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月明星稀,这本是万籁寂静的时刻,是黑暗起舞的主场。但如果以天外视角来俯视整个人类社会,那就会发现黑夜早已被因人类的智慧所产生的光芒给刺得支离破碎。昼夜交替是自然的逻辑,但人这种生物往往善于打破逻辑和常理。
无声侵蚀,肆意扩张,吞噬山林湖海的黑暗止步于东方大学的宿舍楼前。这里依旧布满光明,即使已经快凌晨一点,可凑近倾听还是可以听到学生们的嬉笑怒骂之声。
但在整栋楼中,还是有一些黑漆漆的宿舍的。如果一个宿舍中没有一块屏幕在闪烁光亮,那基本上就可以断定这个宿舍的人都睡着了,因为醒着的他们是无时无刻地不在使用电子产品抵御“黑暗”的。毕竟习惯了“光明”带来的欢乐,又怎能忍受“黑暗”带来的悲寂。但也有人在默默忍受黑暗,还未入眠。三楼的一间宿舍里,有张床上的青年在辗转反侧,折腾得床滋滋作响。其实对于这个青年,以往的黑夜总可以在梦中轻易消度过去,可这个夜却漫长难熬。虽已是五月末,天气有些燥热,但还不至于让人失眠。那这青年又有什么样的心事呢?通过窗外洒进来的月辉,可以看到一双黑色的眼睛在看向黑夜里的月,毫无聚焦、散漫的眼神好像在抱怨:“唉,这个旧的月亮消逝得多么慢,她耽延了我的希望,像一个老而不死的后母或寡妇,尽是消耗着年轻人的财产”。
床上的青年叫做李求凰,名字正是取自《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至于他期待着的,令他难以入眠的,正是“求凰”二字。
两天前,刚从篮球场上挥洒完汗水的李求凰还没等坐下休息会,就被一支有力的臂膀搂住了。搂住他的大个子,是校篮球队的队长熊元宇。话说这熊元宇打起球来是又猛又虎,两三个人围住他,他也不把球传给队友,硬是靠身体优势撞出包围。李求凰就是被他狠撞过的人。李求凰本以为打球时的他已经够虎的了,可真是没想到他能做出这么愚蠢的事。
李求凰怒瞪着熊元宇,低声呵斥:“你想违法乱纪本就不对,还想拉我下水!”
熊元宇哀求道:“李哥,我知道你为人正直,可我也是没办法了,我再考不过专业课可就真毕不了业了。我认识的人里就你有时间,有能力帮我替考。只要你帮我考过考试,价钱好说。”
李求凰瞥了他一眼,说:“第一、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第二、君子固穷,小人穷斯烂矣。”说完李求凰挣开熊元宇的臂膀就要走。“李哥,你见过我女朋友吧?”李求凰本要走了,可听了背后传来的这话却顿住了。他转过身,盯着熊元宇问到,“你什么意思?”“我知道你至今没交女朋友,你觉得我女朋友怎么样,你喜欢她吗,我可以和她分手,给你提供一个追求她的机会。”熊元宇面无表情平静地说。李求凰楞了一会,紧接着就眼神飘忽了,最后不知为什么生气了,说到:“滚。”说完就逃也似的走了。
李求凰今年已经21了,在过往的21年中却一次恋爱也没谈过。倒不是李求凰长的不堪入目,从容貌上看,他也算是眉清目秀。只是他家境贫寒,一直有要个出人头地的执念,勤于学习,不仅拿到了不菲的奖学金,还干了几份兼职,没有时间来谈恋爱。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向自视甚高,极端自负,觉得少有女人配的上他。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有动心的时刻,而那个让他动心的人正是熊元宇的女友——赵清欢。
