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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梦疏离

我十七岁的时候离家出走了,跑去一家酒吧,做了一个小歌手。凭借嗓音条件的优势,从临时工转了正,成了酒吧驻店乐队的一员。

那年颓得很,读了几本暗黑非主流小说,就觉得自己参悟了青春,听了几首感时伤怀的民谣就觉得自己看破了凡尘。

我化着和年龄严重不符的烟熏妆,戴了一脖子劣质塑料做的骷髅头十字架,裤子上拴着丁零当啷的铁链子,声嘶力竭地唱歌,唱得流下眼泪,日日夜夜自我感动着。

酒吧工资不高,好在管吃住,住处是老板另给我们租的公寓,男生一间,女生一间,条件还不错。乐队里只有鼓手和我两个女孩,所以理所当然地,我和她住了一套房。

鼓手脾气怪,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虽然我俩住一套房子里,能打照面的机会是少之又少,她整天神出鬼没不见踪影,很难说是本就如此,还是为了避免和我打照面。每天夜里乐队演出结束,大家都会在附近找个小馆子吃饭。她从不参与我们的话题,闷头一顿吃,喝酒喝得凶,饱了就一个人蹲到门口去抽烟,等我们出来。贝斯手抻着脖子看她蹲着抽烟的背影,给她起了个名,叫桀骜姐姐。

吉他手说女孩子们得一视同仁,桀骜姐姐都有昵称了,我也得有。

于是贝斯手豪气干云地一挥手,指着我说:“你叫叛逆妹妹。”

桀骜姐姐不应该叫桀骜姐姐。她应该叫没眼色的憨瓜婆娘。虽然住在一间房里,她却自在的仿佛我完全不存在。无视我的声音与动作,无论我说什么都不给予我丝毫回应。我们晚上要演出,所以白日要抓紧时间补觉,她觉少,睡不了多久,半上午就能起床。

桀骜姐姐在厨房里做饭,煎锅和抽油烟机的噪音混得惊天动地。吃过饭,她在客厅里跳舞,音乐是一首老歌,她的硬底皮鞋踏在地板上,噼里啪啦像下雹子。我多次抗议,杯子砸在门板上摔碎了三个,她仍我行我素。

桀骜姐姐不应该叫桀骜姐姐。她应该叫鼻孔朝天的高傲哑巴。嘴巴长着用来呼吸,鼻子长着用来看人。她开口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是一副被烟熏坏的嗓子,哑得像个男人。那样的声音却意外地打动我,我开始偷听她说话。

无奈,她实在是太不爱说话了。我只听到过几次她哼歌,嘶哑的歌喉,旋律很美。当她注意到我在留意她声音的时候,那歌便戛然而止。她用俯视的角度睨视我,眼神轻蔑。

我应该讨厌她。事实上,我确实讨厌了她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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