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欢再次来到喧枫镇,这一次她没有改头换貌,用自己原本的模样面对世人,因为她想知道真相,如果那些不普通人还活着,定会有人能认得出她的眉眼,她不怕麻烦,就怕没麻烦。
依旧住在那个客栈,这里的小二已经已经换人,掌柜也已经白发苍苍,只有她是妙龄少女青春永驻。
她要了这个店的招牌菜,所有好吃的一样来一份,一壶好茶。
掌柜都很吃惊她的饭量,一个小姑娘家家竟然这么能吃,关键是还吃光了。不禁给她竖起大拇指:人不可貌相,太能吃了。
周围的客人都看着她吃,得亏她有钱,再多钱哪够她这么吃?
一个乞丐坐在客栈外的台阶上,店小二嫌晦气就去赶他走,叶倾欢不禁想到过去自己也是这般如过街老鼠一样惹人厌,自己熬过来了。
付了钱出门去,把店小二推开,坐在乞丐边上。
叶倾欢小哥儿,有空没?跟我一起散散步,就给你一锭银子。
乞丐眼睛发亮,扒拉了两下遮住眼的乱发,欣喜若狂,这是碰到冤大头了!“没问题!姑奶奶你想去哪都可以,小的奉陪到底!”
叶倾欢起身朝前走去,乞丐拿着棍子和饭碗小跑跟上。
“姑奶奶不似本地人,外乡来的吧?”乞丐找话说。
叶倾欢游山玩水一路至此,你又是如何沦为乞丐的?
“谁愿天生当乞丐?先天残疾,腿脚不便,给人做工都不要,每天讨一口饭吃活下去就很难了。”
他的腿一瘸一拐,一撇一撇的,如此痛苦,也为了活着。
叶倾欢死何尝不是解脱?
“一看你就是锦衣玉食惯的,什么都不缺要什么有什么。我们这些人为了活着,捡别人吃剩下的垃圾,有时候垃圾都吃不到,就去扒树皮吃草,我们死了恐怕也会下地狱,那种恐怖的地方,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一天一天这么过也习惯了,活着就是活着。”
是啊!从小就适应的生活,一天一天这么活,早已将习惯刻进骨子里,认为这就是世道,无法改变就坦然接受。
死后世界也是陌生的,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叶倾欢想过治好你的腿吗?
“我也存钱想治腿,可是每个大夫都说我的是天生残疾,无法医治。除非仙人临世,可人家仙人又哪会瞧我们这种人一眼。罢了罢了,认命了……”
叶倾欢你有名字吗?
“我叫长生,是把我养大的乞丐取得名字,让我好好活下去。”
叶倾欢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哎哟喂!我可不知道这么文邹邹的,只知道长生就是长寿,寓意好。”
叶倾欢这里发生过什么趣事吗?
“趣事可多啦,你想听哪方面的?”
叶倾欢最近发生的。
“最近……倒是有一件喜事。”
叶倾欢哦?说来听听。
“我们镇上有两个修仙门派,一个叫黎元宗,一个叫开明宗,听说两个宗门关系很好,还有联姻关系。黎元宗宗主女儿就要成亲了,七日后就会大摆筵席。”
叶倾欢还是联姻?
“这回不是联姻,听说是宗主女儿看上了一个散修,两人无媒苟合,奉子成亲。”
叶倾欢散修有什么本事什么背景?还是拿捏住了黎元宗的把柄?
“还别说,这位散修真有背景,是本镇第一书院青云学院前院长云青松最得意的弟子,样貌堂堂,才高八斗,风度翩翩,德行兼修。”
叶倾欢德行兼修?无媒苟合?奉子成婚?嗯?!
“谁说不是呢!对外界就这么个说法,听的过去就算了,不然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哪有胆子评头论足?”
叶倾欢切,都是道貌岸然的……
等等!青云学院……云青松……这不是自己之前读书的书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