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卡中心让我想到了工业化刚刚开始的英格兰,红砖和黑水构成了这片区域的主题色。
建筑工地里大多是为了在自己故乡能继续生存的孟加拉男人,他们从达卡的各个角落汇集到这里,彼此并不相识,只是机械地干着自己的活,等待晚上在大棚屋中入睡。
提马在这片由孟加拉人组成的英国地盘中显得游刃有余。我本有些担心他会被个别孟加拉人敌视,但并没有,孟加拉人只是在忙着让自己和家人活着。
“据哈撒的工友说,他们常常会成群结队转悠到英国人的地盘,哈撒应该就是在那时被盯上的。大清真寺靠近英国人那边,所以有孟加拉人出现也很常见。”提马告诉我,“他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那边的酒馆,我认识那里的老板,他来者不拒,永远不跟钱过不去。”
我们问了几个休息的工友,孟加拉工头,还有一个管事的英国人,发现哈撒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他就和这里的其他孟加拉人一样,仅仅是个工人,工人这个身份已经掩盖了他的名字。
酒保很热情,但他不可能记住每一个客人,更别说孟加拉人了。
“你有见过任何可疑的人吗,只要你觉得可疑就行。”我问他。
“什么算可疑?
“大概是与众不同吧。”
“额,昨天店里来了一位壮实的孟加拉人,他那身板就像大锅炉似的,我心想,这货可不要在我酒馆闹事。前几天,有两个孟加拉混混不给钱就想走,这我可不能接受,最后没办法,让保镖把他俩揍了一顿扔出去了,不过这种事其实发生好几次了。这两个月来,还有一对情侣常来,要知道,这地方女的可不常见,其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哦,昨天还来了一问金发绅士,也向我打听了打听孟加拉食人虎的事,还狠狠地喝了好几杯威士忌,不知道这种老爷为什么光顾我这穷地方。”
老酒保真是知无不言,我点了两杯威士忌表示感谢。还好我来这里之前把我的袖扣也典当了。提马说他是这里的常客了,酒保很高兴能认识一个酒量好还会说英语的孟加拉年轻人。
“你记得那情侣的样貌吗,或者有什么细节?”两杯酒下肚,提马继续向酒保问道。
“啊,真的很普通,两个人穿的衣服也都是随处可见的款式,男的个子高,女的个子也不算矮,这算是有用吗?”
“喂,那边的,我来告诉你们吧”,酒桌上一个牙齿发黄的发福中年人向我们喊话,“只要你们愿意给几个先令的话。”
我识趣地把钱放到他的酒杯边。还好我来之前把我第二颗袖扣也典当了。
“这食人虎是个英国人。”
“我们早知道了。”
“接下来你们肯定不知道,他们有人见过食人虎。那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小伙,他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请客,就告诉我们他撞见食人虎的事。我们那天喝了不少酒,但十分地清醒。他说,那天晚上,他看见一个男人远远地跟在另一个孟加拉男人的身后,可惜的是,那男人穿着高领子的黑色风衣,把脸都盖全了,再加上晚上黑,他根本看不清楚男人的长相。更要命的是,食人虎也发现了他,把这小伙都快吓得尿裤子了。他转头就往宿舍跑,好在没东西跟上来。他觉得如果不是他在那,第二天肯定又要发生命案了,这酒都是他应得的。”
“如果那小伙子根本没看清楚,又怎么知道是个英国人?”提马问道。
“哼,英国人和孟加拉人的区别可太大了,只要往那一站,我也知道那是英国人还是孟加拉人。他说食人虎个子挺高的,皮肤也挺白,是个英国人没错。”
说实话,我对于这醉汉的话保持怀疑,一个故事从一个醉汉传到另一个醉汉,留下的那部分比我的笔记虚构成分还要多。
提马长舒一口气,起身走向门外。
“接下来该了解了解第一位死者了,那个英国人。”
我们敲响了公寓的门。老实说,我很担心他的家属见到我们后立刻大喊大叫地告诉警察。我现在蓬头垢面,脚上沾满了泥巴,白衬衣也被尘土染成了淡黄色,或许还散发着汗水的酸臭味。
门开了,一位风韵犹存的妇人开了门,她微微一怔,率先开口:
“你们就是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吗?”
接下来的谈话就很顺利了,我真诚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向她介绍了自己在孟加拉的助手提马,对于福尔摩斯不能亲自到场表示歉意。妇人说自己叫安妮,简单的寒暄过后,我便开门见山地打听她丈夫的消息。
她的眼中含着悲伤,还有女人无处倾诉的苦楚。她需要向别人说些什么,哪怕是两个狼狈的侦探也好。
“我的丈夫里昂,他一直对我很好,本来我们住在利物浦,后来因为工作,就和他一起来到了孟加拉,不过我们还常常回英国去。”
我很同情她,她说出来的话我能听得懂,能听明白每一个词语里的哀伤。提马从哈撒家出来时也是如此,哈撒家的悲哀提马触摸到了,而我只能尽力去共情。
“结婚之后我们不如以前那样甜蜜了,里昂在家里呆的时间也变少了,但我知道他还是爱我的。”
她顿了顿,整理了一下情绪。
“可最近三四个月,他常常晚上也不回家,我一问他,他就生气。我想,或许他外面有人了吧,但我还是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他自然就会回到我的身边。”
说到这,安妮抑制不住地抽泣起来。等她情绪平复一些后,我小心翼翼地打探关于他丈夫情妇的消息,但这点她几乎一无所知,只有一个简单地猜测。
“应该不是孟加拉的女人,我丈夫不太喜欢孟加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