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鹤
那天之后,我将他们成为我见不得光势力的一部分。
他们的位置很高,或许以为我给了他们希望,当然,这也是我的目的之一,点他们希望再让他们失望,这是惩罚人的最好方法。
我将他们放在很高的位置,成为了我所谓的心腹。
于是,他们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
想啊,一生碌碌无为的人,突然在一个很大的世界里找到了权利。
那是多么.......梦幻啊。
而我,偏偏就让他们处于这样梦幻的境地。
我将所有见不得光事情都让他们做过。他们也成为了那段事里实打实的老大,就连我都快以为他们就是那里的主人。
于是 ,我将他们捧在更高的位置,快要与我势均力敌。
可是我并不喜欢。
于是,我向警察提供了很多证据,逮捕了他们。
他们的一生将在监狱里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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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此件事,父母也得知我掌握了家中大半的势力。他们很震惊,但没有不解。他们知道我是为了孙怡。
至于那个人,那个让孙怡死在他刀下的人。
我将他的尸首抛进了海里喂鱼。
我不是那么清纯善良的人,我有手段,有头脑,就注定了我不可能变成和孙怡一样天真的人。
我不可能成为她,我自己也明白。
所以我会让人成为她。
我去孤儿院资助了一个女孩儿。她长得和孙怡一模一样,性格和爱好也一模一样。我好几次将她认成了孙怡。
我和她一起学钢琴,练习孙怡喜欢的东西,尝试去喜欢孙怡喜欢的一切。
“阿辞,孙怡是个怎样的人啊?”那个女孩这样问我,对了,她的名字叫宛若怡。
我取这个名字,没有什么深意。
但偏偏就是一个巧合,就像,再说,我变得....外表变的越来越像孙怡了。
在外人眼中,我喜欢吃甜食,喜欢粉色的一切,喜欢弹钢琴,喜欢小提琴,喜欢舞蹈,也很擅长舞蹈。
父母看着我的变化,也不知是喜是忧。
他们总是叹气,好像在可惜失去了孙怡,但我知道,他们是可惜失去了我。我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可是我知道,这才是我,说句实话从很早之前,我就意识到了自己是一个可塑的人,可以变成任何想要的样子,我去查过,这是一种病,一种精神病,一种很罕见的,不可医治的病。
但我知道,这种病或许是个好事呢?
于是,在竹马日益对我炙热的眼神中,我越来越温柔,越来越像孙怡。
我知道他是喜欢孙怡,他只是享受她对他的温柔,所以他的喜欢有些廉价。说句实话,我有点嫌弃。
这并不妨碍我戏耍他。
我很喜欢戏耍别人,我觉得看着他们的摇尾乞怜的样子很好玩。他们的喜欢对于我来说太过廉价,我不稀罕,也不渴望。
我是一个会爱自己的人,也是一个会爱别人的人。
不代表我的爱像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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