娶你的那天。”
“我等。”
为了你我心甘情愿。
还是完结拉倒吧。
—10—(完结篇,HE)
十年,似乎是眨眼的那一瞬间就过去了。小学同学初中同学的影子都已经模糊了,高中同学的音容笑貌还有些印象,唯有他的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小时候天真幼稚的我们,早已成为了过去。现在,只有十年后成熟的我们。
易烊千玺,你还记得我吗?那三年总喜欢在你身边叽叽喳喳的同桌?
这十年里,为了不拖累他我们几乎没见过面,一年到头联系的次数屈指可数。
其实幸福很简单,简单到时间一冲就冲淡。这么久没见面,我真怕他会忘了我,怕我在他脑海中的影子被流动的光阴冲淡。
够了于笙,别乱想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一边扎头发一边从镜子里找到挂在墙上的日历。
2023年8月6日,我的心漏了一拍,这不是他和王俊凯王源组队出道十年的日子么?好像还有十年演唱会,一定很嗨。
“叮咚。”
开门,映入眼帘的是快递小哥。
“您好,您的物品,请签收。”虽然我不记得我有在网上买什么东西,但也还是签了字。
拆开包装,只有一封信,和一张演唱会门票。通过与网上千纸鹤们炫耀出来的易烊千玺亲笔签名的对比,加上印象中的他的字迹,我可以确定,这是易烊千玺寄来的。
信纸上只有几个字,看了之后我想用小学生的口吻进行描述: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嘿,亲爱的蠢笙,我很想你,来见我吧?Your boyfriend Jackson Yi.
这署名……脸呢……
—接上—
与我想象中的一样,十年演唱会很壮观,很嗨。人头攒动,座无隙地,我低着头看着手里的门票上的座位号,努力地寻找着匹配的座位。
我挤得都要飞到了天上,啧,累觉不爱。
等到全场平静下来时我才发现,我的座位是多么的好。第一排中间的座位,这个角度刚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们三个人的脸。
彻夜狂欢,接连不断的歌曲和舞蹈上演着,把现场的气氛一次次领向高潮。中间,大屏幕上播放着他们十年来成长的点点滴滴。
一路上,有欢呼,有笑声,有泪眼婆娑的山盟海誓,也有坚定不移的默默支持。当然,也有那些毫无厘头的各种谩骂与指责。不过没关系,再艰再苦,我们肩并着肩一样挺过来了。
我凝望着舞台中央那耀眼的男人,嘴角扬起,脸上却早已眼泪纵横交错。缓缓地举起双手靠在嘴边,喊出了那句我从未对他说过的话,似乎是用尽了我一生的力气。
“易烊千玺我爱你!”
是的,凡尘还是有爱情的,我们要相信爱情。千玺,我爱你,从当年朦胧的喜欢,到现在透彻到骨的爱情,即使你不在乎我不知道,上帝是绝对的见证者啊。
他好像是听见了,下意识地循声望来,含着笑,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周边似乎没有了嘈杂,也没有任何人,所有言语尽在笑颜中。
“十年的时间,十年的磨练,四叶草们用生命去爱去保护的少年,已经长大了。这次十年演唱会,便是最好的证明。当然……”主持人微笑着卖着关子,“相信你们都知道,长大了也意味着什么。可能,他们已经有了喜欢的姑娘。”
台下一阵阵的大喊。
“首先,舞台交给,我们的千玺。”
我看见整个演唱会一片朦胧的黑色,只有舞台中央的那个帅气潇洒,而又成熟的少年闪着光。
我看见他笑意盈盈的眼睛凝望着我,像极了当初我们约定等待十年后的样子,像是堂妹钟爱的童话里的王子。
我看见他冲着我,缓缓伸出了右手,修长的手指止不住微微地颤抖,握着话筒的左手举到嘴边,温柔地开口:“阿笙,过来。”
—END—
番外
-01-
唔,我最近有点嗜睡。因而动不动就被王源嘲笑成猪。切,王源整天就知道吃吃吃,跟猪也没什么区别,还好意思说我。
还是我家千哥温柔,特别关心我。
“阿笙,下次你能不能不要在外面睡着要睡回家睡好么?唔,你太重我抱不动你。”
温柔……温柔你妈啊。
今天千玺不在家,就托了王源来照顾我,于是他就像个主人一样坐在我千哥的沙发座位上。
唔,不能睡觉了,我得玩个恶作剧,不能让他霸占我千哥的座位。
“二源啊,为了感谢你放弃自己的宝贵时间来照顾我,我决定做一盘水果沙拉给你吃。”
单纯的二源并没有想那么多,一听到吃高兴地直点头。
做了一盘水果沙拉之后,转身去了洗手间,把杯子里的牙膏拿了出来,偷偷摸摸挤在了沙拉里,然后端给王源。
他喜滋滋地接过低头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突然静止不动了,一脸震惊地看着我。正当我准备嘲笑他的时候,千玺开门回来了。
“千玺!你媳妇居然在我的沙拉里放牙膏!尼玛辣死我了!于笙我诅咒你不孕不育!”
唔,这话估计是说给千玺听的。他冷冷地瞥了一眼王源,于是后者乖乖地闭上了嘴。
我冲着他们摇了摇头,道:“王源,可惜你的诅咒说迟了三个月。”
然后我乐呵呵地回房间补觉,只剩他们俩留在原地一脸懵逼地面面相觑。
王源诅咒我不孕不育是想让我不能怀孕来着然而我说他说迟了三个月也就是说他不想让我怀孕应该在三个月之前说那么他说迟了三个月意思就是……!!!
