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念,一名初二的学生,也是班上的班长。我跟木木是同班同学,他是副班长,但不管什么事。他也是我的前桌,还是我的crush。他高高瘦瘦,长的局里局气,英语老师总调侃他以后是当大官的料子,总叫他“林局长,”要他“苟富贵勿相忘”。他喜欢他的姓,我便唤他木木。
林徽因说过:很多人喜欢你,或因为你漂亮,或因你说话机灵有趣,这些喜欢都暗含着很多期望。而有的人喜欢你,是看见你哭和狼狈,知道你辛苦和平凡,允许你不美丽又不乖巧,还想把肩膀和糖果都塞给你。人与人之间,若灵魂不能共振,交流不能同频,仅仅只是浅浅的喜欢,终究会成为陌路。可贵的是,遇到理解与发自内心的爱。
我喜欢他的三观正,我喜欢他的阳光帅气,我喜欢他问我他帅不帅时的臭屁样子。我心疼他受的委屈,我们伤口相同,我对他生出好些怜惜。我感动他给我承诺,我感动他有些时候愿意听我说屁话,愿意听我哭唧唧。可是他不喜欢我,我们到底只是朋友,连好朋友都不算,他的眼泪从不给我看,只是过去很久很久后,在某一个聊天的特殊节点激起他的回忆,然后他轻描淡写的提一句,每每这一刻,我心疼不已,我想要拥抱他,可我没有身份。
高二的某一天 很稀松平常,我记不清为什么,也不知道怎么了。恍然回神,对木木的爱恋早已无疾而终。
或许是那天我在他的空间里留言:
其实我们都是纯情又长情的人,只是可逆反应的双箭头没有在我们之间产生.
没关系,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直都会是
你可以对我敞开心扉,我可W像你安慰我一样安慰你.
别对我设防,我想我们的灵魂是相似的.
他回复说:
无须多虑盈亏事人生小满胜万全
后来他的朋友圈里可以密布他的帅照,我知道,他遇到他的crush了,而我,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