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都是百度的哈,几品的都是唐朝时期的哈)
大理寺官职有:大理卿、大理少卿、寺正、大理寺丞、评事、主簿、录事、司直、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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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少卿·四品上- [李饼、上官檎]
任大理寺卿副使,任大理寺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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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正·五品下-
有时候也叫大理正。为大理寺内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吏,是审案官中的最高品级,负责审理具体案件或前往地方复审。
唐初还规定,如果五品以上的官爵的人犯了罪,要处死的时候,由大理寺正担任监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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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丞·六品上-
负责大理寺务工作。唐初规定,寺丞负责中央各部门对地方各州司法案件的审查。每一个寺丞都要复审完的案件,都要同另外五个寺丞一同签名(画押),才有法律效力。
其它寺丞如有异议,亦须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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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直·六品上- [王七、孙豹]
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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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七品上- [崔倍]
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书、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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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事·八品-
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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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事·八品下- [阿里巴巴]
清以前的官职和寺正殿一样,都是司法官,清时只掌管寺章奏事务。
——-司务·九品-
明、清时置,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狱掾或狱丞或司狱·九品下-
即大理寺的监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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