那是大二的一个傍晚,李求凰正和熊元宇校队的人打球时,有人喊了一句“看,女神过来了!”。当所有人都望过去时,一位女子自落日余晖中走了出来,她的来临仿佛使人置身于皎洁无云且繁星满天的夜空之下,心境平和了,头脑放空了。明与暗的最美妙的色泽在她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或许她的光芒没有白昼的光芒耀目,但她却比那光亮更加柔和且幽静。李求凰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位高贵的女子,应该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高贵女子,只有她站在自己身边,自己的光芒才能显得更加耀眼,她的美才会更有价值。可这个让李求凰见之难忘的美人,却走向了他一向瞧不起的傻大个——熊元宇,女子轻柔地擦去熊元宇的汗,牵起他的大手就走出了篮球场。
篮球场上最后只有李求凰痴痴愣愣的站在原地。看到赵清欢的第一眼,李求凰就觉得心里有东西在生长,痒痒的,心里的瘙痒抓也抓不到,忍也忍不了。当赵清欢牵起熊元宇的手时,他又觉得心在燃烧,怒火翻腾。火焰没烧多久,就被从心底涌出的一股极其悲伤的自卑感给熄灭了。心灵像似蒙了一层灰,薄薄的一层灰就压住了心灵的翅膀,蜷缩的翅膀又怎能带着心灵轻盈的飞。
刚回到宿舍的李求凰,又不自觉地想起了刚才在篮球场上熊元宇最后说的话。“赵清欢、赵清欢、赵清欢……”,李求凰垂着脑袋默默念着赵清欢的名字。他一定在做着艰难的心里斗争,一边是自己希望得到的爱情,而另一边则是违规违纪,身败名裂的风险。尽管李求凰平时决策果断,能够分清是非对错,权衡利弊得失,可当他面对从未经历过的爱情时,他也慌了神,感情不受理性的支配,是他完美逻辑体系无法理解的事物。将这场荒谬的交易在大脑分析推演了好久,他总觉不太真实,尽管熊元宇在他眼里就是个大傻个,可大傻个就愿意把自己漂亮的女朋友拱手让人吗?就算熊元宇不喜欢赵清欢了,赵清欢就真的愿意和自己交往吗?多疑的李求凰并没有被爱情完全冲昏了头脑,他总感觉不安。他又怎知愈是畏首畏尾,追求完美,愈是缺乏勇气。有些事,三思后还得不到结果,就要大胆的追随最初的直觉。越想思绪越混乱,最后他将翻滚的思绪抛出头脑,看向了书桌前的人生格言——“读书通大义,立志冠清流”。李求凰向往封建时代品德高尚的士大夫,也立志成为这样的人,可实际上想与做总存在出入。就在他逐渐下定决心绝不违法乱纪,坚守底线时,宿舍里消息最为灵通的王平回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校园女神赵清欢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再度单身。”王平刚进来就咋咋呼呼地宣布他的好消息。李求凰听了倒是有些惊讶,自己还没回复熊元宇,他就已经分手了?不过这和他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他倒觉得放弃这场交易自己一身轻松。他轻笑,揶揄王平:“王平,即使赵清欢分手了,你也不一定能追求成功啊?”王平倒是一脸无所谓地说:“不是不一定,是一定不,她爸可是东方市的组织部部长,我爸只是个消息灵通点的市政厅小职员,门不当户不对,我连追求她的资格都没有。”李求凰原本轻松的表情变得有些僵硬了,当他听到“市组织部部长”一词时,瞳孔猛的一缩。李求凰从小就生活在落后且官本位思想极重的农村,对于党政干部的职位、级别比较关注、看重。他知道组织部是负责人事任免,调整的部门,权力不小,但他是真不知道赵清欢的父亲竟是这么位高权重。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能结识上这样的人物,他由下至上,跨越阶层的挣扎或许会轻松很多。如果拉开李求凰的书桌抽屉,就会发现里面有张纸写着他的另一个人生信条——“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如此看来李求凰真正向往的并不是士大夫的高洁品质,而是向往士大夫的权力、财富、地位。
“你的考试信息发过来吧,后天早上我希望能在校区的清远湖畔见到赵清欢。”这是李求凰睡前最后发的一条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