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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回家

什么!?让我拯救反派大BOSS

傀厌似乎并不在意亓官染是怎么想的,又或是怎么看待他,他是在救他,还是救自己,傀厌不知道。

他抬眸看了眼缘镜,祈戮已给走了近一半路程了,大概第二天早上就能登顶。

“玄玉宗的弟子,你没 赶他出去?”来人正是亓官染,他在傀 厌住处专门 放了一枚鳞片,他的原身是一只鲛人,鳞片就相当于一种传送的工具,使得他能够在几息内从魔界直达忘息山。

傀厌了他一眼,收回目光,也不解释,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不里的狼崽子。

“又送那些小玩意儿。”

亓官染也不多问,只一挥手,将带来的东西悉数置于案上。

“南海那边上供了几匹鲛纱,我遣人做了几件成衣给你送来,这次的夜明珠比以往的小一些,不过 质地更好…”

亓官染将带来的东西—一介绍过,除了那鲛纱织的衣服,其他东西他都提不起兴趣,他挥了挥手,道:“ 让把东西放到库房里去吧。”说里,便从榻上起身,裹了身上的狐裘朝内殿走去。

“好,我今晚宿在这儿。”

“随你。”

亓官染闻言便也出了殿门,白狼变做一少年,寻了几个小妖将东西移去了库房,也回到自己的狼窝了。

天色愈发暗沉,祈戮挥剑 砍去杂草,朝着山顶,一步又一步,身上的衣服湿 达达地贴在身上着实有些狼狈,暗夜里数十双眼睛盯着他,却无人敢向前。

祈戮感觉到了,但不拆穿,他很高兴,傀厌在看他,他没有直接把 自己扔出去,这点儿心软 对偶厌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纵容了。

傀厌是祈戮写出来的人,他的一切祈戮都知道,可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爱上他写出来的人,很奇怪,但又出乎意料的合理。

在书中他对傀厌的描写是:傀厌此人,长相随其母,妖媚,偏阴柔之美,为养蛊常年割肉放血,因其不曾修炼,较为体弱,与凡人无异。但睚眦必报,凡有冒犯者,后果不堪设想。

凡其所用之物,皆为上品,所处之地,远非皇宫可比,六界之内,凡有长者,其殿内样样不缺。

傀厌可以说是很富有,曾经他为报仇所杀的人中,不免有贪官污吏,且不在少数,他们死后,家中财产他全都尽数收入囊中,再加上亓官染源源不断送来的东西,他可谓是富可敌国。

祈戮确实很喜欢傀厌这个角色,比起莫闻玉他确实更加偏向傀厌,系统喜欢傀厌自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被偏爱的,才是主角,位置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喜欢谁。

没有一定的配角,当你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就赢过了所有人。

是配角,也是主角,那最后的结果,还重要吗?

人最难的一件事就是认清自己,可以是一见钟情,也可以说见色起意,但喜欢就是喜欢,无论是出于外貌,家世,灵魂,又或者是其他,你要知道的就是——我喜欢他,真正的喜欢他。

还好,祈戮很清楚这一点,他不纠结缘由,不在乎过程,他只知道,他喜欢傀厌,要去追,否则他一定会后悔。

所以他义无反顾的登上了忘息山,还好,傀厌没有赶他走……

东君将起,祈戮距离山顶只剩下不到半个时辰的路程,想来登顶时傀厌也正好起身洗漱。

他一边想着与傀厌再重逢时的场景,一边脚步未停的向山顶走去。

彼时亓官染早已洗漱完等着傀厌起他身,往常这些事都由白狼来做,但只要亓官染前一天晚上宿在这儿,白狼就会自觉的将服侍傀厌的位置让给亓官染。

傀厌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忘息山的一年,亓官染习惯了,傀厌也习惯了。

洗漱,穿衣,束发。

因傀厌为凡人之躯,每三日便服一颗辟谷丹,加以灵药服下,滋养血肉,以饲蛊虫。

蛊虫成熟后便不需要每日喂养,一月一次,一次周期为六天,只需放血,不必割肉。傀厌各种蛊虫都养了些,每到放血之日,身子最是虚弱,受不起一点病痛,往往这些时候,亓官染会寸步不离的陪在傀厌身边,以免他染上病。

亓官染为傀厌披上狐裘,扶他到梳妆台前坐下,用梳篦为他顺发。

此时祈戮也到了山顶,看着眼前的宫殿,实在是有些不真实,云烟飘渺,碧瓦朱甍,层楼叠榭,直道是,琼楼玉宇,雕梁画栋,似蓬莱仙岛般,非凡俗可比拟。

应着忘息山的雾气,朦朦胧胧的宫殿显得更加辉煌,祈戮此时才意识到,傀厌有钱,而且非常有钱。

祈戮:老婆太有钱怎么办( ’ - ’ )

[我真要成皇帝了…]

[我推…好有钱……]

“嗯…到家了!?”临薄从弋九怀中探出蛇头,看着眼前的宫殿愣了一下。

弋九有些呆愣的看着化为人形的临薄“什…什么家?”

“家就是家呀。”临薄说着便往里面跑去,“好久没回家了!”

祈戮看了看临薄远去的背影又看看呆在原地的弋九,“他老家忘息山的?”

“不,不知道啊,他没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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