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你和我们家小宇已经领证了,儿媳妇你叫我啊姨多生疏啊!”
“儿媳妇你能不能和小宇一样喊我妈,喊他爸?”
“抱歉了啊姨,我您儿子只是雇佣关系,以后接触的应该也不多。”
“我这样称呼您们二老是不是不太合适,而且我现在也叫不出口。”
“合适太合适了,这有什么不合适的。”
“就算你和我儿子的协议结婚,名义上你是我儿媳没有错吧!”
“所以啊!儿媳妇你叫我妈绝对没有错。”
“现在叫不出口也没关系,儿媳你先适应适应。”
“小宇怎么叫的你就怎么叫,说不定一会就能叫出口了。”
陈博宇和他老爹走在后面,默默的朝自己的老妈竖起一个大拇指。
理虽然是这么个理,前提是他们的协议上有这一条。
问题是她和陈博宇的协议上刚好也有这一条,不同的是特意说明不用管这些。
陈浅月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洗脑的,不会被张蓉香的三言两语就说服。
陈浅月他们去的是博氏集团的大酒店,刚好是陈浅月要在那里举办婚礼的那一家。
现在时过境迁已经物是人非,现在站在这里多少有些伤感。
老实说李哲远那个人其实还不错,最起码他这十年来对自己都很专情。
要不是他小时候做事情只顾自己开心,害得自己被家人赶出家门。
弄得名声烂大街不说,自己也不会小小年纪背井离乡。
说到底自己只是恨他,恨他对自己小时候造成的伤害。
不过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情,随着年龄慢慢长大自己其实已经没有那么讨厌他。
李哲远虽然害得自己没有家人,但是这些年也是他着自己度过的。
从另一层楼意义上他是把他自己陪给了我,自己其实也在试着接受他。
要不是出了他和傅红曦那件事情,自己现在也不可能会换一种活法。
李哲其实真的是个不错的人,长得好看家室也不错。
就是有一对没脑的父母,这点让人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不过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他娶别人我也算是彻底摆脱他。
反正自己从头到尾也不喜欢他,他爱不爱傅红曦关我屁事。
这样想来自己和陈博宇结婚,不管哪个方面是都要比李哲远好。
最起码自己并不讨厌他,和他有肢体接触时也不反感。
甚至和他接吻的时候自己还会有沦陷的感觉,这样想来陈博宇确实是个不错的伴侣。
不管是智商还是颜值,陈博宇似乎都很符合当自己孩子的父亲。
看来得捉紧一点时间,得在陈博宇露出他的真面目之前先造个娃。
这样一来哪怕事情闹僵或者决裂自己也不算太亏,说不定博氏下一任太子爷就是自己的儿子。
要是真的走到那一步好像一个孩子似乎不够,毕竟第一胎不一定会是儿子。
要不自己孩是考虑考虑做个人工试管,多怀几个肯定有一个是儿子。
一胎就能解决的事情多省事,自己还不用受那么多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