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室的日光灯管嗡嗡作响,积着薄尘的百叶窗斜斜切下光斑,落在磨得发亮的木质讲台上。刘振业攥着话筒站在台前,嗓子扯得发紧,唱的是《少年》——去年刷爆短视频的曲子,此刻被他唱得满是破音的倔强,陈子焱在一旁拍着桌子起哄,钟志健靠在钢琴上,手指无意识地敲着琴键打节拍,调子歪得没边。
耀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胳膊肘支着窗沿,指尖漫不经心地划过玻璃上的雾痕。王子怡唱《芒种》时转音转得九曲十八弯,像被门夹了嗓子,台下笑成一片,他却只觉得眼皮发沉。这些网上火到街知巷闻的歌,如今听来只剩流水线生产的腻味,就像食堂里永远煮不熟的青菜,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直到苏少敏走上讲台。
她没像其他人那样扯着嗓子喊麦,只是轻轻拨了拨话筒,调试音量时指尖泛着淡淡的粉。校服裙还是那条蓝白相间的款式,裙摆长度刚过膝盖,却被她穿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脚上是一双银色的高跟凉鞋,细带缠绕着脚踝,露出白皙纤细的小腿,还有那粉嫩的脚趾头,像一颗颗饱满的珍珠,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伴奏响起,是《告白气球》的前奏,钢琴声轻快得像巴黎街头的风。苏少敏抬眼时,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眼睛弯成了月牙,那笑容干净又治愈,像初春融化的雪水,顺着心尖缓缓淌过。她的声音不高,却带着恰到好处的甜,没有刻意模仿原唱,却把那句“塞纳河畔,左岸的咖啡”唱得温柔缱绻,台下的喧闹渐渐平息,只剩下她的歌声在教室里回荡。
耀忽然坐直了身子,原本涣散的目光牢牢锁在她身上。高跟鞋让她的身形更显挺拔,校服裙随着她轻轻晃动的幅度微微摆动,阳光落在她的发梢,镀上一层金边。她唱歌时会偶尔低头,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淡淡的阴影,笑容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那种干净又柔软的气质,竟让他莫名想起了“百合”这个词——不是指某种关系,而是像雨后清晨带着露珠的百合花,纯洁又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指尖不自觉地收紧,耀盯着她那双踩着高跟凉鞋的脚,看着她随着旋律轻轻踮脚,粉嫩的脚趾蜷缩又舒展,心跳忽然漏了一拍。原来同样的校服,同样的教室,同样的热歌,换了一个人,竟能变得如此不一样。
思绪不受控制地飘回三年级下学期,苏少敏刚转校过来的那天。那时他跟王子怡还没闹到动手的地步,关系勉强算得上要好。一大早,离上课还有段时间,耀就把王子怡叫到自己座位旁,李显城也跟着凑过来,却被他找借口支开了。他从书包里掏出一幅画,用课本盖着,神秘兮兮地对王子怡说:“你看看,别害羞,我这是为了科学。”
那画是他照着手机浏览器里的图临摹的,彼时他满脑子都是造机器人的念头,翻遍了各种设计图,直到一张图撞进眼里——巨型机器人的胸腔里,竟藏着一个裸体女人,线条耀眼,却让他满心疑惑:为什么机器人里要放裸体女人?可他还是忍不住照着原样画了下来。好在王子怡的注意力全在机器人复杂的构造上,一个劲惊叹设计图的精致,压根没留意那个裸体女性。被夸得耳尖发红的耀,赶紧把画收了起来,心里既松了口气,又悄悄有些得意。
上课铃响时,大家各自回到座位。因为总犯错误,又被全班排斥,耀被安排在第一排的单人座,像个被孤立的小孤岛。就在这时,班主任领着一个女生走进教室,正是苏少敏。她穿着一双粉色的高跟凉鞋,细带缠在脚踝,粉嫩的脚趾露在外面,跟今天一样,让耀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黏了上去——他从小就对女生的脚有着异样的关注,总觉得那是最柔软又最神秘的地方。
“你好呀,我叫苏少敏,从马槽小学转来的。”女孩主动走到他桌前打招呼,笑容甜得像刚摘的草莓,眼神里满是亲近。班后排的同学都看呆了,谁都没想到,这个新来的漂亮女生,会主动对被全班嫌弃的耀示好。
耀愣了愣,慌忙回道:“我叫耀。”他想找些话题,便指着讲台方向说:“咱们班这学期新来的英语老师,戴着眼镜,看着有点老,还特别凶。”话音刚落,英语老师就推门进来,脸上挂着温和的笑。耀怕气氛尴尬,赶紧补充:“你看,她就算笑着,也让人觉得凶巴巴的。”
苏少敏捂着嘴笑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我怎么没觉得?你有病吧?”语气里没有半分恶意,带着点小姑娘的娇憨。耀正想再说点什么,下课铃响了,班主任过来安排苏少敏换到谭咏怡旁边的座位。没过多久,他就听到女生们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谭咏怡的声音格外清晰:“你们别跟耀说话,他可怪了,总犯错误,老师都不喜欢他。”其他女生跟着附和,而苏少敏没有反驳,只是安静地听着。从那天起,她眼里的笑意渐渐淡了,再没主动跟耀说过话,那份刚萌芽的好感,终究抵不过旁人的议论和他孤僻的名声。
“下面有请王子怡同学,给大家带来《阳光彩虹小白马》!”主持人的声音将耀的思绪拉回音乐教室。王子怡蹦蹦跳跳地走上台,前奏响起时,耀皱了皱眉——这歌他从没听过,却意外地抓耳,旋律轻快活泼,王子怡唱得也不算差,台下甚至有人跟着哼唱。可耀依旧沉着脸,指尖死死攥着衣角,心里满是厌烦。他忘不了后来王子怡跟着其他人一起孤立他、说他坏话的样子,那些曾经勉强算得上友好的时光,早就被后来的矛盾碾得粉碎。
音乐课时长结束,同学们陆续走出教室,陈子焱拍了拍耀的肩膀:“耀哥,刚才苏少敏唱得可以啊,你看傻了都。”耀没应声,只是默默收拾好书包,脚步轻快地走出教学楼。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六一儿童节的文艺汇演,他要上台唱歌。他什么歌都会唱,从老歌到新歌,从抒情到摇滚,他相信自己一定能震撼所有人。而最重要的,是唱给娴听——那个总是面无表情、眼神冰冷,却总能让他心跳加速的高冷女生。
至于唱什么歌,他还没想好。他打算今晚去学校后门的老槐树下等娴,她每天放学都会绕路从那里经过。他要亲口问她,想听什么歌,然后在舞台上,把所有的心意都唱给她听。
天色渐渐暗下来,老槐树枝叶婆娑,投下斑驳的树影。耀靠在树干上,晚风带着初夏的凉意,吹得他心里痒痒的。他想象着娴出现时的样子,她或许会依旧冷着脸,或许会挑眉看他,或许会用那双清冷的眼睛盯着他,问他有什么事。可不管怎样,他都要鼓起勇气,说出自己的想法。
远处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耀猛地站直身子,目光紧紧锁定那个越来越近的身影。娴穿着一身校服装,长发披在肩上,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清冷的气质在夜色中愈发突出。她看到靠在槐树下的耀,脚步顿了顿,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却没停下脚步,径直朝他走来。
耀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他深吸一口气,迎着她的目光,轻声开口:“娴,我有件事想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