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是我们第一次相识。那个让人既喜欢又讨厌的夏天,成为了我们的纪念日。
阳光刺眼,小卖部的空调隆隆地响,像是在为我们接下来的遇见谱写序章。我拿了一个雪糕,走向收银台,与他擦肩而过。他穿着一件被弄脏的白色短袖,怀里抱着裹着土灰的篮球,头发乱糟糟的,连同着衣服被汗水浸湿。我驻足望去,却被他察觉,眼神在空气中装了个满怀。他的眼睛清澈得像冰岛的湖泊,北极的海畔,在望向我的时候透露着微微的寒意。皮肤很白,像我手里的牛奶冰淇凌一样白净。鼻梁在他的面部隆起,被阳光的照射留下了阴影。短短几秒的对视,我却把他的面庞在心里描摹了一千遍。他的出现,是我世界的一场雨,一场倾盆大雨,让情愫的种子发芽,贯穿心脏。
可能是因为独属于少女的羞涩,我最终没有去问他的名字。在那个炎热的下午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直到夏天离开秋天来临,我都会去那个小卖部。为了心底的执念,为了伪装不经意地偶遇他。可他却没有再来。我以为我们的缘分如此短暂,可却没想到马上迎来了第二次相遇。
那是一个雨天,秋天的雨相较于夏天不免有些冰凉。我在雨中狂奔到那个熟悉的屋檐下躲雨。小卖部的老板正播放着慢悠悠的戏曲,躺在摇椅上闭眼憩息。雨水从屋梁上哗啦啦地流下来,滴到门前溅起蝴蝶形状的水花。雨势越来越大,雨水声也越来越激烈,越来越杂乱无章。水汽萦绕在空气中,使一切事物都雾蒙蒙的。天色渐晚,老板打开了门上那盏灯泡。昏黄的灯光夹杂着水汽,竟使我感到一丝温暖,原来紧抱着的手臂也松了松。
还以为是我的幻觉,眼前的雨水中冒出了一个人影,用手挡在头顶,奔跑到我身边。我仔细一看,竟然是他!是那个我想念了好久的人。心里的柑橘被榨成汁蔓延开来,雨水仿佛也变成了橘子气泡水味。可那些想说的话却像被塞子塞住了说不出口,只能局促地站着。看着他被淋湿的头发和脸,我突然想起我的包里有一块手帕,攥了攥手指,鼓起勇气开口,“给你,干净的。”他接过手帕,很惊讶,对我说谢谢后擦了擦脸上的雨水。我的内心仿佛有一万头小鹿呼啸而过,留下原野的风。那是我们第一次对话。他的声音很好听,像纯净水一样干净,是我心里特别特别独特的存在。
气氛缓和后,我们一起站在屋檐下躲雨。我了解到,他和我其实是一个学校的,只不过他最近很忙,在筹备乐队的事情。他说他是乐队中的贝斯手,在过几天的学校晚会上会有演出。我们一起说说笑笑,一起等雨停,聊了很多很多东西。我看着眼前,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喜欢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躲过的屋檐。”
晚会那天到了。礼堂里很多人,耳边都是嘈杂的交谈声。我无心顾及,只想看他站在舞台上的样子。
突然,灯光熄灭。一束光照向了幕布之后。帘子被拉开,他和几个人与各种乐器出现在舞台上。他背着贝斯,朝舞台鞠了一躬,滑动拨片。一根根弦震动着,让我忘记怎么呼吸。我的目光聚焦在他一人身上,就好像此时只有我们两人一样。脑海里又不断闪过那个下午,那个雨天,让我忘情地沉溺。
一曲奏罢,他放下贝斯,抽出架子上的话筒,笑了笑开口:
“高一二班的黎与在听吗?”
台下一片惊叹声,纷纷望向我。我的心跳突然缺了一拍,抬眼与他对视。此时世界好像安静了,只有砰砰的心跳留着余味。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
世界崩塌,思想混乱,脑子空白。
他的话刺激了我的听觉神经,引起一阵耳鸣。
已经记不清晚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了,只记得当时滚烫的泪从眼眶溢出,从脸颊滑落。
后来才知道,高一开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我。小卖部的偶遇和雨天的邂逅,都是他精心策划的。
“不枉你废了这么多工夫,把我搞到手。”我傲娇地坐在沙发上对他说。
他被我逗笑,没说什么,只是凑上前在我嘴唇上轻轻留下一吻。
是的,多年之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家。
幸福总是双向的,当爱意蔓延,幸福就有了定义。
所以,幸福,就是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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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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