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活命,伪装是动物与生俱来的天赋。

你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类,拿什么跟他们玩?
我知道了。


知道了?

你不该招惹上严浩翔,你今天什么都没发生,不是靠你的幸运。

而是靠严浩翔对你的舍不得。

如果有一天,你把他的耐心磨没了呢?
可我已经招惹上了。

我回不了头了,我现在能做的只有一边让自己变强,一边让努力改变严浩翔。


我给你两条路。

一,跟严浩翔结婚。

你别急着拒绝,我说一下理由。

和严浩翔虽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至少不是最坏的,趁着事情没变的很糟,把这事定下来。
那第二个选择呢?


第二,和宋亚轩结婚。

你必须和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结婚,结束这场恶魔游戏。

宋亚轩不是善茬,严浩翔更是疯子。

被他们俩同时盯上了,结果会怎么样?

用我告诉你吗?
不,我都不选。

总会有第三条路,让我走。

第三条路:都要,且驯服他们
如果有一天,他们俩都要欺负我,那就让他们欺负好了。

我不会因为这个而妥协的,如果因为这个妥协,选择结婚,那就不是我了。

我生来自由,不会做任何人的所有物或者是附庸品。

好尴尬😅

你现在可以这样理直气壮的说出这些,不过是仗着自己年少轻狂。

如果他们俩真的一起发疯,疯到混蛋到你身上,你还能说出这种话吗?
那我就比他们俩更疯。

用魔法打败魔法!

如何打败一个疯子,当然是选择比他更疯啊。


有前途,我喜欢。

那我祝你成功。

不提那些了,你的事你自己清楚就好,谈谈事业。

分店我觉得交给这几个孩子完全没有问题,有你没你都一样。
所以?


所以我决定等你事忙完了,你去总店帮我看店。
那你呢?


我已经开始策划第二家分店了!

我要开到血族去!

这次我要在血族和迷雾森林中间开一个甜品店。

只赚兽族人的钱,已经不能满足我了。
你说实话。


你确实聚财。

那个丁程鑫一个人点了好几万订单,他是不是想泡你?

但巧的是,你刚刚好不在,他没泡到正地方。

想泡你的男人那么多,我赚点小钱钱在他们身上,不丢人吧?
说不定丁程鑫只是想吃甜品呢?


你扯淡呢?

他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还吃甜品,能喝粥都不错了。

再说了,他什么胃啊,一次吃几万块钱的。
说不定只是凑巧。

他之前天天找我麻烦,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怎么可能想泡我?


你知不知道有一种男人喜欢别人的方式是欺负对方。

试图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小学生撩妹子方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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