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去哪?”
说话的是个男人,他身骑白马,手提大刀,刀上沾着血,血色成海,滴滴落下,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脸颊上却沾着血迹,远处望去惊心动魄。
而他坐下宝马却未沾染一丝血迹,洁白如雪的绒毛让人不由心生恐惧。
而他身后站着一位穿着露脐装的女子,女子赤脚迈过尸横遍野的尸体,脚上也沾染了血迹,与她身着一身红衣般配。
女人一步一生血莲,身上的金饰发出悦耳的响声,她抬起手抚摸上白马的腹部,睁开双眸是淡蓝色的,配上一席红衣,简直妖颜祸水。
“往东去,离开这里。”
男人跨身下马,将大刀收回剑鞘,躬身朝着女人行礼,而后缓膝跪下,头触碰到柔软的草地,再抬起时额头沾染着满是血,可他眼神坚定,他声音清脆响亮,气势宏伟。
“愿祝公主殿下一路顺风,臣退了!”
说罢他提刀上马飞驰离去,望远去看去,只见马蹄奔腾四起,密密麻麻的军队朝着这边袭来,而男人一人一马,迎面应敌,没有丝毫退意,实乃勇将。
女人盯着男人的背影,缓缓苦笑出声,两行泪落下,她背驰而行,随手拉过一匹战马跨上,极速向东奔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鲁西格玛此生遇见公主,乃是我的荣幸,我绝不会让你们靠近公主半步!”
鲁西格玛以自身抵挡数千兵马,为公主拖延一个时辰的时间,也足够了。
他露出笑容,身下白马不知去向何处,他头发松散,脸上暗红的血迹将他的面容盖住,他眉眼弯弯,突出一口黑血,原来早在应敌之时他就喝下毒药,他本就没想活。
身上插着好几只箭羽,忽然两只长毛刺进他的心脏,鲁西格玛痛的皱起眉,却在看清长毛的主人时,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
这一招是他教给他的。
他的好徒弟。
男人应声倒地,死后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他望着他的白马,就好似望着他的公主一般。
秦南月驾马飞驰,一路不敢停歇,就这样她飞驰了三天,干粮耗尽,马匹早因劳累过度死了,她赤着脚走着,脊背挺直,即使脚底流脓化血都未曾停下。
步行百余公里后,她看到了一间客栈,她掏出银两住店,让小厮准备衣服换洗,紧接着准备了些粗粮饼,买下一匹骏马驾马离去,不敢停歇。
好不容易遇到一处镇子,她来到镇上的当铺将自己的金银首饰全部都当了,换来千两银子,过多的钱财难免受到觊觎,更别说她一介女子。
“美人,把身上的钱全部都交出来!”
男人猥琐的看着身骑骏马的冷艳女人,在他的身后十几个人正在弄刀弄枪,只待男人下一个命令,就提剑将女人包围。
“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那就是男人!”
秦明月缓缓从身上摸出一个白玉瓷瓶,打开盖子,从里面爬出几只小虫,她轻呼出一口气,小虫子变得暴躁不安,在女人的手上发出吱吱的叫声,紧接着秦明月抬手一挥,小虫子就消失不见。
“啊——”
刚才为首的猥琐男面红耳赤,嘴唇青紫,疑似中毒,可又不像,因为他正掐着他自己的脖子,男人倒地不起,从他的死不瞑目的眼中钻出几只虫子,从一开始芝麻粒大小的虫子,到现在指甲盖大小的虫子,让人不由得心生恐惧。
这些人见领头的男人死了,吓得连连后退,在看见虫子正在往他们这边爬来时,更是吓得四处逃窜,可惜他们哪能躲得过体型矮小的虫子。
一具具尸体倒下,虫子的体型也越来越大,它们满意的打了个饱嗝,缓缓朝着母虫靠近,母虫将它们吸食殆尽,只留下薄薄一层皮囊,它们为母虫贡献了自己的生命。
母虫揉着自己的肚皮乖巧的来到了秦明月的手心,又乖乖的钻进小木盒里,开始产子,等待孵化。
“我最不喜的就是杀人。”
秦明月感叹了一句,将木盒塞进自己的腰带里,重新跨上马朝着东去了。
就这样日落西山,东山再起,风吹日晒,白雪皑皑,一年的时间让秦明月已经麻木。
女人无论何时都是拥有着同样的命运多舛,可惜秦明月不姓命。
她终于来到了她最终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