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是丁也挑的,自家偶像选的饭店简光肯定是百分百赞同而且还对此店充满了滤镜,来到店里也没有失望,虽然和她想的有一点儿不一样,但是炒菜馆嘛,一般是差不多的。
丁也选这是因为听说这家店做的口水鱼很地道,所以想来试试。
简光对炒菜没什么要求,她最喜欢是外面店里的肉末茄子,碰巧肉末茄子几乎家家都有,所以她一般不用担心吃不上。
两个人挑了个双人桌坐下。
虽说之前不是没见过,但毕竟是第一次单独和偶像出来吃饭,简光紧张又激动,有些局促的捏着手。
简光“那,咱们这就算是朋友了。”
简光试探性的开口,话语中掩饰不了兴奋。
丁也或许是觉得她的反应有点夸张,把头别了过去。
简光也没在意,继续说。
简光“咱俩是不是还挺有缘的?”
简光突然想到,嘴一直,就说出来了。
最近与丁也的见面实在频繁,貌似简光只要想见到他就能马上出现,话说到这里还真得感谢柳含风,要不是她引燃起了简光寻找丁也的决心,估计他俩现在还是陌路人。
简光刚崇拜丁也那阵子,恰好是丁也突然消失文坛前比较活跃的一段时间,线下签售会开的火热朝天,但是简光当时顾及学业,签售会又在外地,想见丁也的心达到了极点,也只能干巴巴的羡慕那些亲眼见到丁也的人。
不久后丁也就一点消息都没有了,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简光一开始还不信,后来毕业了加入文坛,依旧是寻不到丁也的踪影,久而久之想见到丁也的心也就死了。
直到近几年突然冒出丁也要开签售会复出的消息,她才又有了点希望,只是每次都见不到丁也到场,签售会一次一次的被延迟,这点希望很快又被拍灭了。
回想起这段时间与丁也的见面,简光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那天晚上在出租车上的偶遇。
简光“你这些年的工作,不会就是当司机吧?”
曾经的大作家沦落到当出租车司机?简光直呼可惜!
丁也“不全是,但其中我最喜欢做司机。”
#简光“为什么?”
丁也“因为我想当观众,每一次乘客上车就像电影开幕一样,形形色色的人物,各种各样的事情,如此有趣,又如此真实,我想当生活的观众。”
丁也说得很认真,简光还是第一次听他认认真真的说这么一大段话。
可能是职业病所致,也可能正是因为丁也这样的性格才成得了大作家。
同为作者,简光也喜欢当旁观者,生活的记录者。
如果要当观众的话,司机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简光没学过自行车,考过驾照也不打算买车,又想积累素材去比较远的地方,打的就是不二之选。
仔细想来,坐过那么多次出租车,印象深刻的真没几个,就算能记住司机当时的情况也记不住名字,丁也例外……
简光的原则是不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很少会去主动问起别人的私事,也没几个司机会主动和顾客谈心,简光只是默默地关注他们。对于陌生人,身为观众往往看到的都比较表面。
金慢慢什么时候下山恋爱脑上头了又开始写这本哩
金慢慢什么时候下山前面写的不太好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修改,等完结了再细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