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我们大多数是从网络上知道的,并没有亲身经历,所以我们对传销里面的内容知之甚少,这是很正常的。
但我们不能够掉以轻心,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觉得传销离我们很远。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传销的这些人,一般是一个地方一个团体。如果有那么这一片儿有,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
所以不能够认为传销对我们来说很远,其实有可能会很近很近,就像我这次一样,本来是临近毕业打算去找工作 。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跟你说,他那里有你想要的工作,而且工作很轻松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跟你说,他那里有你想要的工作,而且工作很轻松,工资也很不错,那么很容易就会上当受骗。
我们不能够认为别人是正常人,他就一定会干正常的事儿。别人是别人,自己是自己,只有自己控制住,不要有任何违法乱纪的想法,就已经是很难得了。
别人有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也许他自身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但是在庞大的利益面前,很多人都会动摇。
我认为我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我懂得一定的法律,而且在我误入歧途的时候,很庆幸,我当时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亲戚的一些事情,我从而进入到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去查询相关案例。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顺带着查了一下我当时所面临的传销的形式,然后在里面快速的找到了自己的案例,发现参与里面的人以及案例,在一审和二审之后都被判定了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
那么在这个事情之后,我就清晰地认识到我现在做的事情是传销,我需要赶快离开这里在我没有达到量刑标准之前,快速逃离。
因为在那个时候我是刚刚到那里,属于是受害者,但如果我继续在里面呆,憧憬着传销组织画的那个大饼,然后做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肯定是会误入歧途的。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一个幸运儿,也就是上天眷顾的人,我认为我绝对不是第1个遇到这种形式的传销组织以及他们的话术肯定有一些“前辈”,已经为我淌过水了,他们已经用他们的“言传身教”,告诉了我,如果我继续从事传销组织所谓的生意,那么我一定会步入他们的后尘。
这个时候就要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几斤几两,以及是否要有取舍。
很幸运,我是比较理智的,而且我是一个比较决绝的人。
当我认定了一件事情的时候,那么我一定会遵从本心意愿,即使有多么丰厚的报酬或者是诱惑,我也一定不会,在涉足哪怕一丝一毫。
作为一个成年人(因为我遇到的传销组织,他只允许成年人去从事传销工作因为只有成年人才会拿得出所谓的入门费,或借或贷,未成年人是没有这样的身份和条件的)必须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我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犯罪的时候,那么我一定会立刻快速的放弃任何相关类的行动。
一个人的人生无论是丰富多彩还是困难重重,都不应该因为想要发财的美梦,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最终肯定是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将自己的几年光阴放在监狱里面是不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