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作者今天是我给他过的第二个生日啦……
喜欢上小说,喜欢上他的第二年。
那句“再见了,保重”似乎也彻底成了念想,
我们做到了“保重”,却没有“再见”,怎奈松风明月三千里,天不许归期.....这又是多少人心中的意难平?
我纵观全书,开着上帝视角一次次观看那个少年的结局,却无力改变,只能在每次重温那段故事时泪崩。
我喜欢他,喜欢他的恣意潇洒,喜欢他的自由不羁,同时也希望我们能在没有痛苦,没有疾病的世界里重逢。
为什么喜欢小说?因为那个世界有我所有向往的自由,轰轰烈烈以及毫无保留的友情,而他,可以带我透过书页,看一个完美无瑕的世界,看到他。可他像一阵风,来去匆匆,我拼命追赶,却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但我并不讨厌这点,因为在某个转角处,惊鸿一瞥,他便成了我的信仰。
我现在仍记得,与他初遇时的惊艳,还有当初翻开书页的那刹——
谨以此书
纪念我的童年
那是一段小有遗憾的幸福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