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我道明了神仙的身份,并表示愿意为他这一路保驾护航。于是,他累了就原地坐下,我来展示我抓野鸡烤鸡的本领;烤鸡太香引来猛虎,我来展示我打虎斗兽的本领......
他好像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的照顾,和行止那无赖一样。
我质问他,他却回我:“你是神仙嘛,我不过就是一介弱小书生,再说,不是你说对我一见钟情的吗?”
披星戴月了一路,我也算是大致清楚了他这一辈子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一个平平无奇,有点小聪明的书生,不过父母双亡,有点穷。
住在客栈的晚上,我推开窗。沆漭之上,满月高悬,飞檐之下,灯火可亲。
我看见石板桥边,孩童提着灯笼追逐打闹,看见石板桥上,一对碧人提着兔儿灯对望,眉目传情。
恍见当年。
云歌推门而入,他问我在看些什么,我告诉他只是想起了一些过往,如烟飘散了。
我反问他来此作甚,他说他紧张,想让我给他一点力量。
看他那神态自若的样子,哪有半分紧张感?拙劣的借口。
我踱步到桌前,轻轻拍拍他的头,“那就祝我的少年郎,春风得意马蹄疾,所想如愿。”
夜未央,风飞扬,松户竹窗,明月微凉。
云歌虽然在这一路上不太正经,好在肚子里头还是有点东西的,虽未像话本中一般一举夺魁,也算是二甲中,得了个知县的官职。
我自然是随他赴任,是一个坐落在海边的小城。看着海浪拍打着海岸线,听着海风在耳边低吟,云歌在我身边站着,就好像是那年东海边上,我带着时好时坏的身体,与他贪恋着从天道手中抢来的欢愉。
“好久没有来海边了,行止,我们去走走吧。”
他转身,食指轻轻在我额头上一敲,“又叫那什劳子行止,我是云歌。”
哦,沉浸在过去的情绪里,又忘了。“是是,我错了,云歌,我们去走走吧。”
我拉过他的衣袖,缓步在海岸边行着。
“我看你就是忘不掉那个叫行止的家伙。他们都说什么这叫白月光,我这个后来者在你心里永远比不上他是不是。”
“傻瓜,如今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你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白月光什么的都是瞎说。”
我的心里,也一直只有你一个。
山高水长,还有一世嚣张。
从前他是行止,用一身神力守护三界。如今他是云歌,虽只是一介文弱书生,却也能用笔杆子,用嘴皮子,治理好这一方小城。
不愧是我看上的少年郎。
治理得好也是有好报的,就比如他要处理的琐碎小事比别的知县少得多,空出来的闲暇时间,便可以与我一起品品茶,聊聊诗。当然,一向是他说我听。
偶尔兴致来了,踏上他的木屐,牵着我的手还上山去野炊,不过这一世的他不会做饭,便只能靠我那简易的烤肉技术了,至少是能吃的。
寻常小事,入得平仄韵脚,也就成了盎然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