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肖凌晨,21岁,就读于A大心理系,大二。家里还算有钱,富二代。高二时莫名奇妙昏厥后,在医院昏睡了整整一年,没有任何病因地被诊断为植物人,医生不确定我是否会苏醒,但一年后,我却又莫名奇妙地醒来了,没有任何征兆。

会开车,会煮饭,生活能自理,感情史——到高中为止的记录只有暗恋和好感。至于现在,我在追一个叫何驰的高中生。细节就留到后面再说。
重要的是。

今天晚上,我被一个小屁孩儿(好吧,小正太)堵在家门口求。收。养?

好吧,在他极力地哀求以及打电话给他口中的“王俊凯哥哥”帮忙说服,并再三保证明天把免责书交给我后,我留下了他。
但是我还是有一点疑惑。

为什么,要执意选择我家?还有,为什么说只有我能帮助他。
虽然很想知道,但也只能找机会再问了。在这之前,我得先把面前这个面瘫脸的小屁孩给安顿好。

王谦逸是吧。
我看着面前面无表情的小孩,说道。

你有什么小名吗?
面前的小孩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思考什么。

比如说,谦谦或者逸逸什么的?
面前的小孩还是不说话。

难不成是宝宝?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面前的小孩终于有点表情了。
额,你想叫什么都可以的,我不是很在意。


哦。
这样啊,我想了想。

那我叫你烊吧。
羊?


嗯,烊。
为什么叫这个?

他看着我问。

因为……呵,你该不会是易烊千玺的弟弟吧?
我不是。


名很像从他名字里选的。脸嘛,也很像啊。
我点了点他的脸蛋,起身走开。
他这么仓促地住进来,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没准备,得给他买点东西去。正好小区门口有两家婴儿?童装?店?

你先去洗澡吧,把衣服脱下来给我,我帮你买衣服去。
我对他说。
哦,好。

他点点头。

我先帮你拿件衣服和毛巾,你洗完了先穿着,等我买回来了你再换过来。
我从房间里翻出一件嫌小的白色体恤递给他。
谢谢。

他接过衣服,转身走到浴室。

还挺懂礼貌的嘛。似乎更像他了。
我在心里想着。
我理了理要带出门的东西,不一会儿浴室的门就打开了。他穿着T恤,衣摆遮过膝盖,探着头喊我:
姐姐,我换好了。


哦,
我应了一声。

那给我吧。
好,

他说道,但却没有动静。

怎么了?
我问。
那个。

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内裤也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