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莫晨起床洗漱,草草吃完早饭,着急忙慌赶出家门。
“完了完了,第一天正式上课就迟到,来不及了。”
莫晨一路小跑跑到学校,在楼梯道里听到了上课铃声响了。
“报……报告”
“你迟到了哦,别忘记周末来老师家补习哦~”
莫晨惊叹于语文老师竟然不责怪她,同时也庆幸自己没有被再次被老师针对。
第一节语文课就这样安安稳稳地度过了。
第一节下课——
“嘿!哑巴,你迟到老师怎么不批评你?你是不是贿赂老师了?”
“怎么可能啊!哑巴有那么多钱去贿赂老师。”
“那就是用身体喽!”
“咦咦——真贱啊!”
莫晨一言不发的把脑袋埋进臂弯里,努力不去听周围同学的议论,嘲笑。
莫晨同时也在盘算着明天去老师家补习需要带什么东西。
莫晨抬起脑袋去看同学们那夸张的动作
“砰——”
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砸在莫晨身上。
莫晨的额头瞬间就流下鲜血。血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流,糊住她的眼睛,遮住了她眼中希望的光芒。
“哈哈哈,你们看,真活该!”
“被砸了都不讲话,看来她真的是个哑巴。哈哈哈!”
莫晨没有讲话,只是默默拿出纸巾把额头上的血液擦拭干净。
她知道如果她反抗的话他们会更加兴奋,然后就会遭到更加恶劣的报复。
所以莫晨选择了隐忍。
莫晨觉得,只要她不叫,就可以让他们失去欺负她的兴趣,就能放过她。
但是,莫晨也知道,如果此时不反抗的话,那么——今天会成为被霸凌的开端。
她在赌——她赌他们会对她失去兴趣。
但显然——
她输了……
输的很彻底——
大家见莫晨这都可以忍下来,心中的暴虐欲瞬间上来。毕竟,谁不喜欢好玩又隐忍的猎物呢?——大家都喜欢嘛……
莫晨耷拉着脑袋回到家里。
“梓清,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
莫晨沮丧的询问梓清。
【拿石头打人属于违法行为。若行为人拿石头打人,致他人轻伤及以上伤情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并且对被害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的犯罪行为。他们已经违法了】
【照你这么说,我更没用了,我都没办法帮你,只能告诉你他们违法了。】
“别这么说,我一直把你当我的哥哥,至少你让我知道了这些法律知识。”
【那你也不能说自己没用,你看,你被砸流血了都没有哭。多坚强啊,别老说自己没用。】
“那你能告诉我这属于刑法第几条吗?我记一下。”
【没问题,你拿好本子。】
莫晨拿来之前粘好的本子。
破破旧旧的本子上写满了关于法律的知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就这么多,你写下来吧。】
莫晨照着梓清说的写了下来。
“迟早有一天,你们会为今天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的……”