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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尺之下 建设一些未完成oc

曾否如神安眠

Chapter one:Fiddle﹣de﹣dee.【荒诞不经】

 

Part one:譬如朝露,暮秋者死

 

我不适合当一个好丈夫,甚至是一个好父亲。这点是从我五岁那年便知晓的道理。当时的第戎虽然不如何富裕,但街巷中也有匆匆车马,而我在其中发现了一只老鼠。是水道中常见的样式,是热病的携带者,传染源。它的半个身体被轮毂碾压,其上带出淋漓车辙,混着皮毛血肉似是某种邪恶仪式的图腾,也是这图腾的庇护使得它依旧一息尚存,虽然它的双眼爆突,虽然它的身体抽动。而我只是怀着对于生命的怜悯之心寂静的观察它,最后我用从山毛榉木上随意扯下来的木枝了结了它的生命。从单眼戳入颅侧穿出,血太脏,所以只是喷了满地没有溅射到身上,它大体是不痛苦的去死的。

 

我六岁时嗜好虐杀。我喜爱一切会与手掌之中挣扎叫唤的动物。田间破坏玫瑰丛和藤蔓的鼹鼠,与树上蹦跳的麻雀,林中雀耀的红松鼠,我将要求告诉他人后,他们便全数给我抓来,用着鸢尾毛茛镀金笼装着给我,嘴角勾着谄媚的笑容。最终那些动物也并非是被我养着,恐怕他们在看到笼子被不断送出送回后便知道是何许事情,可笑我还以孩子的骄傲觉得自己瞒的天衣无缝。那些腐烂的,被开膛破肚的尸体则被我埋在玫瑰鸢尾之下,等到天热之时散发阵阵死气。它们自由了,身体和灵魂双重从这个苦厄的世界中超脱,唯有我手上沾满血腥展露微笑,听着临死前动物发出的尖啸哀嚎,听着它们过于可怖的声音,这便是我生来的真谛,我的因果。

 

因此我知道我是如何一个伪君子,我知道我内里是如何草菅生命的恶魔。如果拥有了孩子我便是最过于不负责任的父亲,如果娶了妻子我便是加害于她幸福一生的坚实囚笼,我的存在将会是他们抹灭不掉的永世诅咒,笼罩与其上的氤氲阴云。

 

我小时生活于第戎这个灿烈的城市,阳光,勃良第,泥土,永无止境的花香和腐殖质。太阳,云朵,太阳,云朵,似乎阳光合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照耀此地,唯有闰年多出来的一天是阴天。路边的木制窗檩上人们喜欢种下花朵,郁金香在这里开的快乐,园丁趁着夏天末尾的余热在花园里埋下成打的球根,走过路边,它们其上长出的花朵香气会从你的鼻尖攀上来,混着发酵的腐殖质味道,和这里长时间萦绕在城市上方熟透的葡萄味融为天衣无缝的一体。我打心底其实应该是喜欢这个地方的,人都该对生养自己的环境保持时时刻刻的喜爱,可我确确实实是倦怠了。第戎似乎是太过热情以至于招致了我的厌烦,但我可能迟迟没有意识到,这个地方的诙谐和刻板实在小时便刻入了我的骨内。换句话说,这座城市仿佛是上帝命令将欢快带来此国因此才降落于此地,依靠我浅显的认知来看,其实从未有一个地方比此地更加活泛。

 

我小时的玩伴并非是马尔科斯或是阿蒂米斯这两名世界败类,这两人在我小时一人在南特接受权术和野心的馈赠和洗礼,一人恐怕在巴黎的野郊如同于连般成长。我的玩伴是同为贵族籍却又改作酒商其母家大姐的三女,名为穆尼•拜因【Moony•Bein】,因为是三女且自她脱离家族后要求而未带有家族名。而其家族的一子已可以去经商继承家业的年纪,二女已经谈婚论嫁,只有三女还是于我同龄的年纪,仍不必为了奔波和婚嫁忧愁。我在小时很喜欢和羡慕与她的自由,却没想过为何她能成为如此。她毕生和权利或是家庭主母毫无缘分,而她太过于了解我本性,以至于绝不会去攀附艾克家族,她绝不会做我的联姻对象,哪怕日后冒着家道中落的风险。

 

她陪伴了我人生中的前十年,按理来说我也该感谢她,就像我要感谢第戎的阳光那般,可是我又讨厌她,女孩开智总是要比男孩要早,所以她虽表面上看的幼稚的多,实际却拥有那道出真理的本质,我讨厌她的一针见血,她回应别人时就像一柄剪刀,总是咔嚓咔嚓的剪开表面修饰。她说话却总是要顿一顿再将想法宣之与口,这时候她又改做了成衣店,总是等待别人的剪刀剪开她话语中的修饰,用贵族的语气是这般说的,用俗语便是我小时候觉得她这人真装,说话夹枪带棒。

 

