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骜姐姐还是老样子,要不然一言不发,开了口就是掏心剜肺似的毒。
我听得一愣一愣,贝斯手就笑我,叛逆妹妹这时候像个呆头鹅,好认真,只差记笔记啦。我被他说得面红耳赤,慌忙低头去试麦,余光瞧见桀骜姐姐在看我,更手忙脚乱起来,小鹿乱撞般的惶恐与不安。
我和着酒吧吊顶五彩斑斓乱射的光高歌,挥汗如雨,踩着她打出的激昂鼓点,那么有力量的节拍,仿佛巨石砸进深潭溅起千层浪,篓靡在沮丧里的鲜花刹那间百花齐放,我忽然觉得生命充满了意义。
周末白天出门,我破天荒专程去书店买了一本英语书。天知道我有多讨学。
离开家已经有小半年了,突然想到了离家出走那天妈妈的眼神,锋利又绝望,她说:“好啊,你走吧。你不要念书,不要向上,你能耐大着哩,以后做了大明星,我和你爸可高攀不起。快滚,滚吧,当我没有生养过你。”
言辞决绝如刀割开我,血肉模糊的疼,我冷汗涔涔。
那本英语书,最终还是被我塞进了离家几步之遥的垃圾桶里。
我跑回公寓扭身进了浴室,拧开水龙头,蹲在莲蓬头下抱着自己号啕大哭。我不知道眼泪为什么而流,可我知道我并不后悔。浴室外,桀骜姐姐的硬底皮鞋还在地板上噼里啪啦地响。她双腿修长匀称,富有力量,所以那声音格外铿锵。
水是烫的,眼泪也是。
外面的舞步停得无声无息,浴室门拉开时,我还蹲在地上,保持着一个让我觉得非常难堪的姿势。她穿着衣服,两手空空,忽然蹲下身抱住赤身的我。水劈头盖脸地浇,淋湿了她的衣服,桀骜姐姐把我抱得很紧,我听见她的心跳。
那天,她什么也没说。从浴室出来,她只为我找了一件她的干净衣服,有草木香。给我掩上门前,她轻轻道了声,做个好梦。
我把脸埋在被子里,眼眶又酸起来。我想说你别走,你再陪陪我,你今晚留在这里和我一起睡,好不好。
我小心翼翼地藏起我的喜欢,如同杀人犯遮掩案发现场。我知道这个比喻很不恰当,可我想不到很合适的形容词,来表达我对桀骜姐姐的感情。
我从未打听过她的故事,可那天湿漉漉的拥抱分明让我感到她和我是一类人。
那天的喷头里流的也不是水,是她过往岁月里已经消弭的眼泪我听见她哽咽,那样脆弱的呜咽声融进了我的哭声,像向我的胸膛送入一把利刃,还没来得及见到血流如注,那柄刀忽然与我融为了一体。
不知不觉中,桀骜姐姐早晨开始做两个人的饭了。她一如既往惜字如金,只缓缓叩两下我的门,我便知道,这是在喊我吃饭的信号。夏日的凌晨下班,没多久就该天亮了,我们散步回去,一起看城市破晓,撕裂深蓝天幕的红日冉冉升起。
她仍用尽全力打鼓,说伤人的话不眨眼,跳舞,唱情歌。我贪恋那个早就散尽余温的拥抱。她送我的那支口红,我用了一半,无论搭不搭当天演出穿的衣服,我都会涂。她看见了仍旧面无表情,最多说一句,违和感太重。
我偶尔会想家,想一想妈妈,想我不假思索的轻率决定,想我可能就要这样荒唐地过一辈子了,想我和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无疾而终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