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的甲辰某一个冬天,警方接到报案,在一个不起眼的大棚地里发现了一个被深度掩埋的尸体。
由于天气的原因,尸体并没有腐烂,且看起来十分年轻,但死状尤为凄惨,似乎生前被如“畜牲”般的野兽撕咬和击打,尤其是脸上其中一个眼球都被凶手打得悬在脸颊外面,再看脸颊,已经被钝器铲得面目全非,脑门上,下巴前,都是一身身的印子。
警方们立即展开调查,死者的父亲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小孩子曾转账给过“畜牲”……,于是警方开始了捕狗行动。
可在证据没确认的前一天,父亲和警察敲了两小时的房门,却被狗家长拦在门外,说是以保护狗崽子为由。
“呵,可笑啊!”周懿继续听着孙局长在饭桌前的讲述。
“可不是嘛?奈何未成年保护法,我们不能判它们死刑,也是因为这样,公安局受了很大舆论压力,我也因愧疚,辞去了一线工作……”孙局长抹了抹泪,继续跟饭桌前的人们讲着。
(未完待续,慢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