我一般般的讨厌她,但格外的喜欢她,可惜听说她在革命的浪潮席卷这片依旧阳光的土地之时上吊自杀了。也不知道是如何,哪里。是在月桂树之上,还是在房梁之下,是照耀在阳光下还是在较阴干的室内,真是可惜。

 

如果……如果我不是阿特拉斯的话,我一定会爱她。

 

1762年4月2日,第戎,春。

 

这是一个明朗的春,今年山风并未在谷内野地上发出咆哮之声,先前的风几乎都是如同不满的海浪冲刷着峡壁原野,与其上刮出腐蚀冲刷痕迹,发出巨大的呼啸声。

 

屋内本忙乱的手脚和清浅的呻吟声在那婴孩不同于常人的发色露出后戛然而止,如同谁把老旧磁带从播音机中拿出来般突然。也不知是谁,低声念叨了一句“堂•加洛林•艾克。”这个奇怪的名字是一把将凝滞场景劈开的利刃,是一个众人悬置与口的恢宏咒语,是将近过百数年的荣耀。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字让人们从近乎神迹般的场景中回神过来,从母腹中出来的那名婴孩的胎发竟然是近乎灰蓝的苍银色。

 

在场之人除了产婆外无非都看过那张不近人情的苍白脸孔和独特的发色,那人便是在祖宅猎鹿长廊中段画像中所显的男人,堂•加洛林•艾克,他是近几百年岁中艾克家族最为显赫的先祖,又曾为皇帝身旁近臣,因此又被些人戏称为‘从未称王的加洛林’*⒈。 但无论他如何被讽喻,加洛林艾克都是这贵族之家中最过于有权势之人,也是荣兴家族的第一人。人们都与那猎鹿长廊中段画像中看到过那尖削憔悴的侧脸,和未被假发掩盖的苍蓝发色。而此时同与这个家族所生出的婴孩为何能有如此诡谲发色?!那婴孩睁开双眼,那瞳色竟和那画像中郁郁的男人双眼所重合,似乎是那辉煌的先祖越过画像跨越百年走来。

 

因此他叫做阿特拉斯,那卷携着风暴的提坦从地母盖亚的怀抱里站起,从中汲取无穷无尽的力量以便于撑起那广阔天穹。他并非是有着先祖那刻薄的削瘦脸颊,用讽讥的目光审喻着四周,相反,他拥有年青人独特的气盛,他是被第戎这片阳光之城所爱抚长大的伯良第,是长于腐根之上被烧灼的火弓,于空中烧出那被酒水鲜血沁透的炫目虹光。他并不知晓也不想去探求所有世间万物的根本,他和这座城市共享思维和短浅暴力。当他站在街头抬头看着上方耀目阳光,意义从未成为意义,世界从未成为世界,短浅和嫉妒充斥他的内心,相反之下自然比他那削瘦又抑抑的先祖而充满生机。在他成人前,他轻快的划过第戎的小巷,口中唱着The bird of Ukaha,那只圣神般的巨鸟划过飞舞的山丘和燃烧着的油料海洋,它翻身飞过这条繁盛的荣华小巷,这条巷子也自然燃烧起来,如同支离破碎的未来和地球被分成两半,他从未感觉任何时候有此时明快过。

 

*⒈加洛林王朝是统治法国八到十世纪的王朝,而王储都以加洛林命名,而加洛林艾克虽然有加洛林之名,但是并未有当时皇室血统,也从未是皇帝,因此有了此戏称,嘲笑他虽然有加洛林之名但名不副实。

 

Part Two:一齐坐上国王的花车!

 

阿特拉斯今日被母亲用力的梳洗着他微微有些毛躁的蜷发,她看起来被忧虑和欣喜所充满身体之内,用手用力扯着他如白银般的头发,用纯银所浇筑的梳子齿洽入他的发内融为一体又再次分合,如同被噬咬的长河被隔断,又在下游溅出层叠交织的银浪,斯提克斯冥河中流淌着焦虑和滚滚亡魂,它们睁开空洞的眼看着他那些纠缠纷乱的头发被扯下。他僵硬的坐在床沿边,嘴唇绷紧。母亲将白袜为他提上,将裤腿缝线处的镀金银纽为他系上,他尚在发育的少年身躯被华丽的织金淡蓝色马甲所紧绷,待他的头发用深蓝色发绳紧紧绑在头后再为他戴上发卷,那让所有人雀耀无比的苍蓝混上银织般的颜色服帖的垂在脑后。她将缝制了复杂徽章的马甲绒扣蹲下为他扣上。——本来有佣人的。这句话卡在阿特拉斯的喉管之中,如同蜇心的烟雾和鳞粉。他知晓母亲的焦急,因此并不能斥责她的逾距之举,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在窄小农居院落中贫穷母亲替着红棕色蜷曲头发的女儿绑头发那般场景。

作者这个地方会被我当做一片存文地,有些还会更,有些不会更了,我想到什么往上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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