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为什么不把日记本带走呢?既然他这么喜欢方芸芸。


估计是心虚,看到关于方芸芸的任何事物都会浮现一些不好的记忆。
宋星楠戴上手套,拿起日记本翻阅。
嗯?字迹不一样……有一种字迹是和封面上的“李铭毅”一样,但另一个,很清秀。


难道是方芸芸的字?
也不可能是别人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邻居家的大叔总笑眯眯地递糖给我,带我玩,现在他居然对我做这种事……我真的不想活了,可是铭毅,你还在陪着我,鼓励我,说我们要一起考一中,去重点班,考好大学。到那个时候,也许就没人再来阻拦我们俩了吧。”
日期是2011年10月19号。


他们最后一次聊天是第二年的3月28号,继续翻。
“铭毅,你是我生命里的一道光。妈妈走得早,爸爸不管我,只有后妈每周末来陪陪我,可我总觉得不亲近,毕竟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甚至我15了,她才25。而且在她怀孕以后,来陪我的频率就更少了。邻居家的大叔总叫我去他家吃饭。他一直告诉我别早恋,就算谈了也要悄悄谈,不能炫耀。可是昨天你送我回小区门口的时候他看到你了,我解释说我们俩只是朋友关系。他没回话,只是拉着我的手回了家,但比平时用力的多。我好怕,怕他晚上偷跑进我家……但好在今天一觉醒来平安无事。”

拉她手?而且很用力?
嗯,而且是在看到她和别的男性交往后。

日期12月23号,那天,也就是前一天好像是冬至?也许李铭毅看天黑早就决定送方芸芸回家。


走,我们去方芸芸家隔壁问问。
二人开车去了另一个小区,也就是方芸芸以前住的小区,打听到方芸芸的住址后,敲开隔壁的门,发现住着的是一位大妈,看着五十岁左右了。

阿姨您好,我们是青阳市刑警大队的。有些事情想问您一下,还麻烦您配合。

大妈:我……我啥事也没干啊!你们找我干啥?

哦,您放心,我们正在办案,您和案件没多大关系,只是有些情况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

您看我们的证件,都带警局的标志的,我们不是骗子。
(点点头)

大妈告诉他们,她这房子是买的二手的,当年确实是个中年男人把房子低价卖给她了,而且是很急切地要她买下来,买完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一点不含糊,之后就联系不上了。大妈看房子质量还行,这十年只出过几次小问题,也没多想。

大妈:你们看,这是过户手续、合同之类的东西。

刘峰,1963年出生,案发那年他48,也符合“大叔”的称呼。

先派人去找到刘峰吧。
俩人回警局后,马嘉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你说,方芸芸的后妈,3月28号之后就没再联系过她嘛?
诶!确实,方芸芸的后妈要是频繁联系她,肯定早就发现不对劲了啊!

你能调到卷宗嘛?查一查近十年的人口失踪案!


我可以找人帮忙调,毕竟我和李局关系挺不错的。
OK,有什么问题及时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