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教室的时候大部分同学已经来了,刘金保站在讲台上指挥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下楼去搬书。
他眼睛尖,一眼就瞟到了还站在教室外的沈晨和宋时越。
“哎哎哎…对,那个同学,还有你旁边那个,快去楼下搬书。”
他的手指短而肥,在空中比比划划,指了一下他,又划过去点了点宋时越。
沈晨无所谓,他从初中开始就因为身高优势被老师使唤来使唤去。索性把手上的从小卖部买的水和零食塞到季舒手里,重新从楼梯口跑下去。
宋时越见状也跟着他下楼。
见两个人都下去搬书,季舒便抬脚想进教室。
“季舒?”还未等她进教室,一道轻柔的女声就叫住了她。
是陈溯。
“田嘉在登记座位表了,你打算坐哪?”
季舒还没想这么多,指了指第一大组最后的位置。
“我就坐那行吗?”
“等一下,我去看看这个位置有没有被人选了。”
说着她便喊了喊田嘉,要到了座位表,然后遗憾的告诉她:“这个位置已经被人选了,第四大组还有几个位置,你选一下可以吗?”
“有没有连座呀?”季舒询问道。
陈溯急急翻看了一下座位表,指了指表上的一处空白:“这里还有连座,后面这还有单独的一个位置。”
“行,那麻烦你把这三个位置填一下,我,沈晨,宋时越三个人。”
陈溯一愣:“已经和他们说好了吗?不用和他们确定吗?”
“不用了,我和她坐一块就行。”
沈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擦了擦脸上汗珠,笑着说。
“啊…好。”陈溯被他的笑恍了眼,眼神有些闪躲。
“那宋同学呢?”
“就这么填,可以的。”宋时越答道。
“谢谢你啊同学,”沈晨笑着,倚在教室外的护栏上,“你叫什么名字啊?”
“啊…我叫陈溯。”
陈溯有些慌乱地说,被发丝掩盖住的耳朵上浮出淡淡的粉色。
“耳东陈,溯回的溯。”
她刚想鼓起勇气和他说话,却看见沈晨已经在和季舒低着头说着什么。
她刚加速的心跳归于平静。
宋时越在旁边收拾着刚搬来的书,拍了拍季舒的肩膀示意她过来拿。
因为刚发下来的书很多,季舒毕竟是个单薄的女孩子,宋时越便替她拿了三四本。
旁边的沈晨和她拌着嘴,时不时传来女孩的笑骂声。
她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心里一片酸涩。
初二那年三校联谊,她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最耀眼的那个人。
笑容干净灿烂,打篮球的样子很帅很好看。
那天陈溯心里好像有一块地方松动了,散发出淡淡的暖意。
当时陈溯在给他们分发水和其他小零食,因为人多的缘故,不小心被人撞了一下,矿泉水瓶掉落在地上。
耳边男生的声音很好听:“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她摇摇头,看着弯下腰来捡水的男生发呆。
脸颊发烫。
男孩露出一个抱歉的笑,陈溯看到了他的一颗小虎牙。
“没……没事。”
“那就好,对不起啊,我真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她说。
直到他离开,陈溯又想尽一切办法打听那个男孩,小心,装作不在意的打听。
“你说沈晨啊,博雅的校草,挺受欢迎的。”
她在心里默念,沈晨。
很好听的名字。
“那他…有没有女朋友啊?”
她试探着问。
“没有,但是有个女孩和他玩的很好。”
是么?她的心又一点一点失落回去。
过了不久她看到了那个女孩。
不是很漂亮,但是很耐看,笑起来也很可爱。
她看到那个女孩给他送水,看到沈晨拧开瓶盖喝了一口,然后笑着拍拍她的肩膀。
那个时候她的心情和现在一样,又酸又涩。
但从此她心里的这块地方就有了一个人。
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暗恋大抵就是如此,会因为那个人开心,会为了那个人难过,却又知道,只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
三个人为了位置的分配问题陷入了争执。
说起来是三个人,实际上是季舒和沈晨在吵,宋时越在一边看着不参与。
“凭什么你要和他做同桌,我俩之前不都坐一块的吗?!”
“你也说了是之前了,孩子长大了是要自己独立的,总是依赖爸爸我是不行的。”
“我不管我不管!你这是背叛!”
“哦,那就背叛吧。”
沈晨一脸委屈,季舒一脸冷漠。
宋时越看着沈晨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有点犹豫。
“要不……他和你坐?”
毕竟他都要哭了,就让让他吧。
“不行,”季舒义正言辞,“你根本不懂为什么我不愿意和他坐。”
“为什么?”
“因为他上课总要和我说话。”
“所以呢?”
“我总是忍不住要和他一起说。”
宋时越:“……”
好奇葩的理由,放在他俩身上又变得合理起来。
最后经过协商,宋时越和季舒坐,沈晨坐后边。
中途季舒也提过让宋时越和沈晨坐的方案,两个人的态度都很坚决。
坚决拒绝了。
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开始提出的planA。
正好上课铃响起,刘金保从办公室窜出来,调整多媒体,准备第一节课的ppt。
田嘉和陈溯忙着登记认人,还要再次统计人数确保没有人缺课漏课。
“好了好了,”刘金保双手撑住讲台,“请大家安静下来,看黑板。”
投影仪上的光束印在白板上,几个红彤彤的大字——《开学第一课》
沈晨用笔帽戳了戳前边的季舒。
压低了声音:“我买的水呢?”
季舒一愣,想起当时陈溯喊她的时候她好像随手把水和零食放在了窗台那边,忘记拿回来了。
她指了指外面,也压低了声音:“在那,你下课去拿。”
“行吧。”沈晨无聊得很,看着刘金保在讲台上眉飞色舞的讲着,觉得没意思,就盯着季舒后脑勺发呆。
渐渐陷入回忆。
他和季舒认识很多年了。
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掰过来,也有六年了。
因为时间太长了,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喜欢上季舒的。
他们小学三年级就认识了,彼此熟悉的不能在熟悉。
季舒见过他哭出鼻涕泡来的样子,他也见过季舒腿短摔跤的样子。
他们是好朋友,这个观念一直贯穿了沈晨很长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发觉自己对季舒好像不单单只是对朋友一样。
看到好吃的会想着带他来吃,有时候看到她会心跳加速,会有窒息的感觉。
种种迹象告诉他,他喜欢上了季舒。
然后种子发芽,长成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