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宁意识转醒时,已经是在傍晚了,人间的傍晚景色其实是不错的,只是这地方原先是风景秀丽别有一番滋味,只是水患天灾让人流离失所,竟错过了天红日落这般漂亮的风采。
沈让看见春宁时,她变回了原型,满身是血的躺在他的府邸门口。
沈让看了许久,嘴角裂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羽书跟了沈让这么多年,深知沈让这种人是最讨厌麻烦的人,即便是沈让心系黎民百姓,这样一个畜牲的生死他定是不在意的。
谁知,沈让将那伤重的白狐抱在怀中,小心上药,细细照料起来。
这白狐受了好照料,身上的伤也逐渐好了起来,可就是不见醒。
羽书奉了沈让之命每日都去看她,都是无用功罢了。
终于在三个月后,那白狐终于醒了,沈让听见来人传话,自然是赶着去瞧那小白狐。
毕竟他在这狐狸身上花费了许多心思,谁知一进门就瞧见白狐在拿爪子挠自己的后脑勺。
这也怨不得春宁,她睡醒后天雷禁术的事儿都忘干净了,跑去了一个不熟悉的地方,连人形都恢复不得,一时间她正努力拔下脑袋上的笛子去唤白鹤救她。
而后,她又想起来,她现在是狐狸,且法术尽失,更巧不巧的这一幕更好被沈让看见了,便有了方才,春宁在拿爪子拔后脑勺的毛。
春宁变成狐狸的模样甚是有趣。
春宁实在想不通,她为人形时,分明是位俊俏的姑娘,虽说算不得天人之姿,可容貌秀丽,身材也是纤细窈窕
可偏偏变作狐狸时就是个胖团子。
春宁很是苦恼,因此她格外讨厌讨厌狐狸形态。
眼下竟然也是不得不以胖团子的模样示人,所以——
她恼羞成怒,狠狠咬了一口沈让的鼻子。
沈让没有反应过来,于是便出现了,胖团子跑,羽书拿着刀追,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奈何,春宁实在是吃太多了,加上这三个月呼呼大睡,实在没什么矫健可言,于是乎,就这样被人轻松拿捏。
沈让捂着鼻子气笑道“你这个胖狐狸,本相救了你,你非但不感谢,反而咬我,莫不是,想做本相的盘中餐?”
他这一番话,虽语气轻柔,可那字里行间当真是……杀狐不见血。
当然了,春宁很快就提取到了关键点。
这人自称本相,大概是朝堂的人,拿此地约莫是人间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再一个就是,他救了她?
想到这里春宁转了转脑袋,这样仔细想想,昏睡前是被白鹤的毒雾迷晕的,昏睡期间必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如今才会法力尽失,连人形都无法维持。
春宁突然想起来人间有个话本子。
有个大官家小姐被歹人所害,整当那歹人欲对小姐行不轨之事时,不知何处蹦出来个白衣侠士。
白衣侠士与歹人好生一翻缠斗,后来便是小姐爱上侠士,以身相许。
成亲之后,侠士才露出真正面目,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当年那歹人其实是侠士商量好的,而这位大义凛然的侠士其实是杀人越货的行家,两人不过做了一场戏骗那小姐罢了。
春宁眼皮跳了跳。
又转念一想,也未必就将人想的这么坏,横竖也回不了青丘,且线在次好好养伤罢了。
如此想着,春宁使出了最不要脸的招式。
沈让看着胖团子钻进自己怀中撒娇,竟笑出了声“好个胖团子,见人下菜碟,本相养的东西自然也是得如此聪慧的,你便留在这里吧。”
沈让的手轻轻摩挲了下春宁的后背。
这感觉,春宁虽觉得甚是别扭,却也忍了下去,总好过被人当鸡一样宰了做下酒菜的好。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一定要我平平安安坐我的小帝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