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是凶手
我会让欺凌我的人尝尝我当时的痛苦,我会千倍百倍的奉还给他所谓的“乐趣”。又或者,杀了他,让他死在荒无人烟的森林里,让虫子侵蚀他,让野兽撕咬他。
我还会让玷污我的人,感受一下“入侵”的滋味。看着他们相残,打骂声不断。这是多么每妙的声音啊!我感到了他们的绝望,就像当初的我一样,这就是“乐趣”吗?
在看看那些丑恶的嘴脸,我真想让他/她们体验一下被鞭挞的“快乐”,眼睁睁的看着泪水流下。这场面,我感到了无尽的快乐!
我懂了,我懂什么是“乐趣”了!
那么
现在,假设成立
好戏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