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诸侯各遣其子入供大商,是为质子。诸侯敢有谋反者,先杀其质子,然后族灭之。”
“阿姐,这样郊儿就有好多玩伴了!”
人的悲喜从来都不相通,殷郊永远都是这样快乐。
殷媞有了一个龌龊的想法:这样美好的人,到底会被毁掉呢?
“阿姐,南伯候世子要来了,郊儿要叫他小舅舅还是姐夫啊 ?”
“自然是小舅舅。”
晨光微熹,殷媞照例到伯母宫中请安。
“媞儿来了?快来这边坐。”
伯父虽然与父亲不对付,但是伯母一直是和蔼的。
“这就是南伯候家的小世子。”
一个男孩儿安安静静地端坐在一方软垫上,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眼睛不大却亮晶晶的,倒是个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
“见过小舅舅。”殷媞恭恭敬敬行过一礼。
“怎么还叫小舅舅?叫阿顺。”
“...阿顺。”
“阿媞不必多礼。”他倒是自来熟。
他笑起来很好看,像只坏心眼的小狐狸。
殷媞想不通,来自南都的两个人为何一直看着自己笑,而这笑里并没有恶意,却让她坐立难安。
如果说鄂顺是因为不好意思,那么大王子妃则是因为满意这个弟媳罢了。她可没有丈夫的那些弯弯绕绕——她自己没有孩子,算是看着殷媞长大的,知根知底。这孩子漂亮水灵、懂事端庄还大气果断,自己这个弟弟也是俊美无双、文质彬彬只是有点慢热,这不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吗?
“媞儿,阿顺是第一次来朝歌,你带他在王宫里转转吧。”
“是...”
鄂顺悄悄看着身旁的女孩。只见她目不斜视,莲步轻移,耳朵上挂的坠子却一动不动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听说是随了二王子,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
“小舅舅,我好看吗?”
“好...好看...的......”
鄂顺的耳朵红得像在滴血,连口吃的毛病都犯了。
“你身为南伯候世子,为何要来朝歌为质?”
殷媞并没有纠结于他的羞涩,而是反问他因何而来。
“我...哥哥刚刚...病逝...父亲......只我...一个儿...子了......”
殷媞柳眉一挑,转头看向他。
鄂顺只觉得心头一热,时间好像都静止了。
是风动?幡动?是心动。
“那你可知道,身为质子,就不能随意回到南都了?就不怕被人作贱?”
“我姐姐...是大王子妃,我姐夫是大王子,谁敢欺辱我?”心头的旖旎之情消散,他的口齿变得清晰,却也满是疑惑——难不成,她在关心自己?
鄂顺的脸又红了。
“我敢!”殷媞突然不爽,自以为恶狠狠地瞪向他——她嫉妒他,像嫉妒殷郊一样,说完转身就走。
可是,在鄂顺看来她就像一只炸毛的小奶猫,想亮出自己的利爪,却只露出了粉红的小肉垫。
他迈开腿去追赶女孩,脚步却飘忽忽的。
东隅已逝,桑榆非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