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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我的青梅是咸鱼

虽然明白刘心悠此次来者不善,但王一博现在只是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而已,杜华不准备为他和刘心悠恶交,因此直接带了王一博的合同来,也说明了公司并没有亏待王一博,毕竟是新人,公司要对他们进行投资包装,三七分成也是娱乐圈的惯例。

刘心悠这个我知道,韩国的娱乐圈对新人更严格,贵公司这种合同还是算好的了,不过我知道现在的大环境对于王一博出道的这种中韩组合男团很不利,他们没有商业价值了,所以公司也不是太重视,比如3个人共用一个经纪人、到处接小商演跑剧组试镜和帮队友上综艺替补什么的。

杜华张口想解释什么,被刘心悠挥手打断了,

刘心悠杜总,我知道你是在商言商,开公司培养艺人毕竟不是做慈善,盈利是首要目的。但是王一博是我的朋友,看着发小一天天这么累,赚的钱还不够他的生活费,关键是前途渺茫,他从13岁到现在的19岁,已经在乐华6年了,人生有多少个6年可以浪费。

杜华您现在的意思是不满意王一博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打算替他提前解约吗?

刘心悠我确实有这个想法,但王一博觉得乐华栽培了他,不愿意和公司解约。既然他有这个想法我也尊重他。

杜华那你今天的目的是?

刘心悠杜总,我是这么想的,王一博现在名气也不大,我知道要你提高他的待遇确实比较强人所难,所以我想着能不能和杜总你做个交易,王一博可以是乐华的艺人,不过他的影视约和经纪约我希望能独立出来。

这个是当年肖战的做法,他和唧哇哇唧解约的官司没有打成,私下和解了,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把自己的影视约给签到了新丽,现在王一博只是没名气的小艺人,想来杜华应该不会拒绝自己的提议。

杜华这不行,影视约和经纪约独立,这在乐华从来没有过先例,连韩庚都没有享受这个待遇过,刘小姐,王一博只是一个出道没有几年的新人,要是我同意了,怕是对其他艺人不好交到呀。

韩庚这件事情,我没意见,那个王一博只是合同分出去了,人还是公司的人呀,赚的钱也照样要分成给公司,我们又没有什么损失,说不定还能双赢呢,公司其他的人我去帮忙说服。

听说刘心悠本人来到了乐华公司,韩庚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刚到门口就听见了杜华和刘心悠的谈话,在路上已经了解事情经过的韩庚直接插话了,杜华作为中国娱乐圈的人可能不太清楚刘心悠在韩国的地位,但韩庚这个韩圈顶流爱豆可是深有体会的,在加上她格莱美年度金曲奖词作家的光环,韩庚觉得用一个不出名艺人的合同换取“金牌制作人”的好感,简直是百利而无一害。

韩庚作为乐华名气最大的艺人和股东,他说的话杜华还是要考量考量的,她想着既然公司给不了王一博资源,那让他靠着刘心悠看能不能在欧美乐坛那边闯出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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