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孙小强。
我家是做生意的,有点钱。
你问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反正那些达官贵人都叫我家是“顶贾”。
不过当着面是这么说,背地里难免要嚼舌根。他们那些人很看重血统亲缘,而我家世代都未曾与皇族缔结姻亲,一条草根路走到我这一辈,在帝都这些大门大户里算是最不起眼的一支了。不过我爹说了,这样挺好,官商在一起难免勾结,清清白白做生意,这样赚来的钱花着心里也舒坦。
我觉得我爹说得对。皇亲国戚有啥用,关键时刻还不是一群没用的草包,拉低我家的优良血统,要不得要不得。不过说起皇亲国戚,我只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永安王,就是你们说的九王爷,还有一个就是我的好闺蜜唐莞。
这姑娘和我同流合污了十几年,是我正经的老铁,虽然在宫里长大但是浑身上下一点架子没有,武功和长相也是好的没话说,就是我至今都不明白她怎么就栽在了虞家那个书呆子手上了。
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大哥,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别问我为什么不叫孙二强,我会打人,不信你去问方清莲。
说到方清莲,他就是我说的那种“草包”的典型代表,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乐而不疲的给他爹他娘他舅舅惹麻烦捅娄子,再要不就是沉迷于锣鼓街那种烟花之地乐不思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方清莲人生苦短啊要及时行乐,不然怎么对得起我这一副天赐的好皮囊呢。打我?我看谁敢打我,谁敢打皇上的外孙子那就是活腻味——卧槽,孙小强你丫的还真打啊??
总之,如你前三百四十三章所见,这就是一傻逼。
充其量是个好看的傻逼。
而喜欢上这么一个傻逼的人,是什么呢。
就是我,孙小强,一个集美貌与智慧以及万贯家财于一身的比傻逼还要傻逼的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