番外
-02-
哈喽,我叫易笙,易烊千玺的易,于笙的笙。是的,我爸就是易烊千玺,我妈就是于笙。当初爸爸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就是遵循了“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易笙,一生,很巧对不对。我表示我特别喜欢这个名字,一生都爱,嘿嘿嘿嘿嘿。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今天的爸爸有点不对劲,我想和妈妈玩他总是不让,就喜欢以学习为理由把本宝宝支开,讨厌我明明作业都做完了好吧?
黄昏的时候,我们吃完晚饭,但是爸爸的眼神好奇怪,满含笑意,唔,最近新学了一个成语,可以来形容此刻的爸爸,叫高…高…高什么来着?
哦对了,高莫深测!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外面天有些黑了,按理来说爸爸应该在洗完碗以后帮妈妈揉肩捶背的,爸爸却出了门。
我只好跟妈妈趴在沙发上玩拼图。
大约过了半小时,我有点困了,正扯着妈妈的衣角让她帮我和牛奶留着睡觉前喝,门铃却突然响了。
妈妈放下倒了一半奶粉的杯子,去开门,我的小凯叔叔,呸,小凯哥哥正笑呵呵地站在门口,好像是来带我出去玩的。
说到玩,我身上的瞌睡虫全跑了,立刻精神抖擞地拉住了小凯哥哥的手。
“笙笙,该睡觉了。”妈妈指着墙上挂的闹钟说。我瞥了一眼,唔,八点了,平时这个时候我也该上床睡觉了。
“我不想睡,我想玩……”我憋屈地嘟着嘴道。
小凯哥哥蹲下把我抱了起来,轻声笑道:“阿笙,今天是你和千玺的结婚纪念日,应该好好庆祝,千玺马上就回来,放心我和二源会照顾好你们闺女的。”
结婚纪念日?什么东西?能吃吗?
看妈妈一脸纠结我什么都没敢说,只是安静地趴在小凯哥哥肩上。
妈妈也什么都没说,于是小凯哥哥抱着我走了,正好碰到怀抱着一大束蓝玫瑰的爸爸,很香。
他们相视一笑,爸爸走进家门,妈妈接过了花,然后爸爸把妈妈横抱起来走进了房间里……
小凯哥哥捂住我的眼睛,一边帮爸爸把门关上一边叨叨着:“千玺真是粗心,这么要紧的画面万一被笙笙看见了就完蛋了……”
“什么要紧画面?”我问。
小凯哥哥干咳了两声并没有回答我。
番外
-03-
你好,我叫习舟。我是一个三流作家兼闪亮亮的单身狗。
我有一个朋友,嫁给了千万妹子心心念念的男人。她叫于笙,他叫易烊千玺。
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取名易笙。据小道消息称,阿笙又怀孕了。
易烊千玺真能折腾。
然而有时候我会特别羡慕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坚固如山的依靠,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并且可能六个月后还要再添一个宝宝。
我写完今天的稿子,收拾了一下那破破烂烂的租来的面积约五十平方米的小屋子里,那堆积成山的方便面塑料袋或者塑料盒。
我想把这堆方便面垃圾扔掉,顺便散散步。最好是能去阿笙跟我提过的她和易烊千玺邂逅过的那片枫树林子。
说不定我去了哪里以后就会灵感爆棚然后写一部优秀小说,再然后红遍全国,再之后我就可以睡在一张像样的床上,吃一桌像样的食物了。
咳,脑洞有点大。
不过我还是来到了那片枫树林。令我欣慰的是,彼时正好处于秋天,月光下火红的枫叶失去了锃亮的光彩,却并没有失去本身的美,倒添了几分成熟的黯淡风格。
我沿着记忆,努力重现阿笙曾经对我说过的那棵枫树的形容,再一棵一棵地找,一棵一棵地仔细端详。
最后我找到了一棵树干粗壮树叶茂盛的大枫树,它总让人误以为它是这片树林中年纪最大的耄耋老者。
我在附近找了一块足够我坐的小砖头,安静地在树下坐着发呆,思绪不知不觉地飘远,飘到大约十年以前,阿笙和易烊千玺在树下埋纸条时的情景,不禁又会想,十年前的那两张纸条,还能不能找得到?
我笑着摇了摇头,我觉得我们没有资格去挖掘,那是属于他们童年是青涩的回忆,那是他们的青春宝藏。
我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一层淡淡的灰尘,抬腿准备走。
“咚!”
“呜哇哇哇哇……”
身后传来什么东西种种砸在或倒在地上的沉闷声响,我估摸着是哪个小孩摔倒了,还没反应过来,紧接着就是与之匹配的豪迈的一哭腔。
我愣了愣,急忙转身冲着那个地上的小孩跑去,蹲在他身边,把他扶起来,就着自己的衣服擦了擦他脸上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米白色的长裙上立刻变得又脏又皱。
“没事儿吧小朋友,有没有摔倒哪里?疼不疼?下次走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知道吗?”我觉得我很有当一个唠叨的老母亲的天赋。
他先是摇了摇头,然后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玩意,立刻蹲下去捡。
碰巧我也看见了一张白纸,上面有一行字迹清楚飘逸的娟秀小字:但愿自己不再自欺欺人。
此时小朋友也突然失声叫了出来:“姐姐,这些都是什么字?我认不得。”
我接过那张纸条,看着上面熟悉。
看着上面熟悉的字迹,喃喃念道:愿我长大以后能和于笙在一起。
呦,我好像发现了这对小两口曾经恋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